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0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22:03:5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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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6 津荣天宇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津荣天宇(股票代码:300988)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1、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30日

【21:56 淳中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淳中科技(股票代码:603516)公布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202,206,779股为基数(总股本203,266,27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59,5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551,694.75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仅分派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公司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相关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03,266,279-1,059,500)]×0.25÷203,266,279股=0.2487元/股,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487)÷(1+0)元/股。


【21:56 宋城演艺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宋城演艺(股票代码:300144)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22,612,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


【21:41 华辰净化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辰净化(股票代码:83392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9.0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1:41 鞍山发蓝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鞍山发蓝(股票代码:836861)公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744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48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744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
[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
发0.517032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
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1:41 诺和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5股 每10股转增5股)】

诺和股份(股票代码:83739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每10股转增5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25,1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200,000股。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我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的企业所得税,后续将由我司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1:41 神戎电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神戎电子(股票代码:832992)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139,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3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1:41 力久电机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力久电机(股票代码:83112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68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1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31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9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1:41 简达物流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简达物流(股票代码:87232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1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1:11 亿道信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亿道信息(股票代码:001314)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4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64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1576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128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64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


【20:46 美安医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美安医药(股票代码:83616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41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24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6 林克曼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林 克 曼(股票代码:43003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4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6 新业电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业电子(股票代码:837641)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6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9.25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85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92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8.325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6 新诺北斗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诺北斗(股票代码:83618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3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09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6 赉卡睦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赉卡睦(股票代码:872887)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4.5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6 江苏铁科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江苏铁科(股票代码:833442)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6 腾信软创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腾信软创(股票代码:83536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225,7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6 九通水务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九通水务(股票代码:832702)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45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6 酥儿胡同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13股)】

酥儿胡同(股票代码:83304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为7,416,798.52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7,416,798.5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5,5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5,5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以每10股转增1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7,150,00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根据财税相关规定执行。


【20:01 太湖远大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太湖远大(股票代码:92011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8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9.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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