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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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0:08: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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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460,159.16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8.59%,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958,275.01万元,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0.5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75,312.94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454.07万元、66,375.45万元和47,109.30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4月18日,发行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具体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四节发行人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为13,173,682.34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0.09%;合并口径净资产为5,496,354.25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0.66%。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653,303.80万元,同比减少10.18%;净利润为35,168.58万元,同比增长4,458.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788.31万元,同比增长1,449.36%,发行人2025年1-3月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同比增加主要系上游采购成本同比下降所致,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其他特殊情形。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依然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禁止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二、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以内到期的短期债务2,563,700.76万元,短期债务余额占有息负债比例为67.53%,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构成以短期债务为主,主要系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量较多,公司为储备足够流动性,增加了短期借款;且短期借款融资成本较低,发行人银行融资较为顺畅,使用较低成本的短期借款较多,能够节省资金成本。
三、2022-2024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5.09亿元、7.54亿元和5.95亿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5.99%、4.67%和4.05%。报告期内,钢铁行业景气度下行,叠加钢材价格下滑,钢铁业务盈利空间压缩,致使发行人净利润和毛利率呈下行趋势。若未来钢铁行业景气程度不能明显好转,将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
六、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七、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事宜,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聘任光大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光大证券的监督。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光大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光大证券、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八、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九、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钢铁行业内盈利稳健的企业因为产品附加值高,对下游的话语权相对较强,具备成本转移能力,能够长期保持盈利,从而具备一定的穿越周期的能力。
但是钢铁行业作为典型的强周期行业,公司仍旧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钢铁行业其下游包括房地产、基建、汽车、机械等领域,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及行业周期变化,相关行业对钢材的需求均可能存在不利波动。
下游需求下滑可能导致钢材价格的下跌,进而对公司盈利造成负面影响。
十一、2009年初以来,我国投资四万亿拉动内需启动经济,带动了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铁路、公路、机场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对钢材的需求很大。随着宏观经济和房地产政策的调整,粗钢需求增速放缓,产能过剩的局面进一步明显化。截至目前,中国粗钢产量占全球粗钢产量近一半。近几年我国已相继出台各类产业政策,着手致力于抑制钢铁产能,但预计产能过剩压力仍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并将制约钢材市场运行。尽管公司在钢铁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可能仍无法消除行业产能结构性过剩对公司盈利的影响。预计“十四五”期间,产能过剩的情况将始终存在。过剩产能将迫使钢铁业处于微利状态,行业产能过剩将直接压制发行人利润率水平。
十二、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钢铁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同时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地处雾霾污染严重的河北地区,重污染天气限产、错峰生产及采暖季限产,对公司的稳定高效生产也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三、作为钢铁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涉及金属冶炼,以及煤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金属冶炼和煤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列入了高危行业,明确了由企业负主体责任。公司作为钢铁制造企业,在钢铁制造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尽管如此,公司在生产中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并有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停产整顿等处罚。
另外,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存在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违反环保法规的潜在风险,可能因此被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施以处罚,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伴随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升,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应对上述情况,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将存在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十四、发行人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等产品销售、管理服务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交易。尽管公司一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透明,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利益,但仍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十五、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03%、60.43%和58.59%。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45、0.50和0.53,速动比率分别为0.30、0.32和0.34。发行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水平较低,虽符合钢铁行业整体的特点,但也说明发行人短期内的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十六、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十七、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分析和评估,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八、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资信维持承诺
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20%
发行人发生合并、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
