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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77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3:53:1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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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 双鹭药业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双鹭药业(股票代码:002038)公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及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5年 7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派方案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原则是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02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4日。


【19:41 长江材料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江材料(股票代码:00129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591,08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387,412股后的146,203,67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年7月4日。


【19:41 海亮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海亮股份(股票代码:002203)公布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0,636,089.00股后的 1,920,493,8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19:41 双枪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双枪科技(股票代码:00121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45,700股后的 70,954,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114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1.9026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228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114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7日。


【19:41 亿利达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亿利达(股票代码:00268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6,239,13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62,600股后的565,476,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
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回购股份 762,6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7月7日。


【19:21 帝华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帝华科技(股票代码:83745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01 晶雪节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晶雪节能(股票代码:30101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的情况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9:01 西菱动力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西菱动力(股票代码:30073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589,420股后的 303,086,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4日。


【19:01 泓博医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泓博医药(股票代码:30123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586,6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46,200股后的 137,540,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9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3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3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 7月 4日

【19:01 中亚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亚股份(股票代码:300512)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431,000.00股后的403,209,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18:46 多邦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多邦科技(股票代码:83277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46 爱去欧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爱去欧(股票代码:836967)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25]。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9.0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46 美合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美合科技(股票代码:834412)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46 银辰精密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银辰精密(股票代码:838850)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972,1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90985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819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98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81887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46 豪威尔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豪威尔(股票代码:43047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510,0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31 厦钨新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2股)】

厦钨新能(股票代码:688778)公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20,771,00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70,58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19,600,4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840,164.8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83,920,0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504,691,083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2/10=0.2。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19,600,412×0.40)÷420,771,001≈0.3989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19,600,412×0.2)÷420,771,001≈0.1994。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989元/股)÷(1+0.1994)。


【18:21 新巨丰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巨丰(股票代码:30129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356,120股后的416,643,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2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3,356,120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均为420,000,0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18:21 曼卡龙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曼卡龙(股票代码:300945)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2,071,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18:21 宁波色母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宁波色母(股票代码:30101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36,604股后的164,96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


【18:21 中国广核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国广核(股票代码:00381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该公司现有 A股总股本 39,334,98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5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注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9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该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该公司于2025年 5月 21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有关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和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更新)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的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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