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21:11:01 中财网

原标题: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泽宇智能
”、
“发行人
”或
“公司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


144号
〕)(
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号〕)、《创业板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
证监会公告

202202〕
21号
)(
以下简称
“《

别规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1年修订)
》(深证上〔
202202〕
919号
)(
以下简称
“《
实施细则

”)、《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
》(
深证上
[2018]279号

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
2020年修订)》(深证上〔
2020〕
483号)(以
下简称
“《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中国证券业协会

以下简称
“证券业协会
”)

布的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
2021〕
213号)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
142号)、《
注册制下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中证协发〔
2021〕
22号)等相关规定,

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组织实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保荐
机构

主承销


”或
“主承销商
”)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
”)、
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
“网上
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
本次
发行初步询价和



网下发行
均通过
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平台
”)
进行

请网下
投资者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深交所发布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1年
9月
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

2021〕
21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1年修订)》
(深证上

2021〕
91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规范》(中证协发

2021〕
213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
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
弃购股份
处理
等环节,具体内容
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江苏泽宇智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
下简称
“《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规定的剔除规则

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
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55元
/股(
不含
55元
/股
)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55元
/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460万

(不含
460万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59.09元
/股,申购数量等于
46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1年
11月
22日(
TTT日)
14:45:29:844的配售对象中,
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往前排列予以剔除


以上
过程共剔除
11个
配售对象,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77万
股,占本次初
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7,7,7,7,万
股的
1.0011%。剔除部分不
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
“高价剔除
”的部分




2、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有效认购
倍数
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4元
/股
,网下发行不再
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
价格

2021年
11月
22日

T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年
11月
22日

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9:309:3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9:159:15,
13:0013:0013: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公募基金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
“社保基金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下简称
“养老金
”)、
根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下简称
“企业年金基金
”)
和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


下简称
“保险资金
”)
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
参与跟投。



4、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950,000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15.00%。



本次发行价格不
超过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华泰
泽宇智能
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或
“华泰泽
宇智能家园
1号
”),
其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
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25,596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777。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95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625,59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77。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324,404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
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
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
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华泰泽宇智能家园
1号

承诺
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
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
定。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
购情况于
2021年
11月
22日

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

2021年
11月
1日

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
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
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
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年
11月
1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
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提供有效报
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
或未足额申购
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请认真阅读
2021年
11月
22日

TTT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的《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下简称
“《
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

”)

充分了解市场风险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
制定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58.68倍(截至
2021年
11月
22日

TTT日)。



本次发行价格
44元
/股
对应的发行人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母
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2.32倍,

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



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22日

TTT日)
发布的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33,00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
计使用募集资金57,210.1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43.99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145,16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971.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
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33,195.78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泽宇智能
首次公开发行
3,300万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以下简称
“本次
发行
”)
的申请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

2021〕
3104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发行人股票简称

“泽宇
智能
”,
股票代码为
“301“301“301“301,
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
的初步询价及

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
33,000,000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25,
全部为新股发行,
无老股转让。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32,000,000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950,000股,占发行数量的
15.0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
险资
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625,59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96%。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
资管计划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625,596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967.96。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2,324,404股

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本次发行
网下
初始
发行数量为
21,959,404股,占扣除
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
发行数量的
72.30%;网上
初始

行数量为
8,415,000股,占扣除
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
发行数量的
27.70%。网



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
11月
22日
(T-4日)完成。发行
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
所处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有效认购倍数
以及承
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4元
/股

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3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



2)
22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
44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4)
33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4、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
11月
22日
(T日),任一
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
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
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
主承销商
在《发行公告》中规
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43.99元
/股
。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
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投资者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


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保荐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1年11月2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
年11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
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
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
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
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11月25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
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
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
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股,


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账户持有
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
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1年12月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3日(T+4日)刊登的《江苏泽宇智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
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
2021年12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1年
11月
22日

T日)
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
“二

5、
回拨机制
”。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年
11月
11日

TTT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和证券日
报网

网址
www.zqrb.cn)
上的

招股意向书

全文

特别是其中的
“重大事项提

”及
“风险因素
”章节

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

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
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
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10、
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

泽宇智能
/发行人
/公司


指指

中国中国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券

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指指
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
市之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向配向配
A股)之
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
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股股份

非限售存托凭证
总市值
1万
元以上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
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等(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等(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等(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证券业协会
完成备案,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
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