2、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第1条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上述第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资信维持承诺第2条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之一,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a.在30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b.在30个自然日内提供并落实经本次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十九、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2
释义...........................................................................................................11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15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15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16
.....................................................................................24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4
二、认购人承诺..................................................................................................................27
.............................................................................28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28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9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50
.........................................................................51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5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52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63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66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及独立性..................................................................70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88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96
八、媒体质疑事项............................................................................................................126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126
................................................................127十、关于执行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的说明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128一、报告期财务报告/报表审计情况及编制基础...........................................................128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129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132
四、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133
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142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3
七、公司有息负债情况....................................................................................................167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70
九、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210
十、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211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212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212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212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214
第七节增信机制...................................................................................218
第八节税项...........................................................................................219
一、增值税........................................................................................................................219
二、所得税........................................................................................................................219
三、印花税........................................................................................................................219
四、税项抵销....................................................................................................................220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221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21
二、定期报告披露............................................................................................................224
三、重大事项披露............................................................................................................224
四、本息兑付披露............................................................................................................225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226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226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226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228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244
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265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265
................................................269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第十二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271第十三节备查文件...............................................................................303一、备查文件内容............................................................................................................304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304
第十四节发行人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305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
发行人、首钢股
份 | 指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次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2024年2月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
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注册,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证监许可[2024]1249号
