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东华测试: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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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4日 21:40: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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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84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0577%。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份 |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
刘士钢 | 不超过1,000,000股 | 不超过0.7245% |
罗沔 | 不超过1,700,000股 | 不超过1.2317% |
刘沛尧 | 不超过80,000股 | 不超过0.0580% |
王瑞 | 不超过30,000股 | 不超过0.0217% |
瞿喆 | 不超过30,000股 | 不超过0.0217% |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亲属刘士钢及其他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亲属刘士钢及其他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股东刘士钢先生、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承诺:自首次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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