网上投资者

指指指指指指指


有效报价

指指指指指指指


有效申购

指指指指


网下发行专户

指指指


T日

指2021年11月29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和网
下申购日

《发行公告》

指《指《指《指《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总体情况

2021年11月23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1年11月23
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
42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05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25.46元/股-85.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752,460万股,申购倍数为3,948.29
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

经经经经经5家投资者管理的
10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核查材料,有16家投资者管理
的60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无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
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上述2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0个配售对
象的报价已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49,910万股,无效报价部分
不计入有效申报总量。


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未按要求在规定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未按要求在规定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
注为“无效1”的部分,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具体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无效2”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42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988个配售对象,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25.46
元/股-85.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702,550万股,申购倍数为3,922.87倍。


(三)(三)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不再剔除。




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55元
/股
(不含
55元
/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55元
/股,且申购数
量小于
460万股(不含
460万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59.09元
/股,申购数量等于
46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1年
11月
22日(
TTT日)
14:45:29:844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
顺序从后往前排列予以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
11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
77,1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7,702,550万
股的
1.001097%。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
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11家,配售对象为
9,789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
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7,625,440万股,整体申
购倍数为3,883.60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初
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投资者类型


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
/股)


报价中位数


(元
/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49.6658


53.2800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


48.8820


52.6000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48.9105


52.6000


基金管理公司


49.8174


52.5000


保险公司


43.7283


45.0000


证券公司


54.1955


54.0000


财务公司


57.1000


57.1000


信托公司


46.0013


46.825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53.5587


54.1300


其他(私募基金、期货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
司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或其资产管


53.0040


54.9600





投资者类型


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
/股)


报价中位数


(元
/股)


理子公司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




(四)(四)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
所处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有效认购倍数
以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4元
/股,
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
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3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22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
4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4)
33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
超过
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
剔除最高报价后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
金和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五)(五)

根据《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
43.99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
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54家投资者管理的1,591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43.99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479,30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
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57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个数为8,198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146,140万股,为网下初始
发行规模的3,130.20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
见本公告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
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


(六)(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泽宇智能
所属
行业为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1年
11月
22日

TTT日)
,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为
58.68倍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4日收盘价日收盘价
(2021年111
月23日,人,人
民币)

2020年扣非年扣非
前EPS(元//
股)

2020年扣年扣
非后EPSEPS(元/股)

2020年年
扣非前市扣非前市
盈率

2020年扣年扣
非后市盈非后市盈


000682.SZ000682.SZ

东方电子


6.836.83

0.20750.2075

0.17190.1719

32.92


39.74


300277.SZ300277.SZ

海联讯


8.64


0.0744


0.0502


116.15


172.05


688191.SH688191.SH

智洋创新


27.64


0.6023


0.5614


45.89


49.24


002090.SZ002090.SZ

金智科技


10.07


0.1609


0.1008


62.57


99.90


600406.SH600406.SH

国电南瑞


40.90


0.8749


0.8361


46.75


48.92


平均值

47.03


59.45




资料来源:
WIND数据,截

2021年
11月
22日

TTT日)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
2020年扣非前
/后
EPS=EPS=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母净利润
/T/T/T日总股本




3:
海联讯市盈率视为极值,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对比




相较可比公司,公司在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品牌及客户资源、技术研发、
管理团队、区位产业领先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方面,公司从事电力信息化行业多年,基于自身能力、
结合客户需求,发展形成从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到工程施工及运维的一站式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相较仅能提供单一服务企业,公司具有了更灵活的业务
合作方式、更多的业务承接机会和更深入的客户合作关系,具备明显的综合能力
优势。



品牌及客户资源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力信息化领域,通过多
年耕耘积累了一批电力系统优质客户。公司建成了江苏区域超过一半地市的电力
信息化通信网络,近年来公司参与承建了“北京至上海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
“国家电网公司大容量骨
干光传输网新疆延伸覆盖工程甘肃地区施工”、“青海
-
河南±
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光纤通信工程包
8甘肃地区通信设备安装施工”、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度管理信息大区数据网二平面系统建设”等多个国
家电网重点大型项目,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获得诸多客户好评。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通过长期的行业领域积淀和技术升级创新,持续提升技
术创新水平,并在此基础上融合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并指导用户解决业务难题。公司拥有多名拥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等高水平资质证书的员工,在
行业内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优
势。



