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7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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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6日 18:00:2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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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3 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
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6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合肥建投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944,144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17:28 赛特新材:赛特新材:股东、监事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
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赛特新材”)监事罗雪滨女士通过新余市泰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简称“新余泰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监事罗雪滨的配偶陈锋声先生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监事江钦先生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股东、监事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股东拟减持股票的数量如下:
1、罗雪滨女士拟减持股份不超过7,88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7%;2、陈锋声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1,82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0%;1
3、江钦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52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9%。
【17:28 恒烁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烁股份或“公司”)股东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庐阳”)持有公司股份3,778,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鹰合胜”)持有公司股份3,049,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于2023年8月29日起上市流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于2023年11月2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中安庐阳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6%(即1,376,777股);天鹰合胜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4%(即1,111,105股)中安庐阳的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天鹰合胜的减持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中安庐阳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证监会公告[2020]17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中安庐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减持,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1
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不受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17:28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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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马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7,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35%。其中85,981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37,000股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股份,34,392股来源于公司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马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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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马涛先生系原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已卸任高级管理人员职位届满6个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无需披露减持计划,但因公司拟并购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63.2134%股权项目签署了承诺函:“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承诺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故根据承诺函,马涛先生预披露本次个人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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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8 国盛智科: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通协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协众”)持有公司股份5,471,053股,占公司总股本4.14%;股东南通齐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齐聚”)持有公司股份4,298,684股,占公司总股本3.26%。
南通协众与南通齐聚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69,737股,占公司总股本7.40%,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卫国先生,实际控制人卫小虎先生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6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员工持股平台南通协众与南通齐聚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规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9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3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7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0%。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暨员工持股平台南通协众及南通齐聚发来的《关于股份1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同时为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南通协众及南通齐聚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南通协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
持股数量 | 5,471,053股 |
持股比例 | 4.14%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5,471,053股 |
股东名称 | 南通齐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
持股数量 | 4,298,684股 |
持股比例 | 3.26%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298,684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第一组 | 南通协众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 | 5,471,053 | 4.1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潘卫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卫
小虎系父子关系。南通协众
系潘卫国作为执行事务合伙 |
| 南通齐聚投资管 | 4,298,684 | 3.26% | |
2
| 理中心(有限合
伙) | | | 人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
南通齐聚为卫小虎作为执行
事务合伙人并控制的有限合
伙企业。 |
| 潘卫国 | 58,248,474 | 44.13% | |
| 卫小虎 | 24,859,421 | 18.83% | |
| 合计 | 92,877,632 | 70.36% | — |
上述股东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南通协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980,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50%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2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80,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29日~2025年10月28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南通齐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716,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30%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2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716,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29日~2025年10月28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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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7:23 动力源:动力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
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李传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1%,持有股份为李传平先生集中竞价交易所得;副总经理高洪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8%,持有股份为公司股权激励及配股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李传平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高洪卓先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即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并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洪卓先生、李传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7:23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刘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79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刘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刘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79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刘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539,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
(上述股份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裁刘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上述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因个人资金需求,刘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699,100股。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7:23 税友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税友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思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思驰”)持有公司股份214,96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52.85%。宁波思驰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7,26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75.5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思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02,8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67,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35,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减持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东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5:53 壶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1)秦跃中因个人还贷、还息。
(2)方圆投资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1)秦跃中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2)方圆投资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98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7、秦跃中、方圆投资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5:53 电光科技: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和石碎标先生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86,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62%。石碎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5,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8%。
4、减持期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告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减持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减持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减资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5:53 御银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
股份。
3、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835,737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11,912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23,825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
变原则,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
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
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其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
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2015年3月25日,杨文江先生承诺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止
的12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如有)。
3、2016年1月19日,杨文江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增持了公司股份5,6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并承诺本次所增持股份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4、2017年9月16日,杨文江先生承诺自2017年9月16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
的10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本人于2016年1月19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增持的公司股份。
5、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9%股份之重大资
产出售事宜。2022年8月26日,杨文江先生承诺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本
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杨文江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
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三)股东杨文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1、经核查:杨文江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
股份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因此,杨文江先生不存在《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七条、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15:53 普路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陈书智先生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0,994,64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51%,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00%。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64,880股(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329,760股(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29日至2025年10月26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张云女士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7,329,76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634%,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000%。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64,880股(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64,880股(含本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29日至2025年10月26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5:53 中欣氟材: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中玮投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合伙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中玮投资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6,541,1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9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长徐建国、董事陈寅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超、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及监事杨平江通过中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中玮投资减持股份数量包含上述人员通过中玮投资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未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二)陈寅镐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陈寅镐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4,893,5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3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袁少岚、施正军、袁其亮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解除限售部分股份及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袁少岚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74,90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152%;施正军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35,0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029%;袁其亮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422,5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29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5:53 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夏刚 | 不超过 3,776,679股 | 1.0000% |
赵盛华 | 不超过 6,174,614股 | 1.6349% |
贺文军 | 不超过 1,000,000股 | 0.2648% |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连续 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连续 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15:53 德尔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计划安排。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8,4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5)拟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拟减持价格:按照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5:53 广联航空: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 股份
来源 | 减持
期间 | 价格
区间 | 减持
方式 | 拟减持数量
(股) | 拟减持比例
(%) | 减持
原因 |
陆岩 | 公司
首次
公开
发行
前已
发行
的股
份 | 本公
告披
露之
日起
3个
交易
日后
的3
个月
内 | 参考减持时市
场价格决定且
在锁定期限届
满后24个月内
减持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
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
产 | 集中
竞价 | 不超过
2,930,000 | 0.9989 | 自身
资金
需求 |
【15:53 智莱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以及因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00,000股)1.19%;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期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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