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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600217):中再资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6:06:2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再资环:中再资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议案名称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㈠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出席人员情
况;
㈡推举计票人(非关联股东或代表)、监票人;
㈢逐项报告议案;
㈣逐项投票表决;
㈤计票人统计现场选票;
㈥计票人统计网络选票;
㈦监票人宣布综合表决结果;
㈧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㈨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㈩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八、议案
议案汇编
议案1: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委
托,我向股东大会做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持续强化内控管理,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政策进行根本性
调整,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下,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公司全体员工,聚焦主责主业,全力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两新”行动
工作部署,建设500多处标准化、规范化废家电回收联合货场,与各
地大型商超卖场对接合作,积极开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成功与
国内某电商物流行业领军企业达成合作,拓宽了非传统回收渠道,努力打造多元回收网络;细化分解年度废电处理任务,适时动态调整月度生产计划,不断优化废电拆解品种结构,年度拆解处理废电2,590
多万台(套),比2023年度(以下称同比)增长19.6%,年度废电拆
解处理量再创历史新高,拆解处理白电占比同比提高1.1%,废电拆
解物产出量60.93万吨,同比增长12.23%。继续提升废电精细化拆
解水平,大力开发终端客户,与国内数家大型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客户销售比稳步提升;推广长单销售模式,与公司竞价平台销售相互补充,增加销售灵活性;大力推进拆解物高质化利用,通过精细化分类,拆解物售价得以增长;系统性开展拆解产物全流程碳足迹研究和认证工作,废铜和废铝两个高价值拆解产物取得行业首例碳足迹认证;针对下属废电拆解工厂硬件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升级规划,推动业务规模及产能的稳步提升,年内完成了6家拆解工厂生
产设备更新升级,完成了5家拆解工厂资质调增或结构调整工作,公
司废电年资质总量由3,188万台(套)提升至3,578万台(套)。

在做好生产运营管理的同时,全力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资金工作,于2024年7月以3.28元/股的价格,向24名对象发行
268,993,891股,募集资金882,299,962.48元。该次发行股份于2024
年8月8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本由
1,388,659,782股变为1,657,653,673股。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该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但因受报告期起开始实施的国家对废电处理行业奖补资金政策
的影响,尽管废电处理量和白电占比同比均明显提升,公司核算的当期可获取的废电处理专项资金比2023年度核算的应收废电处理基金
补贴减少了1.08亿元。主要受此因素影响,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二、2024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㈠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由股东董事葛书院先生、徐铁城先
生、张海航先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六人调整为股东董事邢宏伟先生、徐铁城先生、张海航先生、独立董事田晖女士、文高连先生和陈昊奎先生六人。

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孙东莹先生递交的辞职申
请。孙东莹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公司原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于2024年1月27日因病不幸逝世。

3.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文高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文高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收到葛书院先生递交的辞职书。

葛书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
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5.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邢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昊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邢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㈡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6次会议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至第三十四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1次,通讯方式14次,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次,共计审议通过65项议案。分别对公司报告
期内定期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
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投资计划、修改章程、年度融资计划、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聘请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成员变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及时的审议,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和诉求的基础上,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适时需求。

与股东进行沟通,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工作,保障了董事会和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㈢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
4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审议通过20项议案,主要涉及修订公司章
程、非公开发行股份、选举董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年度报告、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等事项。历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均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㈣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工作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分别及时召开会议对年报编审、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高管人员绩效年薪分配方案、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㈤董事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能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学习证券市场最
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信息,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等,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报告期内,未有董事缺席董事会议的情形发生。全体董事对董
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进行了事前的充分了解和讨论,在审慎审议后均按自己的真实意愿和独立判断进行表决。

3.公司全体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专项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
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㈥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执行《中再资
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各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先后50批次,共计披露各类公告140个,其
中临时公告134个。

㈦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结合公司管控需要,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两次修订,
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制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舆情
管理办法。

以上章程和制度的修订、制定均经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章程修订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均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披露程序,进行了必要的报备。

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致力于建立高效、流畅的投资
者互动通道,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健康、稳定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电话、邮件、上证“e互动”平台做好与投
资者的沟通工作,合法、合规地及时处理投资者咨询,其中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共计回答投资者提问50个;历次股东大会均向投资
者提供网络投票,并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事项表决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和披露。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
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4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
体接待日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相关
问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了集中在线交流。

