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仁寿06 :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21仁寿06 :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1 11 25 2021 11 25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2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提示及说明 ” 等有关章节。 一、 2020年 3月 2日,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事项,并于 2020年 4月 30日取得股东就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2021年 2月 24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 [2021]574号文,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注册申请。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55.17亿元( 2021年 6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9.40%,母公司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1.3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75亿元( 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258.11万元、 40,653.12万元和 44,486.25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 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品种一信用级别为 AAA,品种二信用级别为 AA。根据监管部门 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仁寿发 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 况等因素,以对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 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届时,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向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资料,评级机构将依据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状况的变化 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评级机构将披 3 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评级报告的评级观点及跟踪评级 安排详见“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之“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 要事项”。 三、本期债券全称为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分为 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仁 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品种二债券全称为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 8.5 亿元(含),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含)。 本期债券品种一规模为不超过 8.5亿元(含),由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期债券品种二规模为不超 过 1.5亿元(含),为无担保债券。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国内外 相关行业市场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本公司自身风险因素发生 变化,将可能导致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 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及本期债券评级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期债券 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期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 格的波动,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深交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四、截至募集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的债券余额为 53.40亿元,未来一年须 支付的债券利息合计为 38,138万元;此外,发行人已获批未发行的债券额度合 计 10亿元,若全部发行完毕,每年预计增加约 0.75亿元的利息支出。发行人面 临的财务成本支出压力加大,若发行人未来出现经营困难,或触发流动性风险, 本次债券将面临无法兑付的风险。 最近一期,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正。报告期内,发行人 可分配利润对政府补助的依赖较大,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政府 补助资金不可持续,本次债券将面临更大的兑付压力。 五、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4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整个中国经济影响较大,且本次疫情存在潜在复 发的风险。若本次疫情影响仍然持续,导致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将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继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 六、利率波动对本期债券的影响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价格变动一般与利率水平 变化呈反向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 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 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 七、对代行表决权子公司丧失控制权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新工业投资 ”)持 有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府江东科技 ”)40%的股权,但由于 天府江东科技第三大股东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兴新工业投资签订《表 决权委托协议》,委托兴新工业投资代为行使起其持有的江东科技 21%的表决权, 故兴新工业投资实际对天府江东科技具有 61%的表决权,并且在 5名董事会席 位中占据 3席,实现对江东科技的实质控制,目前发行人已将天府江东科技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 2020年末,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8.26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88亿元, 2020年末实现营业收入 11.67亿元,净利润 0.06亿元。若未来上述委托行使表决权关系发生变化,天府江东科技无法再纳 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会导致本公司市场化收入大幅下降。 八、负债规模上升的风险 截至 2018年末、 2019年末、 2020年末和 2021年 6月末,本公司的负债总 额分别为 1,033,193.85万元、 1,194,554.10万元、 1,650,013.42万元和 1,658,835.1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 本公司负债规模较大,且呈不断增长趋势。随着本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 主营业务板块的扩张,负债规模也将同步增长,从而给本公司的持续性经营带 5 来一定风险。 九、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8年末、 2019年末、 2020年末和 2021年 6月末,本公司的有息负 债总额分别为 902,065.29万元、 1,013,352.70万元、 1,324,155.01万元和 1,363,431.14万元,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展,本公司总资产规模的不断增 长,有息负债也将呈现增长趋势。本公司目前经营稳健、流动资金充裕、银行 授信情况良好,但是有息负债的持续增加将使得公司未来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截至 2021年 6月末,发行人未来三年的有息债务到期规模分别为 308,209.89万 元、 321,511.54万元、 188,576.03万元,其中 2年内偿债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 集中偿付风险。 十、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回收风险 截至 2018年末、 2019年末、 2020年末和 2021年 6月末,本公司应收账款 余额分别为 76,199.05万元、 124,961.73万元、 167,112.74万元和 171,341.94万 元,占总资产比分别为 2.85%、3.56%、3.98%和 4.07%;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分别为 174,970.79万元、 214,713.82万元、 263,451.28万元和 276,283.19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55%、6.11%、6.27%和 6.56%。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总体金额较大,未来一旦因外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造成本公司应收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无法正常回收,将对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和现金流入产生不利影 响。 十一、政府补助较大的风险 2018年、 2019年、 2020年及 2021年 1-6月,本公司来自政府的补助收入 分别为 34,591.78万元、 32,403.65万元、 55,618.62万元和 6,147.88万元,占同 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01.04%、67.09%、101.84%和 218.99%,政府补助占利 润总额比例较高。发行人所获政府补助大致包括建设补贴、经营补贴、项目专 项补贴、公共事业运营(含亏损)补贴、技术支持与鼓励奖励及补贴、生态及 环境保护相关补贴及奖励、稳岗补贴以及其他奖励及补贴。根据政府补助相关 文件及政策,政府补助资金按年度发放,其中建设补贴、经营补贴等规模较大 的补贴资金通常于于年末到位。本公司为仁寿县最为重要的国有企业,本公司 6 收到政府补助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公司利润情况受政府补助影响较大。如果 未来政府财政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政府补助不可持续,将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兑付。 十二、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年 6月末,发行人资产受限规模合计 1,407,550.47万元,占净资 产的比重为 55.16%。本公司受限资产主要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设定的抵押资 产,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和无形资 产。较大的受限资产对本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短期偿债能力具有不利影响。 十三、对外担保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年 6月末,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253,0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9.91%。