文)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债券的发行 |
本期债券 | 指 | 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一期债券,即“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
中国证监会、证
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
中证登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
人、簿记管理
人、光大证券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 | 指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竞
天公诚 | 指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评估认证机构 | 指 | 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
构的总称 |
承销协议 | 指 | 公司与主承销商签订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余额包销 | 指 |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之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本次债
券全部自行购入 |
簿记建档 | 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
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本次债券利
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
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
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 | 指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 指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投资人、持有人 | 指 |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
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新增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
最近三年/报告
期 | 指 |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首钢集团 | 指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首钢总公司 | 指 | 2017年改制前首钢集团的公司名称 |
首钢迁钢公司 | 指 |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迁钢公司 | 指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本公司分公司) |
冷轧公司 | 指 |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
智新电磁 | 指 | 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 |
新能源公司 | 指 | 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京唐公司、京唐
基地 | 指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迁顺基地、迁顺
产线 | 指 | 位于河北省迁安市的迁钢公司、智新公司与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冷轧
公司形成的上下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和产品研发体系 |
宝武集团 | 指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宝钢股份 | 指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投资 | 指 | 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首钢矿业 | 指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
首钢秘鲁 | 指 | 首钢秘鲁铁矿股份有限公司 |
钢贸公司 | 指 |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铁矿石 | 指 | 含有铁元素或铁化合物的有利用价值的矿石 |
钢铁料消耗 | 指 | 炼钢生产中一项重要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也是炼钢成本构成的主
体,约占70%,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炼钢厂技术操作和生产组织的水
平,也直接体现了企业的现代化程度和科学管理水平,其计算方法为:
钢铁料消耗(kg/t)=(铁水+废钢铁)(kg)、/格钢坯产量(t) |
吨钢综合能耗 | 指 | 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能源净消耗量 |
成材率 | 指 | 材料的有效使用率。在现实生产中需要对原材料进行加工,产生损耗,
为了核算成本,就引入了成材率的概念。成材率是冶金企业一个重要
的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可分为分步成材率和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分
步成材率是指本工艺过程(从投料到成品、扣除本企业内部的重复用
料)的成材率。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投入产出法)是指产品从第一
道加工工序投料到最后一道加工工序结束的全过程(包括各个环节生
产经营周转损失)的成材率 |
特钢 | 指 | 在钢中除含有铁、碳和少量不可避免的硅、锰、磷、硫元素以外,还
含有一种或多种适量的合金元素,因而具有较好或特殊性能的钢。 |
板卷/板材 | 指 | 由连续带钢轧机或单机架带钢轧机生产,并由卷取机成卷的板状钢材 |
中厚板 | 指 | 中板指规格厚度范围3-20mm的钢板,厚板指规格厚度范围20-50mm
的钢板,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机械制造、容器制造、造船、桥梁等 |
型材/型钢 | 指 | 钢材三大品种之一,根据断面形状,型材分简单断面型材、复杂断面
型材和周期断面型材,简单断面型材指方钢、圆钢、扁钢、角钢、六
角钢等;复杂断面型材指工字钢、槽钢、钢轨窗框钢、弯曲型材等;
周期断面型材是指在一根钢材上各处断面尺寸不相同的钢材,如螺纹
钢、各种轴件等 |
长材 | 指 | 以形状来划分,除板带、管材以外,棒、线、丝等型材俗称长材,圆
钢、螺纹钢也可称长材 |
螺纹钢 | 指 | 型材中的一种,断面形状为周期断面 |
钢坯 | 指 | 轧钢生产中的半成品,是成品轧机轧制成品材的原料,一般有初轧坯、
中小型钢坯、板坯、薄板坯和带钢坯、无缝钢管坯 |
高炉 | 指 | 一种高大的圆柱形熔炼炉,铁矿石在其中被还原为生铁,使鼓风通过
燃料以增加燃烧速度 |
转炉 | 指 | 一种金属熔炼炉,利用鼓入的纯氧等以氧化液态金属中杂质,并产生
热能的可转动的冶金炉 |
焦炭 | 指 | 烟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到950-1050℃,经过干燥、热解、熔
融、粘结、固化、收缩等阶段(高温炼焦)最终制成焦炭 |
生铁 | 指 | 生铁是含碳量大于2%的铁碳合金。工业上应用的生铁一般含碳量在
2%至4.5%之间 |
烧结 | 指 | 粉状或粒状物料经加热至一定温度范围而固结的过程,利用热能把铁
矿石的小块转变为较大的团块 |
由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因,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比例、数值可能存在细微误差。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相对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资本市场等方面存在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总体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还债务,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发行人所处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控的市场环境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额资金,从而影响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导致发行人资信水平下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债务结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379.66亿元,其中1年以内到期的有息债务合计256.37亿元,占有息负债的比例为67.53%,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以短期限为主。总体来看,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债务压力,债务期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对偿还短期债务本息造成不利影响。
2、流动负债偿付风险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45、0.50和0.53,速动比率分别为0.30、0.32和0.34。公司的资产构成以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为主,公司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价值相对较高,导致公司速动比率较低。