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工作,于
2024年7月以3.28元/股的价格,向24名对象发行268,993,891股,
募集资金882,299,962.48元。该次发行股份于2024年8月8日在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本由1,388,659,782股变为
1,657,653,673股。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
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该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度,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主要从
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经营计划完成,为公司未来发展打造坚实的基础:
1.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的水平,进一步优化治理能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新《公司法》及证券监管相关新规,推进法人治理机构改革,修订《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适时进行董事会换届工作,保障后续董事会平稳、合规运行;
2.加强对监管法规、行业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多维度加强董事履职所需专业知识,强化董事会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增强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4.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丰富市场沟通形式,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和活动实践不断升级,巩固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5.根据2025年经营计划目标,夯实经理层责任,关注公司重大
经营活动的决策和进度,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不断优化企业运营管理水平,防范企业风险,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公司监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在2024年度对董事会工作的支持!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2: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公司监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做公司2024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以下称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共召开6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专
人送达方式5次,累计审议通过16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参加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㈠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刊登在2024年4
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㈡2024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刊登在2024年8
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㈢2024年8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刊登在2024年8
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㈣2024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刊登在2024年10
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㈤2024年10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刊登在2024年10
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㈥2024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0)刊登在2024年12
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尽
职,监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会议和查阅相关文件等形式,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及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运行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鉴于公司高管人员变更增多,建议进一步完善董监高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制度性明确每一名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构成、依据及绩效考核制度,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合理、完整、准确。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每期定期报告进行审
核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履行监督职能。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财务运
作规范。公司定期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
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
审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管和规范使用,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㈠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评估价值4,088.21万元人民币为交易价格自四川中再生
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的资产。此次收购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披露符合规定,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均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重大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
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发挥了应有的防范作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监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履行监事会职责,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㈠依法勤勉履职,完善公司治理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对公
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㈡落实监督职能,聚焦重点事项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司内
部控制、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监事会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成员将定期学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公司治理知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提,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3: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402,430.53370,054.588.75%
营业利润4,471.955,174.32-13.57%
利润总额4,175.055,232.33-2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7.246,618.35-6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116.705,641.86-80.21%
基本每股收益0.01520.0477-68.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82.57减少1.79个百分点
项目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780,451.26755,670.24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44,678.99260,384.7332.37%
股份总数(万股)165,765.37138,865.9819.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081.8810.64%
三、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430.53万元,同比增加8.75%;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额变动率
营业收入402,430.53370,054.5832,375.958.75%
营业成本370,536.52313,619.8556,916.6718.15%
税金及附加4,054.573,646.17408.4011.20%
销售费用1,720.924,232.23-2,511.31-59.34%
管理费用14,885.2512,859.142,026.1115.76%
研发费用201.2145.05156.16346.64%
财务费用13,133.8314,753.00-1,619.17-10.98%
资产减值损失5,808.6726,936.80-21,128.13-78.44%
投资收益112.4596.4615.9916.58%
营业利润4,471.955,174.32-702.37-13.57%
营业外收入65.58243.09-177.51-73.02%
营业外支出362.49185.07177.4295.87%
利润总额4,175.055,232.33-1,057.28-20.21%
所得税费用2,559.55-1,394.253,953.80-283.58%
净利润1,615.496,626.58-5,011.09-7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7.246,618.35-4,371.11-66.05%
基本每股收益(元)0.01520.0477-0.0325-68.13%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8.75%,其主要原因是废电拆解量增加;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8.15%,其主要原因是废电拆解量增加;
3.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1.20%,其主要原因是山东公司房产税
增加;
4.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9.34%,其主要原因劳务费、租赁费减少;
5.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5.76%,其主要原因是人工成本增加;
6.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46.64%,其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活动增

项目名称年末数年初数变动额变动率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0.000.0020,000.00/
预付款项178.501,911.73-1,733.23-90.66%
其他应收款2,837.132,261.39575.7425.46%
存货17,203.3811,391.525,811.8651.02%
在建工程3,106.132,479.55626.5825.27%
使用权资产1,903.15109.241,793.911,642.17%
递延所得税资产5,974.328,974.02-2,999.70-33.43%
其他非流动资产6,774.943,000.003,774.94125.83%

