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 代码 : 6 00109 证券 简称 :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 临 2021 - 81 债券代码: 1638 60 债券简称: 2 1 国金 S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 1 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 2 0 21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1 4 日 . 债券摘牌日: 2021 年 10 月 1 5 日 . 本息兑付日: 2021 年 10 月 1 5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 1 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 21 年 10 月 1 5 日 开始支付自 20 2 1 年 1 月 1 3 日至 20 21 年 10 月 1 4 日 期间的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 1 年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2 、债券简称: 2 1 国金 S1 3 、债券代码: 163 8 60 4 、发行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 人民币 10 亿元 6 、债券期限: 27 5 天 7 、票面利率: 2 . 9 9 % 8 、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 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 4 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1 年 10 月 1 5 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2 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 4 日 。 2 、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 率)为 2. 9 9 % ,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22 . 527 元(含税)。 3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1 4 日 。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 剩余全部本金。 4 、本息兑付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5 、债券摘牌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 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 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 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 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 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 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 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 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 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 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 、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 征收 4 、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 点一次性扣除 5 、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 、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 内 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人:刘科、吴韩 联系电话: 028 - 86690136 、 028 - 86699546 2 、受托管理人 : 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胡俊华、 唐燕 联系电话: 0512 - 62938803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14 楼 联系人: 冯天娇 联系电话: 021 - 68606283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专区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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