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20:06:45 中财网
原标题: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
代码

6
00109
证券
简称
: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

2021

81


债券代码:
1638
60
债券简称:
2
1
国金
S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
1
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
2
0
21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1

10

1
4

. 债券摘牌日:
2021

10

1
5

. 本息兑付日:
2021

10

1
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
1
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
21

10

1
5

开始支付自
20
2
1

1

1
3
日至
20
21

10

1
4

期间的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
1
年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2
、债券简称:
2
1
国金
S1


3
、债券代码:
163
8
60


4
、发行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
人民币
10
亿元


6
、债券期限:
27
5



7
、票面利率:
2
.
9
9
%


8
、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
1

1

13
日至
2021

10

1
4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1

10

1
5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2
1

1

13
日至
2021

10

1
4





2
、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
率)为
2.
9
9
%
,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22
.
527
元(含税)。



3
、债权登记日:
2021

10

1
4

。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
剩余全部本金。



4
、本息兑付日:
2021

10

15



5
、债券摘牌日:
2021

10

15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
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
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
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
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
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
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
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
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
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
征收


4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
点一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11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

2018

11

7
日起至
2021

11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

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联系人:刘科、吴韩


联系电话:
028
-
86690136

028
-
86699546


2
、受托管理人
:
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联系人:胡俊华、
唐燕


联系电话:
0512
-
62938803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14



联系人:
冯天娇


联系电话:
021
-
68606283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专区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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