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泰永康达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财务总监尤婷婷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泰永康达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尤婷婷持有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九十个自然日内进行(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泰永康达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580,700股,占科锐国际当期总股本1.8194%,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1,968,064股;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3,936,127股(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本次财务总监尤婷婷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两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5%(其中直接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间接减持公司股份1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5%)(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且不低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此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2:30 南山智尚: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烟台南晟拟减持不超过2,531,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51%);烟台盛坤拟减持不超过2,531,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51%)。 4、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二)股东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烟台南晟、烟台盛坤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自身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赵亮、刘刚中、曹贻儒、赵厚杰、王剑、徐晓青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3、公司监事宋强、高坤、李玉武、刘训军、任福帅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22:30 瑞迈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的方式、数量、比例: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2025年 7月 10日至 2025年 10月 9日)。 减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2:30 莱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邱宇 2、减持原因:因邱宇与国海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国海证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减持邱宇持有的 5,91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56%)。 3、股份来源:邱宇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 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所认购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邱宇持有的 5,91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56%。 5、拟减持方式及期间: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2:30 迈普医学:关于公司首发前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二)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三)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995,58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3.000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1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665,194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 总股本的 1.005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330,38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的2.0107%),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五)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 自公司上市后,国寿成达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2:00 骏创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1:05 哈焊华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进行。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454,4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恒通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此外,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1:05 宇瞳光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0:25 蔚蓝锂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938,550股,占蔚蓝锂芯总股本的0.5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昌正有限公司承诺其在CHEN KAI担任公司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CHEN KAI离职后半年内,昌正有限公司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不超过5,938,550股,合计占其本年初所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8.52%,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其相关承诺及减持股份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主体昌正有限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9:40 浙江世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特别提示: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宝控股”)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世宝控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减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不超过8,226,32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上述股份在公司上市后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进行,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1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226,323股 A股(含)(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价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区间:视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世宝控股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 【19:40 宁波精达:宁波精达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郑功持有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730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达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978,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微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58,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 上述股东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股东徐俭芬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1,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其股份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512,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其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郑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IPO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004,77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0%。 徐俭芬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502,38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0%。 1 广达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IPO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869,80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7%。 精微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IPO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646,91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3%。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协议转让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0,047,75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 【19:20 苏州龙杰: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管关乐持有公司股份2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62%;董事及高管王建新持有公司股份564,8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611%;董事及高管何小林持有公司股份2,882,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325%;监事马冬贤持有公司股份1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5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董监高拟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0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3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08%),且分别不超过个人各自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上述董监高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股份。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17:05 上海沿浦: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7,732,7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8%。周建清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30,715,000股)及公司上市后的历年权益分派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37,017,71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67,732,71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建清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993%,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87%,周建清先生本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980%。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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