管理团队方面,公司管理团队成员大多来自计算机、软件工程、通信、电力
自动化等相关专业领域,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经历了智能
电网的全周期发展历程,对行业技术、业务环节和行业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
和认识;公司核心骨干和经营管理层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高效管理
团队使公司在团队执行力、成本控制、客户资源开拓和业务管理等方面凸显优势,
有效的提高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伴随我国智能电网的持续运营和电力物联网的新
建投资拉动,公司将进一步快速发展,努力打造成国内智能电网信息化
和数字化
建设的一流服务企业。



区位产业领先方面,公司立足于江苏,多年来参与省内多地电力设计、系统
集成、施工及运维项目的建设服务。公司在江苏省电网建设和运维积累的经验,
是公司拓展其他省份电力业务的重要竞争力




本次发行价格
44元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母净利润
摊薄后市盈率为
42.32倍,


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




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22日

TTT日)
发布的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33,000,000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
股本
总数的比例为
2525,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
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32,000,000股。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2,625,596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96%。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95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

根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25,596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9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324,404股
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
初始
发行数量为
21,959,404股,占
扣除
最终
战略配售
数量

本次
发行数量的
72.30%,网上
初始

行数量为
8,415,000股,占
扣除
最终
战略配售
数量

本次
发行数量的
27.70%。网
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43.99元/股。


4、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45,167.00万元,扣除发行费

11,971.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33,195.78
万元。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11月2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11月29
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
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
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
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网上
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回拨
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以上所指公开发行数量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但网下发行中以上所指公开发行数量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但网下发行中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2021年11月30日(T+1日)在《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
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6、
限售期
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
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为
华泰泽宇智能家园
1号

承诺
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
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
定。



7、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8、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TTT日

202202年11月18日

(周




披露《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招股意
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TT日

202202年11月19日

(周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TT日

202202年11月22日

(周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
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前)


网下路演


TTT日

202202年11月23日

(周




初步询价日(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9:309:30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TTT日

202202年11月24日

(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TT日

202202年11月25日

(周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TT日

202202年11月26日

(周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202年11月29日

(周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9:309:30,当日
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9:159:15,
13:0013:0013: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202年11月30日

(周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202年12月1日

(周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
摇号
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


T+3日

202202年12月2日

(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202年12月3日

(周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
1、
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联系。





三、战略配售


(一)(一)

本次发行价格不本次发行价格不本次发行价格不本次发行价格不本次发行价格不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战略投资者类型

11

华泰
泽宇智能
家园
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
2021年11月26日(T-1日)公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


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2021年11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99元/股,预计募集资金规模为145,167.00万元。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
2,625,596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96%。


截至2021年11月23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3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
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
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华泰
泽宇智能
家园
1号创业板
员工持股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2,625,596


115,499,968.04


12个月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950,000股,占发行数量的15%。根据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25,596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7.9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324,404股将回拨至网
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1号,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
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四

(一)(一)

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经发行人和
357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8,198个,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6,146,140万股。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


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二)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
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43.99元/股,申购数量
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
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
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21年11月29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
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并将在
2021

11月
1日

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四)

2021年12月
1日
(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
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


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


(五)(五)

1、《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
需在
2021年12月1日(
T+2日)
8:308:308:3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

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
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发行价格
×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179”,若没有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网下发行银行专户,用于收取配售对象划
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行在下述银
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
所属开户行不在下述银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
户。


网下发行银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告信息为准。网站链接:
www.chinaclear.cnww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
-银行账户信息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70%时,将中止发行。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
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
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7、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六)

1、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
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




五五

(一)(一)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二)(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8,415,000股。主承销商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11月29日9:15至11:30,13:00至
15:00)将8,415,000股“泽宇智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
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3.99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三)


申购简称为“泽宇智能”;申购代码为“301179”。


(四)(四)(四)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11月25日(T-2日)(含T-2
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
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
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1年11月25日(T-2日)(含T-2日)前20个交
易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


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
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
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
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

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股股份发生司
法冻结、质
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
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五)


1、
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超过
500股的必须是
500股的整数倍,但不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
8,08,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
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
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
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六)网上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21年11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
(含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
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11月29日(T日)前在
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2021年11月29日(T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七)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网下回拨后),
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
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八)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11月29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11月3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告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年11月30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公告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11月3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
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1年12月1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九)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12月1日(T+2日)公告的《网上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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