项目名称年末数年初数变动额变动率
合同负债632.59814.06-181.47-22.29%
其他应付款5,246.604,192.121,054.4825.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4,675.4086,253.70118,421.70137.29%
长期借款66,261.37228,298.11-162,036.74-70.98%
租赁负债986.5861.40925.181,506.81%
实收资本(或股本)110,786.9583,887.5626,899.3932.07%
1.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较多,其主要原因是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成功,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预付款项: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90.66%,其主要原因是ABS
项目结束,预付款减少;
3.其他应收款: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25.46%,其主要原因是应
收财政扶持资金增加;
4.存货: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51.02%,其主要原因是原材料库
存增加;
5.在建工程: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25.27%,其主要原因是宁夏
公司新建6号厂房;
6.使用权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1,642.17%,其主要原因
是长期租赁资产增加;
7.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33.43%,其主要原因
是可抵扣亏损减少;
8.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125.83%,其主要原
因是预付长期资产购买款增加;
9.合同负债:年末金额较年初下降22.29%,其主要原因是有合
同的预收货款减少;
10.其他应付款: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25.15%,其主要原因是
往来款及押金及保证金增加;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137.29%,
其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12.长期借款:年末金额较年初减少70.98%,其主要原因是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根据会计准则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租赁负债: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1,506.81%,其主要原因是
新增租赁合同;
14.实收资本:年末金额较年初增加32.07%,其主要原因是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功,股本增加。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4: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42,953,132.2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9,066,993.04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337,548.1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
的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㈠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公司所属行业为固体废物治理行业,主营业务为废电的
回收与拆解处理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通过处理废电获取国家补贴是废电拆解处理行业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细分行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企业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回收、处置相关废弃物时需支付一定量的资金。行业内企业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普遍较大。

㈡公司发展阶段
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发展阶段的成熟期,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工
艺技术装备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资源产出率,提高运营效益,需要对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㈢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72,408.4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726,145,513.56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686,801,097.55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953,132.2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29,066,993.04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337,548.16元。

2025年公司将对生产线进行扩能升级改造,对资金的需求相对
较大。现阶段,主要受废电处理补贴兑付的时间尚不确定、周期较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持续居高不下,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缺。

㈣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生产经营
发展、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拓展新业务领域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资金紧缺局面相对缓解、具备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实施现金股利分配。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5: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
披露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2025
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摘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6: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5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编制公司
2025年度预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基础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
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编制。

二、基本假设
㈠公司及各子公司保持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
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㈡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
品的处理活动。

㈢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
变化。

㈣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㈤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预算情况
㈠营业收入预算
公司2025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0亿元。

㈡投资预算
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计划33,136.86万元,
其中重大项目28,846.72万元,一般更新改造项目4,290.14万元(其
中包含零星计划740.00万元)。

2025年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强化技术创新降本增效、
拓宽多元化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渠道,提升企业内生增长动力,全力推进预算目标的达成,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贡献企业价值。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7: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
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1.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授权经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参照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的
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8: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鉴于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337,548.16元,
且2024年三季度已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1,387,263.86元(含税),2024年度不再实施利润分配。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
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
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5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9:
关于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在向股东大会进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预计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再生资源集团)关联方即中国再生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原料类城资环保1,780.00614.49 
 中再生洛阳3,000.000.65业务开展未达预期
 中再生襄阳循环3,000.00-相关业务未达成合作
 中再生徐州4,000.00-相关业务未达成合作
 中再云汇(天津)10,000.003,541.18业务开展未达预期
 其余五家公司3,220.001,493.06 
 小计25,000.005,649.38 
销售商品类广东塑金7,444.555,572.06年末塑料行情下跌,减 少交易量
 湖北蕲春中再生1,500.0045.43业务开展未达预期
 江西中再生3,300.002,492.88 
 洛阳宏润9,972.039,583.01 
 中再生(山东) 资源5,554.42760.88交易对方资质办理不及 预期,合作受限制
 其余五家公司2,229.00376.19 
 小计30,000.0018,830.45 
其他(租赁、 采购服务 等)12家公司4,252.004,000.15 
注:1.上表中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