主要是对四川仁寿视高天府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企业资 信情况正常,但若在担保期内被担保方经营产生波动,导致偿债风险,则本公 司需承担连带责任,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十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 5月 26日,四川丹琪电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子公司仁寿县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40%的股 权转让给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并于 2017年 5月 27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手续。 2017年 6月 1日,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委托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为行使所持有的江东科 技 15.23%的表决权。 2019年 9月,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仁寿产业投资重新签订《表决 权委托协议》,委托仁寿产业投资代为行使所持有的江东科技 21%的表决权,前 述双方签订的《代持股协议书》即告终止。 2020年 3月,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以及受托 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转让给后者;与此同时,南通中昱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与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兴 7 新工业代为行使所持有的江东科技 21%的表决权。 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对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具有 61%的 表决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重组前一年( 2016年),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493.41 万元,占发行人 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4.96%,占发行人 2016年备考报表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9.38%。 十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年 6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 577,619.81万元,在总资 产中的占比为 13.72%,主要为子公司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信利(仁寿) 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发行人持有该 64.29%的股权,但根据信利 (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在股东会享有的投票权仅为 4.29%,同时本公司不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该公司无实际控制权,故 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是将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记入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如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发行人可能会遭受较大 损失。 十六、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0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及拟建的代建项目尚需投入共计 74.91亿元; 主要在建及拟建的自营项目尚需投入共计 34.27亿元。本公司作为仁寿县的投资 运营主体,肩负着仁寿县县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 长,资金投入量较大。随着 “十三五 ”期间仁寿县基础设施建设的稳步推进,本 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性支出仍将处于高位,本公司未来将继续面临资本 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十七、资产流动性较弱的风险 截至 2021年 6月末,本公司资产总计 4,210,547.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 计 2,721,525.76万元,占比 64.64%。本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存货 -待开发土地, 截至 2021年 6月末,本公司存货 -待开发土地账面价值 1,833,705.12万元,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为 67.38%,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3.55%。较大规模的待开发土地短 期内变现能力较差,本公司存在资产流动性较弱的风险。 8 十八、短期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 截至 2018年末、 2019年末、 2020年末及 2021年 6月末,本公司流动比率 分别为 6.31、4.67、3.89和 4.08,速动比率分别为 2.06、1.11、1.15和 1.12,报 告期总体呈下降趋势。由于本公司近年来经营扩张,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呈增长趋势,但与此同时流动负债规模上升,导致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均呈下降趋势,从而造成短期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 十九、光电通信业务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发行人光电通信业务由二级子公司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 2018 年、 2019年及 2020年,本公司光电通信业务收入分别为 103,891.98万元、 104,521.06万元和 106,319.04万元,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32%、 47.17%和 34.63%。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对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的原材料采购和销售订单获取等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获得低于市场价 格的原材料和实现稳定的收入,有利于公司现阶段光电通信业务板块的平稳发 展,但本公司对关联交易的依赖使得未来公司光电通信业务存在一定的不可持 续的风险。 二十、授信余额较低的风险 截至 2021年 6月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 106.33亿元,其中未使用 授信额度为 36.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余额较低。若发行人未能及时新增金融 机构授信,授信余额不足将导致发行人面临融资压力,本次债券有可能面临兑 付风险。 二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 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 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 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9 二十二、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注册的批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 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十三、本期债券品种一债项评级为 AAA,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 债券品种一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 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本期债券品种二债项评级为 AA,根据《证 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品种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品种二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四、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 ”)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 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 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二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展望稳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本期债券品种一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 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 定执行。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品种二不符合进行质 10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二十六、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 “申万宏源证券 ”)将子公司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除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外的债券承销业务均调整至证券母公司经营范围,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不再开 展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品种的承销业务。此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上 海监管局《关于核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沪证监许可 [2020]27号)同意。同时,申万宏源证券及其子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完成 了上述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和《章程》相应条款的备案,换领了 新的《营业执照》,并于 2020年 9月 1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 的新《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自 2020年 9月 14日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作为协议一方项下的公司债券(限除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各类债券品种)承销商 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由申万宏源证券承继。 二十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 根据 2021年 8月 3日出具的《中共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关 于刘鑫等职务任免的通知》(仁国资金融党委 [2021]133号),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刘鑫、宋红兵、李跃兵、周曦、唐希明为仁寿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刘鑫为公司临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骆 晓丽、向梅、李晨、牟星、廖洪波为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骆晓丽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总经理继续由刘鑫担任,副总经理继续 由周曦、宋红兵担任。