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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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2:06:1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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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宏达股份:四川
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股票代码:600331 股票简称:
宏达股份
四川
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HONGDACO.,LTD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有关本次发行的风险因素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磷化工与
有色金属锌冶炼,主要产品为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合成氨及锌锭与锌合金;主要原材料为磷矿、锌精矿等矿产资源以及电力、天然气、硫磺等
大宗商品。
公司无配套磷矿和锌矿资源,日常生产经营受宏观经济政策、外部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影响较大,原料保障率、原料成本、终端市场波动和行业格局变化,都直接影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本部磷化工基地、有色基地及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均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所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和锌冶炼业务均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的行业。
公司磷化工基地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有一级重大危险源一处,安全方面属于高危企业,具有燃烧、爆炸、中毒,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风险。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液氨属易燃易爆物质,硫酸具有较强腐蚀性,生产过程中还使用有高温高压蒸汽。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详细的生产操作规程,以及不断强化安全培训工作,严加防范安全生产隐患,但仍可能因设备故障、管理疏忽、操作人员出现懈怠,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公司有色基地涉及
有色金属冶炼,生产过程中产生铅、镉等有害重金属,如管理失控将造成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
公司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有一级重大危险源一处,安全方面属于高危企业,具有燃烧、爆炸、中毒,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风险。
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氨废水、废气等,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如管理失控将造成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群体事件。
(三)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93%、5.89%和7.29%,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公司主营业务化工、
有色金属锌冶炼等行业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为密切。公司化工行业下游终端应用领域主要为农业等,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磷矿石、硫磺、天然气、氮肥、钾肥等,受宏观经济波动、
农产品价格波动、农业产业政策的调整等影响,发行人化工行业毛利率有所波动;
有色金属锌冶炼行业下游终端主要为房地产、基建、汽车、电力、家电等行业,上游原材料主要为矿产资源,公司无配套的锌矿资源,所需主原料锌精矿全部为对外采购,受锌精矿及市场供需影响,市场的锌精矿扣减加工费水平波动较大,导致公司
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若未来主要原材料出现价格上涨或下游市场需求不振,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4,025.38 302,565.83 340,929.55 82,162.20
万元、 万元、 万元和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015.85万元、-9,584.16万元、3,611.03万元和-3,592.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76.99万元、-10,462.51万元、1,311.58万元和-3,703.47万元。其中,2025年1-3月,受行业周期和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公司
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合成氨业务、磷酸盐系列产品的毛利同比下降,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024 1-3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 年 月下降。如果相关不利因素持续存在,同时公司不能通过有效措施加以化解,则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蜀道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D;
1 0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0
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1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09,6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解除限售之日止,发行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若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目 录
声 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一、风险提示............................................................................................................3
............................................................................................4二、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目 录...........................................................................................................................7
...........................................................................................................................9
释 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1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1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4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8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30..................31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3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36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3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况..............................................................38四、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39
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40..40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七、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情况......................40..........................41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第三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43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43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48
三、发行对象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52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53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53
..................................................5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53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54五、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55
六、本次融资的原因及融资规模的合理性..........................................................56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7
.......................................59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59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变动的影响..........60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60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61..................................................................61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62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62
