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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601816):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实施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2日 16:16:51 中财网
原标题: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实施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0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实施完成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
权益变动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一致,不存在
违规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
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近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
东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京沪
计划)受托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
的通知,京沪计划的受益人已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权益变动
的方式将其在京沪计划间接持有的京沪高铁公司股份转为直接持
有。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受益人利益,平安资管作为京沪计划受托人,拟以大
宗交易方式将平安人寿、太保人寿通过京沪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分别交易至平安人寿、太保人寿的证券账户中,即由平安人
寿、太保人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4年8月3日就上
述事项发布《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2025年6月16日,上述权益变动已实施完毕。本次交
易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之间的股份变动不属于股份增、减持行
为,仅为当前持股情形下的持股方式变动,不涉及股份的增加或
减少。


股份过 出方股 东名称股份过入方 股东名称交易 方式交易期间交易 均价 (元)交易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注)
平安资 管-建 设银行 -京 沪高铁 股权投 资计划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高利率 保单产品大宗 交易2024/9/3 ~ 2025/6/135.761,929,201,9453.94%
 中国太平洋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大宗 交易2024/9/9 ~ 2025/6/165.781,224,890,1242.50%
注: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公司关于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106,484,611股变更为48,925,679,370股。上述持股比例按照变更后的48,925,679,370股作为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股数较此前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未发生变动,仅为公司总股本变动而被动导致的比例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注)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平安资管- 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 权投资计划合计持有股份3,154,092,0696.42%0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3,154,092,0696.42%00%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注:按公司总股本49,106,484,611股计算。

2.本次交易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直接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直接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注)
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高利率 保单产品00%1,929,201,9453.94%
中国太平洋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0%1,224,890,1242.50%
注: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发布《公司关于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106,484,611股变更为48,925,679,370股。上述持股比例按照变更后的48,925,679,370股作为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股数较此前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未发生变动,仅为公司总股本变动而被动导致的比例变化。

三、持股合并计算承诺
本次交易系京沪计划各受益人通过大宗交易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承诺本次交易执行完成后,对本交易涉
及的持股数量进行合并计算,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并将严格履行股东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公司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
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3.京沪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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