上述变更已于 2021年 8月 26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本次董监高人员变更系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导致,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战略规划、业务模式、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 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十八、发行人已于 2021年 8月 31日披露了 2021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 表日期为 2021年 6月 30日。截至 2021年 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预计 为 4,210,547.20万元,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2,551,712.02万元,相比 2020年末基 本持平。 2021年 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83,709.63万元,同比增长 10.33%。 11 发行人 2021年 1-6月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109.09%,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了 109.20%,主要系去年同期经营业绩受疫情影响较为 显著,且今年一季度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不断改善所致。 2021年 1-6月,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 39.09%,主要系 2021年半年度经营业 绩改善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等有所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2.74%,2021年 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去年同期下降 73.38%,公司的筹资活动较去年同期疲弱,主要系去年 3月份 发行了一期 10亿元的私募债,导致去年同期筹资现金流入增加较大所致。 自本次债券注册完成至本说明出具日,发行人最新经营、财务及现金流情 况未出现不利变化,对本期债券偿债能力不存在负面影响,本期债券仍然符合 发行上市条件。 二十九、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于 2021年 2 月 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574号),获准公开发行总额不超 过 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 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债券,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全称对应更名 为“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及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 法律文件的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 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12 目录 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录 .............................................................................................................................13 释义 .............................................................................................................................15 第一节发行概况 .......................................................................................................17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7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 ..................................................................... 20 三、投资者承诺 ..................................................................................................... 20 第二节募集资金运用 ...............................................................................................21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1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24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5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3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3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4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5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45 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51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55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竞争情况 ................................................................. 76 九、发展战略目标 ................................................................................................. 85 十、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 85 十一、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87 十二、媒体质疑事项(如有) ............................................................................. 87 十三、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有) ..................................................... 87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89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89 二、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变化 ................................................................................. 98 三、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情况(如有) ................................................... 101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2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71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 172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75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82 九、受限资产情况 ............................................................................................... 184 第五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191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91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91 13 三、其他重要事项 ............................................................................................... 194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 194 第六节增信情况 .....................................................................................................199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 199 第七节备查文件 .....................................................................................................203 一、备查文件 ....................................................................................................... 20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 203 14 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仁寿发展 指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指 发行人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 “仁 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指 发行人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 “仁 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仁 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仁 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业协会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登记托管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人、申万宏源证券 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指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会 计师事务所 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资人、股东、县国资金 融局 指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 工作局(曾用名)、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曾用 名) 董事会指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指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仁寿公交公司指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仁寿产业投资指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铧锐农业指 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仁寿铧锐土地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曾用名) 鑫城建设指仁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公司 采悦文化指 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仁寿腾艺园林绿化工 程有限公司(曾用名) 鑫龙水务指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天府江东科技指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信利仁寿指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富泽实业指仁寿富泽实业有限公司 存善堂药业指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 为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的《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专业投资者指《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指 2018年、 2019年、 2020年及 2021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8年末、 2019年末、 2020年末及 2021年6月末 工作日指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指本期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除特殊说明,均为合并口径财务数据。 