2.“城资环保”指中再生城资(北京)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再生洛阳”指中再生洛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再生襄阳循环”指中再生襄阳循环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中再生徐州”指中再生徐州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
“中再云汇(天津)”指中再云汇(天津)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 金额占同类业 务比例 (%)上年发生 金额占同类业 务比例 (%)本次预计金额与 上年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 因
采购原料 类江西中再 生1,400.000.44%412.660.13% 
 系民再生 资源2,500.000.79%-0.00%计划开展业务合 作
 城资环保1,415.000.44%614.490.20% 
 中再云汇 (天津)20,000.006.29%3,541.181.14%计划扩大合作规 模
 中再云汇 (青岛)18,000.005.66%-0.00%计划开展业务合 作
 其他5家 公司2,315.000.73%1,081.050.35% 
 合计45,630.0014.35%5,649.381.82% 
销售商品 类广东塑金9,000.002.86%5,572.061.77%计划扩大业务合 作
 江西中再 生4,500.001.43%2,492.880.79%计划发展长单业 务,扩大业务合 作
 连云港中 再4,800.001.52%369.830.12%计划扩大业务合 作
 洛阳宏润9,000.002.86%9,583.013.04% 
 中再生(山 东)资源3,830.001.22%760.880.24%扩大废铁业务合 作
 中再生洛 阳1,800.000.57%-0.00%增加铁类业务的 合作范围
 中再生投 资2,000.000.64%-0.00%新增废铁、废电 机等业务合作
 中再生(深 圳)金属10,000.003.18%-0.00%增加废有色金属 合作业务
 其他3家 公司602.500.19%51.800.02% 
 合计45,532.5014.46%18,830.455.98% 
其他(租 赁、采购服 务等)广东塑金1,732.0012.83%1,148.498.51% 
 洛阳宏润1,462.2010.83%1,160.458.60% 
 其他9家 公司2,562.9818.99%1,691.2112.53% 
 合计5,757.1842.65%4,000.1529.63% 
注:1.上表中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

2.“系民再生资源”指系民再生资源市场(大连)有限公司
“中再云汇(青岛)”指中再云汇(青岛)商贸有限公司
连云港中再”指连云港中再钢铁炉料有限公司
“中再生投资”指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5月更名为中再生(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再生(深圳)金属”指中再生(深圳)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相关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关
联关系
㈠江西中再生
名称:江西中再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566299590D
成立时间:2011年1月4日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宏图大道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宏图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圣柱
注册资本:15,600万元
主营业务:废钢铁回收加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绿色环保回
收业务等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
㈡系民再生资源
名称:系民再生资源市场(大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2MA10TE4C93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30-6号公建2层
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环涛路南海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牛海泽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
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连系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㈢城资环保
名称:中再生城资(北京)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96118357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4日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号院2号楼5层211-182
主要办公地点:西城区环球财讯中心C座8层
法定代表人:张蕾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㈣中再云汇(天津)
名称:中再云汇(天津)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YADTN2L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1日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010-4号(天
津创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39号)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商务园西区16号楼
801室
法定代表人:赵逸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再生资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
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再云汇(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㈤中再云汇(青岛)
名称:中再云汇(青岛)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2MAD73H480H
成立时间:2023年12月22日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长莱路1号5502室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石岭路名汇国际
法定代表人:张然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再生资源销售、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再云汇(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㈥广东塑金
名称:广东塑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4UH9BN7J
成立时间:2015年9月11日
注册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
(清远华清循环经济园综合办公楼4楼408室)
主要办公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
范基地21区
法定代表人:连远标
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塑料制品、塑
料助剂贸易;塑料(材料)改性;再生资源加工、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中再
名称:连云港中再钢铁炉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2578100059C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3日
注册地:东海县房山镇房平路南侧
主要办公地点:东海县房山镇房平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翟鹏生
注册资本:2,050万元
主营业务:废钢收购、加工(破碎、剪切、打包)、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
㈧洛阳宏润
名称: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587098149P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9日
注册地: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三十里铺村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三十里铺村
法定代表人:游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非金属废料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
回收及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及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㈨中再生(山东)资源
名称:中再生(山东)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DIUDLG57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8日
注册地: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梅开路6号2号楼
101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梅开路6号2
号楼101
法定代表人:周德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废钢铁、废铝、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的加工和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再生(北京)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有限
公司
㈩中再生洛阳
名称:中再生洛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090911974D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31日
注册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平乐镇新庄村洛阳循环经济园区一
号门
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平乐镇新庄村洛阳循环经济
园区一号门
法定代表人:吴树才
注册资本:4,638万元
主营业务:废钢、报废机动车及废有色回收、加工、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
(十一)中再生投资
名称: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062968439E
成立时间:2013年2月25日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以北商西路以西凤凰城小区
65#商业101
主要办公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华创观礼中心
法定代表人:朱枫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再生资源的回收及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中再生(深圳)金属
名称:中再生(深圳)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27MAD7WP4K9K
成立时间:2023年12月15日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东晓社区太白路3008号悦彩城
(北地块)写字楼1402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东晓社区太白路3008号
悦彩城(北地块)写字楼1402
法定代表人:贾庆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和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四、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相关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㈠江西中再生:2024年末资产总额118,692.68万元,负债总额
98,718.89万元,净资产19,973.79万元,资产负债率83.17%。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2,070.34万元,净利润1,144.91万元。