此外公司近几年的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速动比率。发行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水平较低,虽符合钢铁行业整体的特点,但也说明发行人短期内的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03%、60.43%和58.59%。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钢铁行业特点,但若行业形势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及较高的负债率水平将显著增加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4、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1,814,218.35万元、11,376,144.36万元和10,831,079.65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79,311.39万元、90,031.99万元和74,560.5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0,941.54万元、75,380.48万元和59,515.29万元,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呈下降趋势。近年来,就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看,钢铁行业发展有一定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复杂的内外部经济形势对发行人钢铁业盈利能力的稳健增长构成不确定影响。
5、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004,423.55万元、615,430.61万元和632,872.90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最近三年呈波动趋势,主要系近年钢铁行业景气程度波动影响,若未来钢铁行业景气程度持续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稳定性会造成较大影响。
6、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5.99%、4.67%和4.05%,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面临产成品价格下跌、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等不利因素,所以出现了波动。如未来市场情况不能明显好转,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7、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等。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存货金额较大,账面价值分别为1,196,024.67万元、1,217,761.06万元和1,137,091.3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5%、8.86%和8.62%。发行人已经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最近三年发行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34,290.24万元、23,539.41万元和24,730.15万元。
但由于近几年国内外铁矿石和钢材价格波动较大,且未来的价格走势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损失风险。未来如果存货价值下降导致跌价损失增加,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8、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9,333,107.30万元、8,989,503.71万元和8,710,897.7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19%、65.37%和66.06%。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未来,若国家产业政策或钢铁行业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9、债务结构与资产结构错配风险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74%、76.35%和75.48%;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2.54%、77.56%和79.51%,若发行人的流动负债比例进一步增加,会进一步加剧发行人债务结构与资产结构不匹配、债务期限错配的风险。
10、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316,206.38万元、-94,207.22万元和-21,597.53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负,主要系发行人在建项目的持续投资所致,表明公司具有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钢铁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大规模的资本支出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11、期间费用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四项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386,768.03万元、338,188.07万元和312,511.59万元,期间费用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7%、2.97%和2.89%。未来公司如无法合理控制期间费用将会加大公司营业成本,会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12、汇率风险
公司每年需要进口大量的铁矿产品,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均有一定的影响。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继续波动,将导致进口成本波动,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钢铁制品,钢铁工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显著。国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工作,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但产能过剩的基本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局面仍然客观存在。作为钢铁行业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公司依然承受着经济周期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如果未来经济周期的发展继续探底,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2、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技术、资金、资源、能源、劳动力密集产业,但同时是产能过剩最严重、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近年来,全球钢材消费量增速放缓。同时,受国内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和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引起的下游需求减弱等因素制约了钢铁行业的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并购重组步伐加快,部分大型钢铁企业正在通过兼并重组提升综合实力、拓展市场份额。另外,公司所属钢铁行业是完全市场竞争行业,主要产品执行市场化定价机制,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则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钢材价格波动风险
2021年受政策影响,钢铁行业供需格局有所改善,需求韧性较强,对钢价起到支撑作用。2022年受房地产需求明显走弱拖累,钢铁行业供需偏松,外加铁矿石价格下行,触发钢材端负反馈,钢材价格整体下行。2023年钢铁主要品种价格指数均值相较于2022年环比下降明显,且2024年相较于2023年均值环比延续下降态势,价格重心明显下移,但波动幅度有所收窄,多空博弈激烈度有所下降。鉴于整体经济处于下行通道,未来钢材价格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波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波动。
5、原燃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原料和燃料,主要包括铁矿石、焦炭、煤、合金和废钢等,其中铁矿石价格的变化是影响公司钢铁产品生产成本的关键因素。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将通过提高原材料和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尽可能降低原材料在成本中的比重;另一方面,将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根据市场变动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高效益产品生产比例;同时深挖生产潜能,积极主动的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与首钢集团开展原材料采购等的协同合作,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链体系。但发行人所需的大宗原燃料仍主要依赖于对外采购,因此未来原燃料大宗商品存在剧烈波动的风险。此外,国际政治形势也可能导致钢铁生产成本上升,因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6、安全生产风险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愈加严格。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投入明显增加,安全设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和自律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将对发行人的成本控制、项目建设进度、正常经营和形象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7、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重工业的冶金企业,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易受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环保事件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并由此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三)管理风险