16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0年 3月 2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公司债券的相关决议(第( 2020) 12号),并提交公司股东审议。 2020年 4月 30日,发行人股东审议并通过了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本公司于 2021年 2月 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574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 15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 条款。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 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完成。首期债券“仁 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已于 2021年 10月 11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的第二期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发行主体: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分为 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仁寿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品种二债券全称为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含),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不 17 超过 8.5亿元(含),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含)。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品种一规模为不超过 8.5亿元(含),由四川省金玉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期债券品种二 规模为不超过 1.5亿元(含),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 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 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 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品种二 的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年 11月 30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18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的 11月 30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4年的 11月 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品种一信用级别为 AAA,品种二信 用级别为 AA。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 债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展望稳定,本期债 券品种一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品种二的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品种一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信用等级为 AA级,不符合 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9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年 11月 26日。 发行首日: 2021年 11月 30日。 预计发行期限: 2021年 11月 30日至 2021年 12月 1日,共 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21年 11月 30日至 2021年 12月 1日。 2、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承诺 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购买本 期债券,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 /深交所上市 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20 第二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年 2月 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 2021〕574号文)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到 期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 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 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明细。 公司拟偿还有息债务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债权人债务人 借款起始 时间 借款终止 时间 到期债务 规模 拟使用募 集资金偿 还额 “18仁寿债 ”本金,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2018-12-6 2021-12-6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上述待偿还有息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发行人不存在重复偿还导 致“重复融资 ”的情形。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部分拟用于发行人拟到期债券 “18仁寿债 ”,拟偿还债券 “18仁寿债 ”未设置回售或转售条款,且发行人承诺 “18仁寿债 ”未来不会进行回 售或转售安排,不会改变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承诺,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除金融类企 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发行人承诺,上述拟偿还有息债务及本期债券 21 募集资金均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等违规用途。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仅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债务,但不用于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子 公司;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不会转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 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 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到 期债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改变。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 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 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 负债的具体明细。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 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的具体明细使用计划调整的 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凡是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履行公司内部程序,经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 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22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 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若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如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公司流动负债将进一步 降低,缓解公司资金偿付压力,公司资金稳定性将进一步提升,债务结构将得 到一定的改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2、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安排运用募集资金后,发行人流动比率、速 动比率也将小幅增长,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发行人短 期偿债能力得以增强,短期偿债压力减轻。 3、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 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 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投向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承诺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和隔离机制;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 23 府债务;承诺本期债券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 益性项目。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 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条件的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年 6月 30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 的相关费用;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亿元计入 2021年 6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亿元,假设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5、假设本期债券于 2021年 6月 30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 3-1: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债券发行前债券发行后 模拟变动金 额 流动资产合计 2,721,525.76 2,721,525.