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同兴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和《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44,38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5.14%,最高成交价为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元/股,成交总金额 233,310,236.4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退市龙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退市龙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已交易8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7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3、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已回购金额为6,337.9255万元。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 4、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退市整理期内(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81.23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购买的最高价为2.35元/股、最低价为2.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38.6112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571.87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3%。购买的最高价为2.73元/股、最低价为2.2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337.9255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0 退市海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退市海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5、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6、经询证,公司前10大股东中,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其余股东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4日),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0.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购买的最高价为0.86元/股、最低价为0.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8.15万元。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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