二、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63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的风险..............................................63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6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66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7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7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7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77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78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名词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宏达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资委、实际控
制人 | 指 |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蜀道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宏达实业 | 指 |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
天府春晓 | 指 | 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绵竹川润 | 指 | 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
多龙矿业 | 指 | 西藏宏达多龙矿业有限公司 |
金鼎锌业 | 指 |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
宏达集团 | 指 |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
清平磷矿 | 指 | 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 |
磷化工基地 | 指 | 公司磷肥、复合肥及磷石膏产品(磷化工副产品)生产基地 |
有色基地 | 指 | 公司有色金属锌冶炼、深加工生产基地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自然资源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应急管理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
为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
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8号》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
《公司章程》 | 指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股东大会 | 指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专业术语释义 | | |
磷肥 | 指 | 以磷为主要养分的肥料,全称磷素肥料。磷肥肥效的大小(显
著程度)和快慢决定于磷肥中有效的五氧化二磷的含量、土
壤性质、施肥方法、作物种类等 |
复合肥 | 指 |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
方法制成的肥料,对于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
物的高产稳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
磷石膏 | 指 | 在磷酸生产中用硫酸处理磷矿时产生的固体废渣,其主要成
分为硫酸钙 |
合成氨 | 指 | 由氮和氢在高温高压和催化剂存在下直接合成的氨 |
磷酸一铵 | 指 | 一种化学制剂,又称为磷酸二氢铵,主要用作肥料和木材、
纸张、织物的防火剂 |
有色金属 | 指 | 狭义的有色金属又称非铁金属,是铁、锰、铬以外的所有金
属的统称;广义的有色金属还包括有色合金 |
品位 | 指 | 矿石(或选矿产品)中有用成分或有用矿物的含量,大多数
矿产以有用成分(元素或化合物)或有用矿物含量的质量百
分比表示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ichuanHongdaCo.,Ltd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510600205363163Y |
成立日期 | 1994-06-30 |
上市日期 | 2001-12-20 |
上市地 | 上交所 |
股票简称 | 宏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331.SH |
法定代表人 | 乔胜俊 |
董事会秘书 | 王延俊 |
注册资本 | 203,2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14楼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
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肥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食
品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和前十大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根据蜀道集团公开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其对天府春晓的工商登记持股比例为50%,但蜀道集团随时可以从天府春晓另一方股东购入其持有的50%股权,股权回购价款为其投入的注册资本,故蜀道集团对天府春晓的实际表决权比例为100%;宏达实业为蜀道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蜀道集团与宏达实业、天府春晓构成一致行动人。
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3.93%股份,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宏达实业、天府春晓合计控制公司31.31%股份的表决权。蜀道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032,000,000股,其中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 质押
股份数 | 冻结
股份数 |
蜀道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3.93 | 486,314,805 | - | 486,314,805 | - | - |
新华联控股有限
公司破产企业财
产处置专用账户 | 其他 | 5.69 | 115,628,233 | - | 115,628,233 | - | - |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四川信托-
名嘉百货流动资
金贷款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 其他 | 4.92 | 100,000,000 | - | 100,000,000 | - | - |
弘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3.49 | 71,015,834 | - | 71,015,834 | - | - |
四川宏达实业有
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6 | 50,000,000 | - | 50,000,000 | 50,000,000 | - |
付金朋 | 境内自然人 | 1.21 | 24,558,133 | - | 24,558,133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 | 其他 | 1.20 | 24,283,985 | - | 24,283,985 | - | - |
向克坚 | 境内自然人 | 1.16 | 23,483,706 | - | 23,483,706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 质押
股份数 | 冻结
股份数 |
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 | 其他 | 1.08 | 21,938,340 | - | 21,938,340 | - | - |
新华联控股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0.95 | 19,255,366 | - | 19,255,366 | - | 19,255,366 |
合计 | 46.09 | 936,478,402 | - | 936,478,402 | 50,000,000 | 19,255,366 | |
(二)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宏达实业于2023年6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4年7月1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蜀道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
因执行《重整计划》,2024年9月5日原登记在宏达实业证券账户中
486,237,405股
宏达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蜀道集团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宏达实业持有的50,000,000股质押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因涉诉暂缓确认,暂时无法交割,根据《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之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30 50,000,000
该笔债权暂缓原因消除后 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协助该 股股票交
割并登记至蜀道集团名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05-26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ACK35Q85 |
法定代表人 | 张正红 |
注册资本 | 5,422,6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大数据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
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
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
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股权结构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类别
公司本部包括磷化工基地和有色基地(2025年转为分公司模式运行),公司磷化工基地的主营业务为磷肥、复合肥及磷石膏产品(磷化工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主营业务为合成氨产品的制造与销售,主要为下游磷化工生产企业提供原料,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以及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磷化工业务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公司有色基地的主营业务为
有色金属锌的冶炼、深加工,主要产品为锌锭、锌合金等,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以及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
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属于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
(二)公司所处行业主要特点
