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万亚企业控股:(I)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之按股数投票表决结果;及(II)股份合并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生效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8173) (I)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之 按股數投票表決結果;及 (II)股份合併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生效 茲提述萬亞企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載有股東特 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通告」)之通函(「該通函」),內容有關股份合併、更 改每手買賣單位及更改公司名稱。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 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通告所載之所有決議案已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二)舉 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股東以按股數投票方式表決正式通過。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已獲委任為監票員,以在股東 特別大會上點票。 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112,252,631股,乃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 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就所有提呈決議案投贊成票或反對票之股份總數。 概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按GEM上市規則第17.47A條所載須就 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任何決議案放棄投贊成票,且概無股份規定股東須根據 GEM上市規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投票。概無股東於該通函內表明有意於股東 特別大會上就提呈之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 1 – 有關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決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票數(概約%) 普通決議案 贊成 反對 1. 批准按每五(5)股本公司已發行及尚未發行的 股份合併為一(1)股本公司股份(「合併股份」) 的基準實施股份合併,並透過撇除任何因股 份合併而另外將予產生的每股零碎合併股 份,將合併股份數目向下湊整至最接近整數 (「股份合併」),以及其他有關股份合併的事 宜。 794,778,642 1,600,000 (99.7991%) (0.2009%) 特別決議案 2. 待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作出批准後及以 此為條件,本公司英文名稱由「Union Asia Enterprise Holdings Limited」更改為 「Hephaestus Holdings Limited」,並採用及 註冊中文名稱「客思控股有限公司」作為本公 司雙重外文名稱以取代其現有中文名稱「萬亞 企業控股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稱」),自開 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出更改名稱註冊證 明書當日起生效,並謹此授權任何一名或超 過一名董事作出所有其認為就或有關實行更 改公司名稱及使之生效而言屬必需、可取或 權宜的所有有關行動及事情及簽立所有有關 文件,包括加蓋公司印章(如適用),並為及 代表本公司處理任何必要註冊及╱或存檔。 796,378,642 0 (100.0000%) (0.0000%) 附註:決議案之全文載於通告內。 由於上述第1項決議案已獲50%以上票數贊成,故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該決議 案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 2 – 由於上述第2項決議案已獲75%以上票數贊成,故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該決議 案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 股份合併 董事會欣然宣佈,股份合併的所有條件已獲達成,而股份合併將於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日(星期四)生效。合併股份將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開始買 賣。有關買賣安排及免費換領股票以及有關股份合併的碎股配對服務的詳情,請參 閱該通函。務請股東注意,於股份合併生效後,合併股份的新股票將以淺紫色發 行,以自現有淺啡色股票作出區分。 代表 萬亞企業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陳樂文 香港,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兩名執行董事陳樂文先生及李錦輝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 執行董事鄺宇開先生、黃若鋒先生及季志雄先生組成。 本公告之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各董事 願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於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且無誤導或欺詐成 份,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使本公告所載任何內容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自刊登日期起最少連續七日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網站 www.hkgem.com內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及於本公司網站 www.unionasiahk.com內刊登。 – 3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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