[担保]索通发展(603612):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6月份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 6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炭材料”)、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云铝”)、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创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齐力”),以上四家公司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嘉峪关炭材料、索通云铝、山东创新、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5,000万元、1亿元、2,500万元和 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69,400.00万元(含本次)、171,396.90万元(不含本次)、123,333.59万元(不含本次)、68,417.94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2年 6月末,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1,524,492.12万元,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37.78%;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542,483.17万元,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0.20%。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 6月份,公司为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了如下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嘉峪关炭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400.00万元(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95,000.00万元,嘉峪关炭材料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1,396.90万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30,008.95万元,索通云铝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山东创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3,333.59万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47,500.00万元,山东创新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8,417.94万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74,000.00万元,索通齐力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金融机构多以合同的提交审批时间为签署时间,同时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朱世发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公司名称: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天生桥北侧 3.法定代表人:刘瑞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公司名称: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张东公路东侧 3.法定代表人:肖利峰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被担保人名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 104国道北侧 117号 3.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4.经营范围:炭素材料生产、销售;炭素材料生产技术研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1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三)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无棣支行《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 2,5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公司与债权人于 2022年 1月 13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详见公司于2022年 1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经协商,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将原担保合同项下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2,000万元变更为 18,000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新增保证金额:人民币 6,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嘉峪关炭材料、索通云铝、山东创新、索通齐力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全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有利于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1,524,492.12万元,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37.78%,实际担保余额为 542,483.17万元,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0.2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91,287.57万元,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86.11%,实际担保余额为 542,483.17万元,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0.2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6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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