1、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目前持有公司56.87%的股份,对公司具有绝对控股地位。首钢集团有可能通过选举董事或行使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权对发行人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控股股东的控制可能与其他股东存在利益上的冲突,存在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将继续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各股东公平的信息知情权,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等产品销售、管理服务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交易。尽管公司一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透明,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利益,但仍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未来若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缺乏必要性,或者交易价格显失公允,将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及环保处罚风险
作为钢铁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涉及金属冶炼,以及煤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金属冶炼和煤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列入了高危行业,明确了由企业负主体责任。公司作为钢铁制造企业,在钢铁制造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尽管如此,公司在生产中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并有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停产整顿等处罚。另,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存在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违反环保法规的潜在风险,可能因此被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施以处罚,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伴随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升,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应对上述情况,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将存在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并按照公司章程有序运转。高管人员身体健康、失联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会对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从而改变公司现有治理结构,甚至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四)政策风险
1、国家或地区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钢铁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监管政策、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影响较大。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对钢铁行业实施控制总量、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结构调整为目标的产业政策,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调控原则,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生产国际急需或能替代进口的高端产品。随着国家对钢铁行业去产能化的加速,行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国企改革的逐步实施和深入,钢铁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国家、地区及行业相关政策发生变化,2020年10月28日,多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61号)。2021年两会期间,我国提出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钢铁行业作为制造业碳排放大户,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20年12月起多次在有关会议上针对性提出压降粗钢产量,明确钢铁行业是2021年降低碳排放的重点行业,并将制定相关规划,加快构建钢铁行业碳交易市场体系,并压缩冶炼能力。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是严格置换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2021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推动钢铁行业,减污降碳,要求完成粗钢产量压减目标,原则上各有关地区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钢产量的30%。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围绕炼油、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对于钢铁行业,提出到2025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未来还有可能发布类似限产与环保政策,将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或盈利造成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钢铁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一直重视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公司目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配套建设有完善的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废气主要污染物产生点均安装有废气治理设施,治理达标后排放,废水经工序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但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公司将不断增加对污染物处理系统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投入,这将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目前发行人部分子公司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如果未来相关政策有调整,将会对发行人税负有一定影响,有可能增加发行人税费,进而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
(五)不可抗力风险
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环保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4年2月2日,本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2月22日,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公司于2024年9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49号文),本次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20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期限为3年,品种二债券期限为5年。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双向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7月2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年至 年间每年的 7月2日
2026 2028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1
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 年至 年间每年的 7月2日
2026 2030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1
利息)。
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8年 7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30年7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置换本期债券发行前12个月内投入绿色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账户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银行账户:77040122000235483
牵头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年6月26日。
发行首日:2025年7月1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日,共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249号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2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置换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12个月内投入绿色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向 | 项目归属