1、磷化工行业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对磷化工行业的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等,负责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并指导行业技术进步。
在行业监管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等,根据其监管职责分别负责化工行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危险磷化工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磷化工分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等,其职能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公布时间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 | 2012年12月 |
2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 2013年12月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 2014年4月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订)》 | 2014年7月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 | 2017年11月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2018年8月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 2018年12月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 | 2018年12月 |
9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2021年1月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 2021年6月 |
11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 2022年1月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订)》 | 2022年9月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23年修
订)》 | 2023年7月 |
14 |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 2024年9月 |
2)行业主要的发展政策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土壤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2016年5月 | 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对
畜禽规模养殖集中区鼓励农作物种植
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相结合 |
2 | 《关于深入推
进农业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加
快培育农业农
村发展新动能
的若干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2016年12月 | 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倡导绿色、生态、
有机农业,同时继续推进农药化肥零
增长的目标 |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3 | 《关于全面加
强生态环境保
护,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
的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2018年6月 | 针对重点领域,抓住薄弱环节,明确
要求打好三大保卫战(蓝天、碧水、
净土保卫战)、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
(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
染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
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
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着力解决一
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4 | 《关于坚持农
业农村优先发
展做好“三
农”工作的若
干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2019年1月 |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
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
量负增长 |
5 | 《关于深化增
值税改革有关
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税
务总局、海
关总署 | 2019年3月 | 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行业的税
率由现行的10%降至9%;纳税人购
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
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
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
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6 | 《长江“三
磷”专项排查
整治行动实施
方案》 | 生态环境部 | 2019年4月 | 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要
求,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体总
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
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 |
7 | 《关于2021年
关税调整方案
的通知》 | 国务院关税
税则委员会 | 2020年12月 | 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
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 |
8 | 《关于“十四
五”大宗固体
废弃物综合利
用的指导意
见》 | 国家发改委
等 | 2021年3月 | 到2025年,显著提升磷石膏等大宗固
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新增大宗固废综
合利用率达到60% |
9 | 《农业面源污
染治理与监督
指导实施方案
(试行)》 | 生态环境
部、农业农
村部 | 2021年4月 | 修订肥料管理等对农业面源污染有重
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加强化肥农药生
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精准施
肥;完善化肥农药施用量调查核算方
法,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在种
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
药减量增效行动 |
10 | 《关于缓释肥
料等执行农用
化肥铁路优惠
运价政策的通
知》 | 国家发改委 | 2021年9月 | 增加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等8个新型
肥料品种享受铁路优惠运价。凡具有
农用化肥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
经上述铁路运输列入《目录》的农用
化肥,均执行农用化肥优惠运价 |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11 | 《关于做好化
肥生产用煤用
电用气保障工
作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 | 2021年11月 | 足额落实化肥生产用煤,保障化肥生
产用电用气,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
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有序用电,可根
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将化肥生产
企业作为高能耗企业;用气高峰期尽
量减少对化肥生产企业压减用气量和
时间 |
12 | 《关于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
2022年全面推
进乡村振兴重
点工作部署的
实施意见》 | 农业农村部 | 2022年1月 | 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
保供稳价。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
增效。促进节肥节药节水。开展绿色
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进粪肥还田、
有机肥替代 |
13 | 《关于“十四
五”推动石化
化工行业高质
量发展的指导
意见》 | 国家发革委
等 | 2022年4月 | 意见提出,严控炼油、磷铵、电石、
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多措并举推进
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
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加强化
肥生产要素保障,提高生产集中度和
骨干企业产能利用率,确保化肥稳定
供应 |
14 |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2023年12月 | 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
工)第二款:“硝酸法和半水-二水法
磷酸生产工艺,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
开发与应用,优质钾肥及新型肥料的
生产” |
(3)行业发展概况
化肥指利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多种农作物生长所需营养元素的肥料,又称无机肥料。化肥具有养分含量高,施用量少的特点,同时肥效快,大多数易溶于水,能很快被农作物吸收利用。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对农作物增产有重大作用,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必需品”,是“粮食的粮食”。依据所含营养元素的数量不同,常见的化肥可分为单质肥料和复合肥料两类:①单质肥料是仅含一种可标明含量的营养元素的化肥,又称单质肥,常见的单质肥料包含氮肥、磷肥、钾肥:②复合肥料是含有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的两种及以上且可标明含量的化肥,又称复混肥料。
1)磷肥
磷肥是以磷矿为原材料生产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的化肥,主要作用在于促进植物根部发育,施用季节较为固定,一般是以春秋两季,种植玉米、小麦、棉花等大田作物初期使用。
在化肥产业链中,磷肥一部分作为复合肥的原材料使用,一部分作为终端产品,直接施用于农作物。磷肥按照磷含量的高低可以分为低浓度磷肥和高浓度磷肥。低浓度磷肥是较早应用的磷肥,主要包括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两类;高浓度磷肥是指五氧化二磷含量在20%以上的磷肥,包括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重钙及硝酸磷肥等。磷酸一铵作为高浓度磷肥,主要用于加工生产各种不同的氮、磷复合肥。其中,纯度更高且杂质更低的工业级磷酸一铵,可作为