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89,021.44 1,489,021.44 - 资产总计 4,210,547.20 4,210,547.20 - 流动负债合计 666,230.82 566,230.82 -1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2,604.36 1,092,604.36 100,000.00 负债总计 1,658,835.18 1,658,835.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1,712.02 2,551,712.02 - 流动负债占比( %) 40.16 34.13 -6.03 流动比率(倍) 4.08 4.81 0.73 资产负债率( %) 39.40 39.40 - 24 本期债券是发行人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有效补充发行人中长期资金来源,降低发行人负债成本, 优化发行人负债结构,增强发行人偿债能力。有利于发行人充分发挥财务杠杆 效应,解决发展中的资金短缺,为业务快速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已制定了《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该制度已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两期公 司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均与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签订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根据协议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募集资金和管理。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的建立符合公司治理及经营 实际,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建立,合规有效。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相关制度已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存放情况 1、“16仁寿债 ”相关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 “16仁寿债 ”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与监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 行于 2015年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约定了双方在该期债券募集资金 存储、划转、监督和使用方面的职责。发行人设立了 16仁寿债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 2、“18仁寿债 ”相关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 “18仁寿债 ”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和监管银行重庆 25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 山仁寿支行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了四方在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存 储、划转、监督和使用方面的职责。发行人分别在两家监管银行设立了 18仁寿 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 本息偿付。 3、“20仁寿 01”相关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 “20仁寿 01”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监管银 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乐山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了七方 在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监督和使用方面的职责。发行人分别在五家 监管银行设立了 20仁寿 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4、“20仁寿 G1”相关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 “20仁寿 G1”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有限公司和监管银行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支行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了 7 方在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监督和使用方面的职责。发行人分别在 5 家监管银行设立了 20仁寿 G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5、“21仁寿 G1”相关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 “21仁寿 G1”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有限公司和监管银行哈 26 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了 3方在 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监督和使用方面的职责。发行人在上述 1家监 管银行设立了 21仁寿 G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付。 6、“21仁寿社会领域专项债 02”相关情况 发行人按照《企业债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根据 “21仁寿社会领域专项债 02”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与债权代理人兼监管银行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眉山分行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了双方在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存 储、划转、监督和使用方面的职责。发行人在上述 1家监管银行设立了 21仁寿 社会领域专项债 0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 7、“21仁寿 03”相关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 “21仁寿 03”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监管银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了三方在该期债券 募集资金存储、划转、监督和使用方面的职责。发行人分别在三家监管银行设 立了 21仁寿 03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6仁寿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 1月 6日,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5亿元, 根据该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 用于仁寿县重点乡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以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 结构、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017年 1月 12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 27 《监管关注函》(川证监会计 [2017]12号),该局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发行人已发行债券 “16仁寿债 ”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 银行账户存有公司 4210余万元自有资金,二是募集资金 689.98万元用于偿还金 融机构借款, 3600万元用于土地购买,与约定用途不一致,三是 14000万元用 于对外临时借款,其中 4000万元借给四川省仁寿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万元借给仁寿县文林工业投资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公司未在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 收到上述处罚后,发行人及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将公司自有资 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取出;二是对外临时借款和未按约定使用的募集资金整 改退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是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全部用于支付发行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债券持有人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2016年 12月 7日及 2017年 1月 6日, “16仁寿债 ”受托管理 人浙商证券发出通知召集 “16仁寿债 ”债券持有人会议。 2017年 1月 18日, “16 仁寿债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仁寿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6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 “16仁寿债 ”剩余 43,539.98万元募集资由 “用于仁寿县重点乡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变更为 “用于支 付发行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发行人于 2017年 1月 23 日公告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内容。 2017年 3月 14日,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的要求,出具《仁寿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 非公开发行的 5亿元公司债有关情况的报告》(仁资司 [2017]48号),对上述募 集资金使用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上述被予以监管关注、监管警 示的处罚事项已经整改完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 发行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提请纪律处分委员会实施 纪律处分。因此,发行人不存在 “擅自改变资金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 途而未做纠正 ”的情形。 2、“18仁寿债 ”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 12月 6日,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0亿 元,根据该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除部 28 分资金用以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改善 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期非公开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后金额为 9.908亿元,发行人使用其中的 8.50亿元偿还了银行贷款, 1.408亿元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约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发行人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基本做到能够在专户内接收、存储、划转, 但由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含采购款、工资、税金)需要指定账户支付, 因此存在部分资金的存储、划转在发行人母公司同名账户和下属子公司账户中 进行,与自有资金混用的现象。 