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5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16:25 兴光可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兴光可可(股票代码:83725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425,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7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43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5 慧达通信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慧达通信(股票代码:83507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4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5 启超电缆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启超电缆(股票代码:83620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 [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 发1.35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 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5 中固建科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固建科(股票代码:83756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1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5 红宇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红宇股份(股票代码:836291)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000,0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72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0 宏德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宏德股份(股票代码:30116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16:20 中科磁业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科磁业(股票代码:30114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0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7日。 【16:20 今飞凯达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今飞凯达(股票代码:00286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5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16:10 天诚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天诚股份(股票代码:87187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 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0 铭慧股份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铭慧股份(股票代码:833822)公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0 盛祺信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盛祺信息(股票代码:87230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9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6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 / 2 【16:10 长先新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先新材(股票代码:83132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25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18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0 博达软件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博达软件(股票代码:87363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9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9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0 金立达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立达(股票代码:83923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0 桑尼泰克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桑尼泰克(股票代码:832554)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260,1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07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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