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新庐1 (152785):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52785.SH、2180081.IB G21新庐1、21新庐陵绿色债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宜,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分工调整,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变更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副总经理龙飞舟先生。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信息 龙飞舟,男,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西省吉安市财政局会计事务所干部;江西省吉安市世纪广场公司、吉安市城投公司土地部、办公室干部;江西省吉安市城投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省吉安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主任科员;江西省吉安市国资委绩效考核评价科科长;江西省吉安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现任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吉安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联系电话:86-796-8295806 传真:86-796-8295029 邮政编码:343000 上述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严重失信行为。 三、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影响分析 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系公司正常人事变动,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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