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000068):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5-3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扶持资金5000万元及本案仲裁费用;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就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奥原”)签订的《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七台河仲裁委”)申请仲裁,202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七台河仲裁委下发的《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高帆,职务:区长;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城公路3号。 被申请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炳章,职务:董事长;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6号。 被申请人: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现已更换为秦军平),职务:执行董事(法人);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一)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2019年12月24日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共同签订的《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 2.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共同返还申请人已经给付的5000万元扶持资金,并且由二被申请人共同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二)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申请仲裁的事实与理由 2019年12月24日,申请人和二被申请人共同签订了《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申请人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给付二申请人产业扶持资金5000万元,但二申请人却没有按照《投 资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只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便长期闲置,没有再进行任何的投资,申请人多次督促,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拖,最后明确表示不能再履行此《投资合同》,现已经长达四年之久。 综上所述,《投资合同》现已经无法履行,本案完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申请人已经和二被申请人也达成了仲裁协议约定产生纠纷由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因此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特向七台河仲裁 委员会提起仲裁,请依法裁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已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中详细披露。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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