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6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1:03:3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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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7 美邦服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邦服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0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借款、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股份,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7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5元/股(含)调整为3.00元/股(含),并同时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7月1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6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859,86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及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回购账户对账单

【09:37 千味央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千味央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25日、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2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6日和2025年 5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09:37 招商港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招商港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1.5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8,9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于2024年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2)。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6,44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8%,最高成交价为 20.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823,707.3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09:37 嘉麟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麟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3.9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和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24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872,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7%,成交的最高价为2.61元/股、最低价为2.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87,9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股份3,844,1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成交的最高价为2.66元/股、最低价为2.5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27,56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1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最高成交价为2.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15,48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柳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柳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新一期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2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1)、《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3)以及 2024年 12月 2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8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年六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0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首次回购,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910,51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即 2,019,243,764股)的 1.78%,最
高成交价为 1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2元/股,成交总额为 39,989.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回购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2月 21日、2025年 1月 4日、1月 10日、2月 7日、3月 5日、4月 3日、5月 8日、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6)、《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第二期)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025-07、2025-09、2025-28、2025-42、2025-45)。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歌尔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歌尔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9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 4月 10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6,132,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最高成交价为 21.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35元/股,支付金额为338,088,841.6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东方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6/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26日~2025年9月25日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 / ~0 / 元股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4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完成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期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长华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华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事项概述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9,7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208,981.10元(不含交易费)。

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调整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嘉必优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必优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1月25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含)-3,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新大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大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6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7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宇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宇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4,5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62%,最高成交价为 12.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7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51,880,739.3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万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5-03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最高成交价为1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0元/股,支付金额为20,384,72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奥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并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59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应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日披露《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59元/股(含)调整为58.11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3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最高成交价为 38.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97,123.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万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 2025年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5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16.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16.4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6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按相关条款约定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科兴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兴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3月17日~2026年3月1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69,333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4%
累计已回购金额4,738.1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14元/股~43.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46.83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6.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7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9,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3.50元/股,最低价为23.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38.19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莱特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莱特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 4 1 ~2026 3 3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69,987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404%
累计已回购金额30,295,925.7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30元/股~23.4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1.87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6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9,987股,占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的比例为0.34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44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95,925.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博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3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27日起由不超过 53.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3.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6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71,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最高成交价为 33.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5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21,398,929. 4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瑞康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康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 2024年 11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36)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 12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44.651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6%,最高成交价 3.08元/股,最低成交价 2.75元/股,成交总金额 6,039.6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顺丰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丰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第 1期 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一、回购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 A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2 英集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集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2/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25日~2026年2月24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1,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7,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2%
累计已回购金额1,609,67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01元/股~15.0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2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29,331,405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06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09,6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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