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腾科技(68842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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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7:40: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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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美腾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腾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美腾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 10月 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10,000股,发行价格为 48.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250.56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7.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42.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2月 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5Z0068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年 12月 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12,103.27 | 12,103.27 |
2 | 智慧工矿项目 | 8,841.88 | 8,841.88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000.00 | 17,000.00 |
4 |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 | 13,000.00 | 13,000.00 |
合计 | 50,945.15 | 50,945.15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1 | 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12,103.27 | 12,103.27 | 9,667.68 | 2025年 7月 |
2 | 智慧工矿项目 | 8,841.88 | 8,841.88 | 907.61 | 2026年 1月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000.00 | 17,000.00 | 8,939.75 | 2026年 1月 |
4 |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 | 13,000.00 | 13,000.00 | 13,006.99 | 不适用 |
合计 | 50,945.15 | 50,945.15 | 32,522.03 | — | |
注:
1、“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尚有利息收入 634.79元,待前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转出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销户手续;
2、上述表格中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A |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B | 利息收入、现金管
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等后的净额 C | 预计节余募集资
金金额 D=A-B+C |
智能装备生产及测
试基地建设项目 | 12,103.27 | 9,667.68 | 327.19 | 2,762.78 |
注:
1、“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 341.31万元(不含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此外,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工程及设备采购合同尚有部分尾款未支付,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完毕。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762.78万元(暂估金额,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般银行账户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审慎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至 2025年 6月 17日账
户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体育中心支行 | 122905419710105 | 2,762.78 |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 02121201040032284 | 0.06 |
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本次注销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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