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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9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16:15:23 中财网
【16:07 博盈特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盈特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29.0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21日及 2024年 10月 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的贷款承诺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在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相应调整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8.83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86,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9%,最高成交价为2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1,693,918.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精锻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精锻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股后的524,425,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9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981,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9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3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3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8,284.17万元。

上述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依米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依米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78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最高成交价 15.00元/股,最低成交价 14.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6,025,470.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指引第 9号》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隆利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隆利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8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207,483股 (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103,74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04)、2025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330,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总股本以 2025年 6月 30日收市后的228,498,956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176,680.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隆盛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隆盛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5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9.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6,782,487.2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6:07 菲菱科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菲菱科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26 元/股(含)。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2025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6月 12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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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6 %,最高成交价为 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4,382,590.3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16:07 力诺药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诺药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2.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2,83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8%,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58,255.6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优宁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优宁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 A股流通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及 2025年 5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年 5月 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年 5月 22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兆讯传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兆讯传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8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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