方及资金
运用方 | 发行人持
股比例 | 项目总投
资(万元) | 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
金占项目总投
资比例(%) | 拟使用募集资
金占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项目状
态 | 开工时间 | 完工时间或
预计完工时
间 | 项目类型 |
1 | 用于近“零”碳排放冶炼
高品质钢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99,029.46 | 17,318.20 | 17.49 | 34.64 | 在建 | 2025/3/1 | 2026/12/31 | 能效提升 |
2 | 用于球团烟气治理项目
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41,338.00 | 5,953.82 | 14.40 | 11.91 | 已完工 | 2023/6/30 | 2024/6/30 | 污染防治 |
3 | 用于炼铁区域能效提升
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25,000.00 | 6,343.41 | 25.37 | 12.69 | 在建 | 2024/6/1 | 2025/12/31 | 能效提升 |
4 | 用于烧结、热轧及公辅系
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建
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15,500.00 | 2,702.13 | 17.43 | 5.40 | 在建 | 2024/6/1 | 2025/12/31 | 能效提升 |
5 | 用于首钢迁钢炼铁部3
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理
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8,207.65 | 2,208.23 | 26.90 | 4.42 | 已完工 | 2023/6/5 | 2024/8/31 | 污染防治 |
6 | 用于能源部二高炉煤气
湿式氧化脱硫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4,870.33 | 1,529.71 | 31.41 | 3.06 | 已完工 | 2024/5/1 | 2024/10/30 | 污染防治 |
7 | 用于炼铁部1号高炉热
风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8,990.05 | 1,040.19 | 11.57 | 2.08 | 已完工 | 2023/6/5 | 2024/8/31 | 污染防治 |
8 | 用于热轧加热炉烟气脱
硝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3,498.98 | 452.07 | 12.92 | 0.90 | 已完工 | 2023/6/5 | 2024/8/31 | 污染防治 |
9 | 用于重点工序节能降碳
改造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16,102.00 | 413.58 | 2.57 | 0.83 | 在建 | 2025/3/1 | 2026/6/30 | 能效提升 |
10 | 用于炼铁部2号高炉热
风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3,698.90 | 316.36 | 8.55 | 0.63 | 已完工 | 2023/6/5 | 2024/8/31 | 污染防治 |
11 | 用于首钢迁钢炼钢部一
炼钢转炉渣深度处理项
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19,500.25 | 2,429.78 | 12.46 | 4.86 | 已完工 | 2021/4/1 | 2022/12/31 | 资源综合
利用 |
12 | 用于首钢迁钢炼铁部球
团二系列脱硝能力提升
改造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2,586.46 | 1,653.70 | 63.94 | 3.31 | 已完工 | 2024/5/21 | 2025/1/31 | 污染防治 |
13 | 用于首钢迁钢热轧部环
保除尘质量提升项目建
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4,489.46 | 1,348.97 | 30.05 | 2.70 | 已完工 | 2023/12/28 | 2024/12/30 | 污染防治 |
14 | 用于首钢矿业烧结厂三
烧颗粒物排放脱硝提升
及脱硫灰改造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4,735.27 | 1,152.82 | 24.35 | 2.31 | 已完工 | 2023/3/14 | 2023/12/29 | 污染防治 |
15 | 用于首钢迁钢环保改造
提升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5,448.11 | 1,040.54 | 19.10 | 2.08 | 已完工 | 2023/7/24 | 2024/5/30 | 污染防治 |
16 | 用于首钢迁钢炼铁部环
保除尘质量提升项目建
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5,949.00 | 1,101.74 | 18.52 | 2.20 | 已完工 | 2023/10/25 | 2024/8/30 | 污染防治 |
17 | 用于首钢迁钢采购中心
资源北区固废品质提升
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6,242.11 | 949.55 | 15.21 | 1.90 | 已完工 | 2022/10/8 | 2023/8/30 | 资源综合
利用 |
18 | 用于首钢迁钢热轧部加
热炉增加脱硫设施项目
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5,896.23 | 731.97 | 12.41 | 1.46 | 已完工 | 2023/7/25 | 2024/5/30 | 污染防治 |
19 | 用于首钢矿业二烧烟气
脱硫脱硝系统优化提升
项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9,880.57 | 788.15 | 7.98 | 1.58 | 已完工 | 2022/8/15 | 2023/3/31 | 污染防治 |
20 | 用于首钢迁钢能源部发
电机组增加脱硫设施项
目建设 | 首钢迁安
钢铁公司 | 发行人分
公司 | 3,494.30 | 525.08 | 15.03 | 1.05 | 已完工 | 2023/10/10 | 2024/6/30 | 污染防治 |
合计 | | | 294,457.13 | 50,000.00 | 16.98 | 100.00 | | | | | |
1、绿色项目功能定位核查及绿色项目认定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信用”)出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前评估认证报告》,东方金诚信用审阅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系列文件,评估了发行人绿色表现、募投项目绿色属性、募集资金环境效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绿色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认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能够全部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以及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等规定的绿色公司债券要求。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置换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12个月内投入绿色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本期债券总共20个募投项目,其中14个项目符合《目录》中“二、清洁生产产业-2.1污染防治-2.1.1生产过程大气污染防治-2.1.1.3-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类别的要求;4个项目符合《目录》中“一、节能环保产业-1.1-能效提升-1.1.2工业节能改造-1.1.2.1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类别的要求;2个项目符合《目录》中“二、清洁生产产业-2.3资源综合利用-2.3.1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2.3.1.1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募投项目整体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范畴、并符合国家和地区发展规划的政策导向。
2、绿色项目简介
(1)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钢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通过拆除一炼钢车间现有1#210吨转炉(200万吨/年),置换建设1座公称容量160吨电炉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30万吨钢,实现汽车板等高端产品转炉钢向电炉钢的转变,提高汽车板等高端产品的短流程化、低碳化水平。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2个月,工程固定资产静态投资99,029.46万元。
(2)球团烟气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主要建设1套脱硫和脱硝系统,包括脱硫吸收塔、布袋除尘器、SCR反应装置、氨水罐区、消化线、主引风机、电除尘器鼓干排风机、鼓干布袋除尘器、烟囱等生产设备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使球团排放的烟气中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和颗粒排放浓度不高于唐山市特2
别排放要求指标。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12个月,项目总投资41,338万元。
(3)炼铁区域能效提升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包括对炼铁区域现有2