新能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前驱体磷酸铁的重要原料之一。目前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已经占据了我国主要的磷肥市场,合计市场份额占比达到85%以上,是磷肥的主流产品。
中国是全球重要的磷肥生产国和消费国,磷肥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云、贵、川、鄂等磷矿石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在全球粮食供需偏紧的情形下,化肥作为粮食的“粮食”,市场需求刚性,我国
农产品播种面积稳定,化肥用量需求趋于平稳。
2024—2025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明确严格控
制磷铵行业新增产能,部分环保落后、经营困难的磷肥企业逐步退出,磷肥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2)复合肥
复合肥是含有氮、磷、钾三种营养元素中的两种及以上且可标明含量的化肥,又称复混肥料。复合肥产品可同时提供多种营养元素,并能提高作物产量、改良土壤、减轻农业面源污染、肥料利用率高。
复合肥的有效成分,一般以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来表示。复合肥除具备单质化肥的优点外,还在多个方面优于单质化肥,具体如下:1)多数复合肥是根据区域土壤养分情况、农作物需肥比例等配置而成,可同时供应农作物氮、磷、钾三种主要营养元素中的两种或三种及其他中微量元素,有利于养分高效吸收;2)相对于传统的单质肥尿素(氮含量为46%),复合肥的氮含量15% 25%
一般在 到 左右,施用复合肥可减轻长期施用以氮肥为主的单质肥造成的土壤板结、肥力下降、水质污染等不利影响;3)造粒后的复合肥与粉状或结晶状的单质肥料相比,结构紧密,养分均匀释放,肥料稳而长。复合肥吸湿性小,不易结块,便于储存和施肥。
从复合肥产品成本构成来看,用作原材料的氮磷钾三大基础肥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接近90%,对复合肥产品成本及销售价格影响重大,因此复合肥的价格与单质肥的价格同向波动。复合肥市场需求刚性,跟随上游单质肥原料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价格相对平稳。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产品创新拓展生态高效新型肥料,渠道拓展加快细分市场产销网络布局,或探索新模式打造新的农业服务产业链成为行业寻求突破的重要尝试。
近年来,我国复合肥施用量增速显著高于氮肥、磷肥以及化肥总施用量的增速,复合化率平稳提高,表明随着科学施肥、平衡施肥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复合肥越来越得到农民的认同。1980年我国化肥复合化率仅为2.1%,1990年提高到13.2%,2000年提高到22.1%,2020年达到42.30%,而国际复合化率平均水平为50%,发达国家复合化率为70%~80%,我国化肥复合化率水平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科学施肥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复合化率仍将长期保持上升趋势。
2、
有色金属锌冶炼行业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压延加工业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中:自然资源部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为
有色金属加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行业管理工作,拟定行业规范标准,监测行业运行情况,其中
有色金属、黄金行业的管理工作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负责。
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国家机构负责制定
有色金属产品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并根据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商务部等部门负责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管理,并影响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原料进口和产品出口。
我国
有色金属行业的行业组织主要是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
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各行业组织主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通过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本行业国家标准等,同时对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协助信息交流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
序号 | 名称 | 公布时间 |
1 | 《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2012年3月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 2014年4月 |
3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 2017年7月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2018年1月 |
5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 2018年9月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 2018年10月 |
7 | 《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 2019年9月 |
8 |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 2020年2月 |
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 2020年11月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 2021年6月 |
2)行业主要的发展政策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有色金属工业
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 | 工业和信
息化部 | 2016年1月 | 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
得显著进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
到“十三五”末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迈
入制造强国行列。围绕储能与新能源
汽车等领域需求,重点发展大容量长
寿命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高性能铜箔和铝箔,以及低成本高质
量的电池级碳酸锂、三元前驱体等。
推进甘肃、新疆、云南、青海、内蒙
古等省(区)铜、镍、锂等重点成矿
区带矿产远景调查与找矿预测 |
2 | 关于发布《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有色
金属工业-再生
金属》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的公告 | 生态环境
部 | 2018年8月 | 规范了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
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
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
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再生有色金
属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3 | 《有色金属行业
智能冶炼工厂建
设指南(试行)》 |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 2020年4月 | 结合我国有色金属冶炼工艺复杂等特
点,推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
智能、5G等前沿技术在有色冶炼工厂
的应用,建成有色金属智能冶炼工厂,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的综合
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4 | 《“十四五”工
业绿色发展规
划》 | 工业和信
息化部 | 2021年11月 | 明确工业降碳实施路径。基于流程型、
离散型制造的不同特点,明确钢铁、
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的
主要碳排放生产工序或子行业,提出
降碳和碳达峰实施路径 |
5 | 《“十四五”原
材料工业发展规
划》 |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 2021年12月 | 鼓励现有电解铝、铜冶炼、铝铜加工
企业开展再生金属业务,回收利用自
身下游加工废料、社会废料和进口废
料,推动完善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
体系 |
6 | 《有色金属行业
碳达峰实施方
案》 |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 2022年11月 | 强化低碳发展理念,修订完善行业规
范条件,支持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
动企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促进要
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优势企业集聚。推
动有色金属行业集中集聚发展,提高
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形成规模效益,
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 |
7 | 《空气质量持续
改善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2023年11月 | 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
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
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 |
8 | 《关于加快构建
废弃物循环利用
体系的意见》 | 国务院 | 2024年2月 | 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进一
步拓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
道,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
下,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推
广应用,畅通井下充填、生态修复、
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促进尾矿、
冶炼渣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
用 |
9 | 《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
方案》 | 国务院 | 2024年5月 | 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高
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
余热综合利用,推广铁水一到底、铸
坯热装热送等工序衔接技术。加强氢
治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 |
3(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