3、“20仁寿 01”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 2月 27日,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0亿 元,根据该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除部 分资金用以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改善 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期非公开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后金额为 9.908亿元,发行人已全部使用完毕。该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约定的用途 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20仁寿 G1”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 9月 2日,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9 亿元,根据该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期非公开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后金额为 29 8.9172亿元,发行人已全部使用完毕。该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约定的用 途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5、“21仁寿 G1”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 6月 24日,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4 亿元,根据该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偿还有息债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期非公开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后金额为 3.932亿元,发行人已使用 2.048亿元。该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约定的用 途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6、“21仁寿社会领域专项债 02”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 7月 2日,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社会领域专项债 5 亿元,根据该期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仁寿城市会客厅 -城市名片项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期非公开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后金额为 4.946亿元,发行人已使用完毕。该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约定的用途一致,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7、“21仁寿 03”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 10月 11日,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5亿元,根据该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到期债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期债券扣除承销费后金额为 4.954亿元,发 行人已使用 0亿元。该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约定的用途一致,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发行人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基本做到能够在专户内接收、存储、 划转,但由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含采购款、工资、税金)需要指定账 30 户支付,因此存在部分资金的存储、划转在发行人母公司同名账户和下属子公 司账户中进行,与自有资金混用的现象。 (四)审批程序 募集资金使用已设置分级审批权限,有固化的决策程序。发行人每次使用 募集资金,均有制式的划款指令,指令上有经办人、复核人及审批人签字,募 集资金大额支出的付款审批手续合规。 31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鑫 注册资本: 60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600,000.00万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7年4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21797895891D 住所:仁寿县迎宾大道仁寿发展大厦 B栋6楼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曦(董事、副总经理) 联系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仁寿发展大厦 B栋6楼 电话号码: 028-35030432 传真号码: 028-35030432 邮政编码: 620500 网址: http://www.rsfzjt.cn 电子信箱: 所属行业:综合类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土地整理、交通以及国家鼓励的产业类项目投 资、建设、开发;建筑工程材料销售,教育设备销售;以独资、控股、参股方 式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负责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具体范围以县政府授权 为准)的经营管理以及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其它业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 2007年 4月 30日,系根据仁寿县政府《关于同意成立仁寿 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仁府函〔 2007〕75号)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32 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330.00万元,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货币出资 700.00 万元,实物出资 1,6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四川恒星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为发行人出具了 “恒星验〔 2007〕第 31号”验资报告。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8年 12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 2008年 12月 5日,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发行人增资 2,670.00万元, 其中货币出资 801.00万元,实物出资 1,869.00万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00万元。四川新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川 新资评报字 [2008]第 0027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增资的实物资产评估价值 3,417.091万元,其中 1,869.00万元记入实收资本,超出部分作为资本公积。本 次增资后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额仍占发行人注册资本的 100.00%,四 川永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出具了 “川永验字〔 2008〕第 101号”验资报告。 2、2009年 4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 2009年 4月 24日,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发行人增资 10,000.00万 元,其中货币出资 3,000.00万元,实物出资 7,000.00万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 增加至 15,000.00万元。四川万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出具了 “川万盛验 〔2009〕第 105号”验资报告。眉山公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为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 “公信评报字〔 2009〕024号”评估报告。本次增资的土地使用权评 估价值 7,060.978304万元,其中 7,000.00万元记入实收资本,超出部分记入资 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额仍占发行人注册资本的 100.00%。 3、2013年 12月,发行人第三次增资 2013年 12月 26日,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发行人增资 40,000.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55,000.00万元。四川唯实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出具了 “唯验〔 2013〕12-06号”《验资报告》。 4、2015年 12月,发行人第四次增资 2015年 12月 30日,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再次向发行人增资 45,000 33 万元,为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55,000万元增 加至 100,000.00万元,增资后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仍占发行人注册资本 的 100.00%,此次增资经 “仁国资发〔 2015〕85号”予以验证。 5、2017年 11月,发行人第五次增资及股东名称变更 2017年 11月 3日,根据《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仁寿县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仁国资函〔 2017〕127号),仁寿县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局再次向公司增资 300,00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90,000.00万元,资 本公积转增 210,0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400,000.00万元。 2017年 11月 14日,发行人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同时,公司名称由 “仁寿县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变更为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更名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委编委〔 2017〕35号),同意将仁寿县政府金融办公室 承担的管理职责并入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更名为 “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发行人股东据此变更为 “仁寿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 6、2018年 12月,发行人第六次增资及股东名称变更 2018年 12月 25日,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再次向公司增资 200,000.00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 1,382.85万元,货币出资 198,617.15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变为 600,000.00万元。此次增资经 “仁国资金融函〔 2018〕188 号”予以验证。