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退市龙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已交易6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9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3、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已回购金额为4,999.3143万元。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 4、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退市整理期内(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5年6月17未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90.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9%。 购买的最高价为2.73元/股、最低价为2.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3143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0 华明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明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994,0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35%,最高成交价为 16.2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7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8,488,646.5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0:00 宁波华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华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2024年12月 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2024年 1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49%,最高成交价为15.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67,96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0.16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0 退市龙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退市龙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已交易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1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3、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已回购金额为4,999.3143万元。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 4、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退市整理期内(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48.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6%。购买的最高价为2.42元/股、最低价为2.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21.6005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90.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9%。购买的最高价为2.73元/股、最低价为2.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3143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0 家家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家家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9月11日,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0.00元/股(含)调整为9.89元/股(含);2025年3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89元/股(含)调整为12.00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7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成交最低价为7.42元/股,成交最高价为10.90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7,566,19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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