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股份(834599):回购股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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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0:25: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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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同力股份: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
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经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14.68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五)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0股,不超过1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9%-2.19%,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7,500万-15,000万,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5年1月9日开始,至2025年6月19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49.80%,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4,980,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49.80%,最高成交价
为13.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1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65,319,657.85元(不含 |
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43.55%。 |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公司按照要求于2025年1月3日完成开立回购专用账户,2025年1月9日实施首次回购股份,2025年1月-2月合计回购公司股份4,980,448股,合计总金额为65,319,657.8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由于实施回购期间内公司股票价格从2025年2月27日开始一直高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的下限。因此,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本公司实施回购所做的工作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实施股份回购操作并定期披露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者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相关公告披露情况如下: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
号 | 是否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024年12月5日 | 2024-079 | 是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024年12月5日 | 2024-080 | 是 |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2024年12月5日 | 2024-075 | 是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情况公告 | 2024年12月10日 | 2024-081 | 是 |
股权登记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
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4年12月17日 | 2024-082 | 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2024年12月23日 | 2024-083 | 是 |
回购股份报告书 | 2024年12月23日 | 2024-085 | 是 |
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增加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公告 | 2025年1月3日 | 2025-001 | 是 |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1月10日 | 2025-003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1月24日 | 2025-007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2月6日 | 2025-008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3月3日 | 2025-010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4月2日 | 2025-013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5月6日 | 2025-043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6月3日 | 2025-058 | 是 |
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对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票价值回归,提升股 票长期投资价值具有积极影响。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 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无法完成股份划转,公司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七、 备查文件
(一)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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