360m烧结机余热发电进行节能改造,对炼铁区域2号高炉鼓风机进行节能提效改造,对炼铁区域三高炉1号、4号热风炉燃烧器进行优化改造,对炼铁区域一高炉3号热风炉内燃改顶燃工艺进行优化改造,对炼铁区域1号、2号高炉鼓风机进行脱湿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增加烧结系统余热回收蒸汽量和发电量,节约高炉鼓风系统用电量,实现炼铁区域节能降碳。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9个月,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
(4)烧结、热轧及公辅系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3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对现有3#360m烧结机烟气CO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对现有热轧部一热轧1号加热炉节能燃烧改造和层流循环冷却水提质增效改造;对公辅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配套电气自动化、仪控热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可降低烧结烟气CO排放量,节约SCR脱硝补热系统煤气消耗量;进一步降低热轧加热炉综合燃耗、降低公辅循环水系统能耗、实现热轧层流循环冷却水系统提质增效,实现节能降碳。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9个月,项目总投资15,500万元。
(5)首钢迁钢炼铁部3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为3号高炉热风炉配套建设1套SCR脱硝系统、1套脱硫除尘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使3号高炉热风炉3 3
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指标长期稳定小于5mg/Nm、20mg/Nm、3
30mg/Nm,实现污染物深度减排。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15个月,工程静态投资8,207.65万元。
(6)能源部二高炉煤气湿式氧化脱硫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2#高炉干法除尘区域,项目设计为迁钢2#高炉煤气湿法氧化脱硫系统,主要用于脱除2#高炉高炉煤气中的HS,以便2
3
煤气清洁利用。本工程设计处理高炉煤气量450,000Nm/h。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6个月,工程静态投资4,870.33万元。
(7)炼铁部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为1号高炉热风炉配套建设1套SCR脱硝系统、1套脱硫除尘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使1号高炉热风炉3 3
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指标长期稳定小于5mg/Nm、20mg/Nm、3
30mg/Nm,实现污染物深度减排。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15个月,工程静态投资8,990.05万元。
(8)热轧加热炉烟气脱硝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7套轧钢加热炉烟气脱硝系统等设备。项目已建成投产,7座加热炉烟气氮氧化物浓度长期稳定小于3
30mg/m,实现氮氧化物深度减排。项目建设工期15个月,工程静态投资3,498.98万元。
(9)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为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主要对二高炉1号热风炉、压风及氧氮系统、一热轧2号、4号加热炉、RH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6个月,项目总投资16,102.0万元。
(10)炼铁部2号高炉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项目为2号高炉热风炉配套建设1套SCR脱硝系统和其他系统配置设施,使2号高炉热风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3
放指标具备长期稳定小于30mg/Nm,实现氮氧化物深度减排。目前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15个月,工程静态投资3,698.90万元。
(11)首钢迁钢炼钢部一炼钢转炉渣深度处理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炼钢区域,项目对一炼钢转炉渣处理线进行升级改造,由现有的热泼工艺改造为辊压破碎+热焖的转炉渣处理模式,设计年处理能力60万吨。同时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预留环保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21个月,工程静态投资19,500.25万元。
(12)首钢迁钢炼铁部球团二系列脱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炼铁区域,项目对炼铁作业部球团二系列脱硝能力进行改造,为二系列球团新建脱硝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使二系列球团最终排放口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唐山市及迁安市最新环保要求,降低原有脱硝运行成本。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9个月,工程静态投资2,586.46万元。
(13)首钢迁钢热轧部环保除尘质量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热轧区域,项目通过对一热轧粗轧机增加微雾抑尘系统、二热轧粗轧设置烟气捕集罩,增加除尘装置;对二热轧精轧机现有捕集罩及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实现岗位粉尘的有效捕集,将无组织排放改造为有组织排放。同时,在热轧粗轧区及酸再生区域布置中央真空清洁系统用于地面及设备清灰,在酸再生厂房东侧新建一座氧化铁粉存储库房,解决热轧酸再生铁粉露天存储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13个月,工程静态投资4,489.46万元。
(14)首钢矿业烧结厂三烧颗粒物排放脱硝提升及脱硫灰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烧结厂(原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烧结厂),项目对三烧烧结烟气治理系统进行颗粒物达标排放、脱硝能力提升的改造。项目实施后可使首钢矿业烧结厂三烧烟气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提升脱硝能力,解决烟囱出口的拖尾问题。项目已完工,工程静态投资4,735.27万元。
(15)首钢迁钢环保改造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厂区内炼铁区域,项目为2号高炉热风炉新建1套脱硫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使2号高炉热风炉排放烟气的SO和颗2
3 3
粒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mg/Nm、5mg/Nm。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11个月,工程静态投资5,448.11万元。
(16)首钢迁钢炼铁部环保除尘质量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炼铁部厂区内。项目由6个小项目组成,分别为:火车道口安全提升项目、12台鱼雷罐加盖改造、二系列供配料系统新建一套除尘器及配套设施、一期原煤棚增加干雾抑尘设施、高炉料仓公用除尘系统、二烧成品仓与环冷机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11个月,固定资产静态投资5,949万元。
(17)首钢迁钢采购中心资源北区固废品质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北区。本项目建设一条年处理能力为30万吨(窑渣、渣铁粉、渣钢粉)的水洗提纯生产线,提纯出来的球磨铁粉进行压球处理。湿球自然晾晒后供炼钢和炼铁回吃。并预留出后期筛选直接还原铁粉的建设用地。按照钢铁厂固体废弃物高效利用的原则,对厂区内各工序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窑渣水洗球磨提纯产线、提纯精粉压球烘干产线、配套的供配电、除尘、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11个月,固定资产静态投资6,242.11万元。
(18)首钢迁钢热轧部加热炉增加脱硫设施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热轧加热炉区域内。本工程新建烟气脱硫装置共6套,其中一热轧(2160mm)3套,二热轧(1580mm)3套,在现有热轧加热炉脱硝的基础上增加脱硫设施,烟气经脱硝后再全部通过新建脱硫系统净化处理后经原烟囱达标排放。项目已完工投产,建设工期11个月,工程固定资产静态投资5,896.23万元。
(19)首钢矿业二烧烟气脱硫脱硝系统优化提升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迁安市首钢矿业公司烧结厂。首钢矿业公司二烧共建设2套密相塔半干法脱硫、脱硝系统。本工程主要对脱硫、脱硝系统进行优化提升,保证后续排放达标,满足环保要求。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8个月,工程固定资产静态投资9,880.57万元。
(20)首钢迁钢能源部发电机组增加脱硫设施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首钢迁安钢铁公司能源区域。本工程新建烟气脱硫装置共3
3套,其中2x25MW热电机组配置2套,脱硫处理能力为255,000Nm/h;15MW背3
压机组配置1套,脱硫处理能力为210,000Nm/h。项目已完工,建设工期9个月,固定资产静态投资3,494.30万元。
3、绿色项目合规情况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依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管理规范。其中,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钢项目和球团烟气治理项目已取得项目核准批复、用地批复与环评批复;其他项目均为技改项目,不改变原有项目类型,不涉及环保、用地的重大变化。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3-1:募投项目审批文件
项目名称 | 批文名称 | 文号 | 发文机关 |
近“零”碳排放冶
