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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盘后12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21:40:25 中财网
【21:33 中洲控股: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陈星女士。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和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

4.减持数量:不超过14,7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03%,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

5.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起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33 中复神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或“公司”)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工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650,5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6%。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前述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5日起全部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连工投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期间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08 恒锋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减持 原因减持股份 来源拟减持股份 数量计划减持 数量占本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期间减持 价格
魏晓曦个人资 金安排首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 股份不超过 3,291,600股不超过 2.00%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2025年8月6日至 2025年11月5日)根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确定
   不超过 671,000股不超过 0.4077%集中竞 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2025年8月6日至 2025年11月5日)根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确定
魏晓婷个人资 金安排首次公开发 行前持有的 股份不超过 974,800股不超过 0.5923%集中竞 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2025年8月6日至 2025年11月5日)根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确定
注:1、公司总股本以164,582,684股计算,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2、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9:53 中英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中英汇才自身资金需要/公司员工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18,300股股份,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573 %。

其中,通过本企业间接持股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卫忠、戴丽芳不在本次减持计划内,通过本企业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顾书春、财务总监何泽红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 8月 6日-2025年 11月 5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中英汇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8、中英汇才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53 三维天地: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维恒、三维智鉴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北京维恒、三维智鉴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20,5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30.1元/股。

(二)成贤一期、雅枫一期
1、减持原因:自身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27,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7%。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30.1元/股。


【19:48 天元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账户股份)比例减持方式
天祺股权投资1,325,0000.76%全部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
罗耀东319,4000.18% 
邹芳100,0000.06% 
合计1,744,4001%-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上述股东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天祺股权投资及其全体股东、罗耀东先生及其配偶邹芳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19:33 天玑科技: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有资金增持股份、前述股份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8,96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03%)。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陆廷洁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19:33 锦鸡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泰兴至远出资人个 人资金安 排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集中竞价687,0000.1465%
泰兴至臻出资人个 人资金安 排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集中竞价587,0000.1252%
合计——————1,274,0000.2717%
注:
1)吴杰、戴仲林、肖建在泰兴至远和泰兴至臻减持计划告知函中,均明确说明本次减持计划包含其间接持有数量,并要求泰兴至远、泰兴至臻在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2)本次吴杰计划减持 9,730股,占其个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戴仲林计划减持39,200股,占其个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肖建计划减持39,200股,占其个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

2、减持期间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08月06日至2025
年11月05日),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人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1、相关承诺情况
(1)董事长赵卫国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②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③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④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泰兴至远、泰兴至臻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监事吴杰通过泰兴至远,高级管理人员戴仲林、肖建通过泰兴至臻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遵守泰兴至臻和泰兴至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外,进一步作出如下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②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③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④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4)第一大股东赵卫国关于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
①在不影响本人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20%。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人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③本人将采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本人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赵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兴至远、泰兴至臻,以及吴杰、戴仲林、肖建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泰兴至远、泰兴至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33 浩云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数量 (股)方式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雷洪文个人资金使用安排 (主要用于优化 个人资产结构)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包括资4,000,000集中竞价交 易0.5990%
  本公积金转增部 分)   
注: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敏感期内不减持)
3、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以上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雷洪文先生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4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作为公司上市时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解禁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4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雷洪文先生不存在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雷洪文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2)关于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上述承诺。

(3)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向
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公司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计划
本人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① 减持满足的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② 减持数量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③ 减持方式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实施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④ 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洪文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雷洪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28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达启富”)持有公司13,128,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
2、公司股东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盈智汇”)持有公司16,522,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股份外,达盈智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60万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3、公司股东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富智汇”)持有公司10,830,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5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华达启富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2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000%。

1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达盈智汇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25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125%。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华富智汇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00%。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华达启富、达盈智汇、华富智汇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7:58 杭州银行:杭州银行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持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或“杭州银行”)股份总数50,789,430股,占公
1
司普通股总股本的0.70%。根据中国人寿在公司IPO期间作出
的承诺,锁定期满后,中国人寿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通知公
司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国人寿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
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789,43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
司普通股总股本的0.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
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50,789,430股;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50,789,430股。在中国人寿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
1
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中相关持股比例以截至2025年7月4日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7,249,002,548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1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
进行调整。


【17:43 方正科技:方正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5日,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控股”)持有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股份94,511,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新方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7,029,345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方正控股因其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不超过94,511,991股公司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02,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809,0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7%)。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7日-2025年11月6日期间),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新方正控股出具的《关于新方正控股发1
展有限责任公司减持方正科技股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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