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栋6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景晓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整体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表)共61名,代表股份183,597,1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254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 股份182,245,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543%;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1,35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006%。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69,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52%;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82,840,6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0%;反对75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808%;反对7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92%;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82,833,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9%;反对76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05,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050%;反对7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50%;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52%;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2,833,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9%;反对76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05,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050%;反对7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50%;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52%;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1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01%;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2.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82,833,1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9%;反对76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0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99%;反对7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50%;弃权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2.8本次发行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1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01%;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2.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82,843,0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3%;反对75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4,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027%;反对7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73%;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82,843,1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3%;反对7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078%;反对7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22%;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52%;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52%;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52%;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843,6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6%;反对75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5,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32%;反对7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68%;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52%;反对7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8%;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843,1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3%;反对7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078%;反对7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22%;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846,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反对74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1%;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52%;反对7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621%;弃权3,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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