㈡系民再生资源:2024年末资产总额406.33万元,负债总额
53.12万元,净资产353.21万元,资产负债率13.07%。2024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1.81万元,净利润-98万元。

㈢城资环保:2024年末资产总额33,785.05万元,负债总额
2,588.16万元,净资产31,196.89万元,资产负债率8%。2024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8,972.63万元,净利润1,076.63万元。

㈣中再云汇(天津):2024年末资产总额13,180.15万元,负债
总额10,146.75万元,净资产3,033.40万元,资产负债率76.99%。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2,949.83万元,净利润2,928.18万元。

㈤中再云汇(青岛):2024年末资产总额245.79元,负债总额
268.54万元,净资产-22.75万元,资产负债率109%。2024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3,242.96万元,净利润-22.75万元。

㈥广东塑金:2024年末资产总额4,618.91万元,负债总额
4,419.23万元,净资产199.67万元,资产负债率95.68%。2024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15,961.17万元,净利润-2,194.86万元。

连云港中再:2024年末资产总额120,509.26万元,负债总额
121,293.17万元,净资产-783.91万元,资产负债率100.65%。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5,239.24万元,净利润30.92万元。

㈧洛阳宏润:2024年末资产总额10,477.40万元,负债总额
9,949.51万元,净资产527.89万元,资产负债率94.96%。2024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17,478.14万元,净利润126.67万元。

㈨中再生(山东)资源:2024年末资产总额10,615.25万元,
负债总额8,488.65万元,净资产2,126.60万元,资产负债率79.97%。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854.32万元,净利润111.11万元。

㈩中再生洛阳:2024年末资产总额60,901.47万元,负债总额
48,345.68万元,净资产12,555.79万元,资产负债率79.38%。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7,833.85万元,净利润888.27万元。

(十一)中再生投资:2024年末资产总额113,191.85万元,负债
总额76,502.14万元,净资产36,689.71万元,资产负债率68%。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988.39万元,净利润581.99万元。

(十二)中再生(深圳)金属:2024年末资产总额6,279.88万元,
负债总额1,494.75万元,净资产4,785.13万元,资产负债率23.80%。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64.84万元,净利润-214.87万元。

以上关联方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均为生产
经营所需的日常交易,并且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
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中再生(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兴新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应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预计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其他(租赁、采购服务等)其他2家公司1,400.00965.59
向关联方存款限额(每日最高存 款结余)财务公司50,000.0037,547.23
向关联方存款限额(每日最高贷 款结余)财务公司50,000.00-
注:1.上表中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

2.财务公司指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同。

二、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本次预计金额(万元)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存款限额(每日最高存款结余)50,000.0037,547.23
向关联方贷款限额(每日最高贷款结余)50,000.00-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相关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关
联关系
名称: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882799490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1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法定代表人:熊星明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股东: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四、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对方财务公司的主要财务
数据
2024年末资产总额365,116.66万元,负债总额254,274.98万
元,净资产110,841.68万元,资产负债率69.64%。2024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14,085.96万元,净利润3,439.91万元。关联方的该等财务
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均为生产经
营所需的日常交易,并且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
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中再生(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兴新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应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议案11:
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受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委托,我向股东大会汇报《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
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8月到期,为保障资金运转安全,促进公司
业务持续发展,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金融服务原则、服务内容、风险评估与控
制措施、保密条款、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及其他七大项。

该协议主要条款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
余额应符合证监会、金融监管局等相关机构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融资服务;免费提供收付结算服务等。该协议有效期为36个
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相关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应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该议案已经2025年6月6日召开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中再生(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兴新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本议案表决时应进行回避。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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