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 通知(仁委发〔 2019〕5号),“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更名为 “仁 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发行人股东据此变更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 作局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3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 局,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100%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图 4-1:报告期末发行人股东及持股情况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由原仁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原仁寿县 政府金融办合并而成,主要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 国有资产;承担所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的监管责任;负责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监督县内金融机构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 署;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 施等事宜。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共 13家,二级子公司 8家。 其中一级子公司及重要二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35 表 4-1: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序 号 重要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 子公司 层级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1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仁寿县公交客运一级 100.00 100.00 2仁寿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仁寿县商务服务业一级 100.00 100.00 3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施工建设一级 91.91 91.91 4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土地开发一级 100.00 100.00 5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仁寿县文旅和绿化一级 100.00 100.00 6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仁寿县水务一级 100.00 100.00 7仁寿瑞都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房地产一级 100.00 100.00 8仁寿鸿泰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房地产一级 100.00 100.00 9仁寿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人力资源管理一级 100.00 100.00 10仁寿富泽实业有限公司仁寿县商务服务业一级 100.00 100.00 11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仁寿县专业技术服务业一级 100.00 100.00 12仁寿鸿泽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房地产一级 100.00 100.00 13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批发业一级 100.00 100.00 14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仁寿县项目投资二级 100.00 100.00 15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2仁寿县光电通信二级 40.00 61.003 注: 1、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 “仁寿腾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变更至现用名。同月,发行人对其持股比例由 75%增至 100%。 2、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二 级子公司: (1)2019年 12月 27日,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由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变更为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2)2020年 3月份,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40%的股权转让给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事项。与此同时, 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委 托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代为行使所持有的江东科技 21%的表决权。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年 1月 6日,注册资本为 5,530.41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涛,经营范围为县域内公共交通汽车客运服务;车 36 辆维修、保养;驾驶员培训;广告经营;汽车租赁;县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范 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2.64亿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 0.62亿元。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0.31亿元,净利润 -0.24亿元。该公 司 2019年度亏损主要系油料、人工等成本价格持续上涨,部分线路上客率较低, 且票价较低且存在很多优惠措施所致。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0.35亿元,净利润 -0.16亿元。 2、仁寿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仁寿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 7月 19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忠彬,经营范围为参与县域重点产业企业 项目投资;参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投资;道路建设及项目投资;加 气(油)站项目投资;土地开发经营;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经营;建材贸易。 截至 2020年末,仁寿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123.36亿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 71.16亿元。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1.02亿元,净利润 0.41亿元。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2.31亿元,净利润 0.52亿元。 3、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年 6月 20日,注册资本为 27,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勇,经营范围为城镇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开 发;工程建设资质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 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安全设 施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装饰装修 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 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 架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工程;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材料批发、 零售;建筑设备、机械租赁;物业管理;苗木销售;五金机电销售;农副产品 37 销售;管件销售、管网安装、土地整理开发以及县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45.80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2亿元。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1.84亿元,净利润 0.98亿元。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4.02亿元,净利润 0.79亿元。 4、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年 6月 20日,注册资本为 30,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碧俊,经营范围为农业项目投资,国家政 策范围内的项目投资、管理及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业项目投资,发行人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 2020年末,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25.59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59亿元。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2.02亿元,净利润 0.22 亿元。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1.22亿元,净利润 0.06亿元。 5、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 10月 26日,注册资本为 1,0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庆利,经营范围为旅游项目投资运营;文化 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康养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景区土地开发、经营;文化 旅游、艺术交流、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的活动组织及策划咨询、会展会务服务 活动;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设计;花卉、园艺作物种植、销售;园 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活动。 截至 2020年末,四川采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8.93亿元,所有 者权益合计 1.76亿元。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0.47亿元,净利润 0.11亿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2亿元,净利润 0.13亿元。 6、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38 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 5月 14日,注册资本为 115,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云华,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工 程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城乡自来水生产经营;饮用水的生产和销售; 城乡生活及工业污水处理;县属小一、二型水库的经营管理;县域河道及保护 范围内的开发经营;河湖整治;中小型水利水电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 可范围内项目开发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筑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苗木 销售;建筑装修;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五金机电、农副产品销售;管件销售; 以及县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