炼高品质钢项目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
铁公司近“零”碳排放冶炼
高品质钢项目的节能审查
意见 | 冀发改环资〔2024〕788号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首
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
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 | 冀环审〔2024〕266号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 土地证 | 迁国用(2014)第000185号 | 迁安市国土资源局 |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
质钢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信息 | 冀发改政务备字〔2024〕89号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
球团烟气治理项
目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
业公司球团烟气治理项目
的节能审查意见 | 冀发改环资〔2022〕779号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批文名称 | 文号 | 发文机关 |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
司烟气治理项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 |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98 | / |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球团烟气治理项目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3〕17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 土地证 | 冀(2023)迁安市不动产权第
0013752
号 |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炼铁区域能效提
升节能降碳改造
项目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炼铁区域能效提升节能
降碳改造项目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信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4〕32
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炼铁区域能效提升节能
降碳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登记表 | 备案号:202413028300000108 | / |
烧结、热轧及公辅
系统节能降碳改
造项目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烧结、热轧及公辅系统
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信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4〕33
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首钢迁钢炼铁部
3号高炉热风炉
烟气治理项目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炼铁部3号高
炉热风炉烟烟气治理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2〕66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 首钢迁钢炼铁部3号高炉
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20 | / |
首钢迁钢能源部
二高炉煤气湿式
氧化脱硫项目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能源部二高炉
煤气湿式氧化脱硫项目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4〕18
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 首钢迁钢能源部二高炉煤
气湿式氧化脱硫项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备案号:202413028300000019 | / |
首钢迁钢炼铁部
1号高炉热风炉
烟气治理项目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炼铁部1号高
炉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2〕68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批文名称 | 文号 | 发文机关 |
| 首钢迁钢炼铁部1号高炉
热风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22 | / |
首钢迁钢热轧加
热炉烟气脱硝治
理项目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热轧加热炉烟
气脱硝治理项目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信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2〕67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 首钢迁钢热轧加热炉烟气
脱硝治理项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登记表 |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13 | / |
重点工序节能降
碳改造项目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
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
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西备字〔2025〕18
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
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
记表 | 备案号:202513028300000027 | / |
首钢迁钢炼铁部
2号高炉热风炉
烟气脱硝治理项
目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
司首钢迁钢炼铁部2号高
炉热风炉烟气脱硝治理项
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 迁经开行审投资备字〔2022〕69号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
| 首钢迁钢炼铁部2号高炉
热风炉烟气脱硝治理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备案号:202213028300000119 | / |
首钢迁钢炼钢部
一炼钢转炉渣深
度处理项目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
展部关于迁钢炼钢部一炼
钢转炉渣深度处理项目立
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复 | 首战略发〔2021〕24号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 |
首钢迁钢炼铁部
球团二系列脱硝
能力提升改造项
目 | 关于首钢迁钢炼铁部球团
二系列脱硝能力提升改造
项目立项及可研的批复 |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4〕9号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 |
首钢迁钢热轧部
环保除尘质量提
升项目 | 关于首钢迁钢热轧部环保
除尘质量提升项目立项及
可研的批复 | 2023 34
北首股投资批复〔 〕 号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 |
首钢矿业烧结厂
三烧颗粒物排放
脱硝提升及脱硫
灰改造项目 | 关于首钢矿业烧结厂三烧
颗粒物排放脱硝提升及脱
硫灰改造项目立项及可研
批复 | 首矿计资批复〔2022〕26号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矿业公司计财处 |
项目名称 | 批文名称 | 文号 | 发文机关 |
首钢迁钢环保改
造提升项目 | 关于首钢迁钢环保改造提
升项目立项及可研的批复 |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3〕9号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 |
首钢迁钢炼铁部
环保除尘质量提
升项目 | 关于首钢迁钢炼铁部环保
除尘质量提升项目立项及
可研的批复 |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3〕35号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 |
首钢迁钢采购中
心资源北区固废
品质提升项目 | 关于首钢迁钢采购中心资
源北区固废品质提升项目
立项及可研的批复 |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2〕36号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 |
首钢迁钢热轧部
加热炉增加脱硫
设施项目 | 关于首钢迁钢热轧部加热
炉增加脱硫设施项目立项
及可研的批复 | 2023 1
北首股投资批复〔 〕 号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 |
首钢矿业二烧脱
硫脱硝系统优化
提升项目 | 关于首钢矿业二烧脱硫脱
硝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立项
及可研的批复 |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2〕3号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 |
首钢迁钢能源部
热电及背压发电
机组增加脱硫设
施项目 | 关于首钢迁钢能源部热电
及背压发电机组增加脱硫
设施项目立项及可研的批
复 | 北首股投资批复〔2023〕40号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 |
4、绿色项目证明材料(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