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68861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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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8日 22:04: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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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合合信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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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合合信息”)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5年 5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 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静安区江场三路258号市北商务中心 3楼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镇立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857,83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898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6,924,156股,占公司股份总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5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33,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95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481,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866%。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1.01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28,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0%;反对 115,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2%;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51,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72%;反对 115,3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9%;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02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27,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9%;反对 116,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51,1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97%;反对 116,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4%;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03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17,7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 126,2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41,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38%;反对 126,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2%;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04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44,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1%;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67,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12%;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9%;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05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44,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1%;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67,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12%;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9%;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06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44,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1%;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67,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12%;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9%;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07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44,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1%;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67,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12%;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9%;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08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53,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2%;反对 190,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0%;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77,3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51%;反对 190,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0%;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09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44,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1%;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67,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12%;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9%;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10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44,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1%;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67,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12%;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9%;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11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44,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1%;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267,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12%;反对 199,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9%;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12 《关于制定<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04,2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2%;反对 139,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7,6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48%;反对 139,7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32%;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1.13 《关于制定<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03,7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5%;反对 140,2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7%;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7,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3%;反对 140,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78%;弃权 13,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3.02 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3.03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3.04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3.05 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3.06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3.07 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91,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4%;反对 162,4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5%;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15,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66%;反对 162,4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98%;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82,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5%;反对 171,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5%;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03%;反对 171,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1%;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2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5%;弃权 3,7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30%;弃权 3,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81,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08%;反对 172,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96,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5%;反对 135,0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3%;弃权 25,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0,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9%;反对 135,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4%;弃权 25,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8%。
10.02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1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9%;反对 120,0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9%;弃权 25,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35,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65%;反对 120,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8%;弃权 25,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8%。
10.03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01,7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5%;反对 130,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3%;弃权 25,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5,0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06%;反对 130,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16%;弃权 25,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8%。
10.04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01,7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5%;反对 130,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3%;弃权 25,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5,0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06%;反对 130,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16%;弃权 25,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8%。
10.05 《关于修订<上海
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16,7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反对 127,1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40,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35%;反对 127,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6%;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27,7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8%;反对 116,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51,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87%;反对 116,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4%;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
1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9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5%;反对 150,6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6%;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16,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02%;反对 150,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69%;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
1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27,7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8%;反对 116,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51,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87%;反对 116,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4%;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27,7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8%;反对 116,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51,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87%;反对 116,1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4%;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
1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91,0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2%;反对 163,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7%;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14,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86%;反对 163,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8%;弃权 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17,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2%;反对 126,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9%;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40,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16%;反对 126,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6%;弃权 13,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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