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志特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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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7:31: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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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志特新材:关于
志特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
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
志特转债
江西
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志特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自 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5年 7月 2日,江西
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志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8.86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1.52元/股);
2、若在未来触发“
志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江西
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
3、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
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
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
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号)同意,公司于 2023年 3月 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 614.033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1,403.3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
可转债于 2023年 4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志特转债”,债券代码“123186”。
(二)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自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4月 7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年 10月 9日至 2029年 3月 30日。
(三)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1.08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转股价格为 8.8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 531,165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并于 2023年 7月 3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63,893,333股增加至 164,424,498股,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1.08元/股调整为 40.9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3年 7月 3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3年 7月 1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64,424,498股增加至 246,371,152股,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0.99元/股调整为27.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3年 7月 1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3、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4年 6月 7日实施完毕,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22元/股调整为 27.1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6月 7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4、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99,074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并于 2024年 10月 9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246,371,325股增加至 246,470,399股,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12元/股调整为 27.1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0月 9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5、公司于 2024年 12月 6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8.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2月 9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
6、公司于 2025年 1月 20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 2025年 1月 2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
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7、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5月 2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62,210,017股增加至 365,082,943股,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2.50元/股调整为8.8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年 5月 23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
志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5年 7月 2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志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8.86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1.52元/股)。若在未来触发“
志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
志特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
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
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