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榕金01 :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21榕金01 :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交所 网站 ( 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 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 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 节。 一、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福州金控”)于2020年5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6 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需要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条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普通 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世纪资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AA+。上述级别分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 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 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 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三、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125,251.86万元(截至 2021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2021年1-3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52.96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 债率为18.29%,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为51.69%。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126.93万元(2018年、2019年及2020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经合理估计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 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584.13万元、801.04万元、-97,921.53万元及-31,428.51万 元。2018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较多, 主要系2018年返还福州市财政局福州新区基金出资12亿元。2019年公司经营性现 金流净额增长明显,主要系投管公司退出对海峡银行的定增,收回相应投资款项, 除该笔款项外,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属正常波动。2020年及 2021年1-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发行人供应链销售业务规模增 长较快,业务发展初期现金流支出较多。未来若经济环境出现较大不利波动,将 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进而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合并口径下,发行 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8,526.81 万元、98,675.89 万元、 122,463.18 万元和 32,341.97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总体呈流入状态,主要是由于发行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所致。发行人于 2019 年 参与“福建两翼发展投资基金”,涉及两支相关基金,目前均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基金总规模合计约 50 亿元,发行人拟出资约 9 亿元,其余主要为福建省各地财 政出资,除此外发行人暂无较大额投资支出计划,若宏观环境、政策等客观条件 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未来可能进一步加大其他基金投资、项目投资的力度,存 在面临融资压力增加的风险。 六、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 分别为 4,934.91 万元、10,118.39 万元、231,800.02 万元和 78,215.61,毛利润分 别为 4,388.62 万元、6,082.24 万元、17,020.41 万元和 3,307.54 万元,毛利率分别 为 88.93%、60.11%、7.34%和 4.23%。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上升,在业 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业务板块方面,供应链板块业务为公司 带来了新的收入增长点;不动产租赁、融资担保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棚改转贷业 务由于政策因素未来预计将不再有新增业务,对于发行人的整体收入情况将带来 一定的不利影响。棚改转贷、不动产租赁和典当业务受到影响,收入略有下降。 七、发行人由福州市财政局全资持有,是福州市政府下属唯一的金融控股平 台,为企业提供“投、基、保、租、理+供应链金融”等多平台联动综合支持、切实 服务实体经济。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涵盖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棚改转贷、融资租 赁、融资担保和典当等,此外,公司持有一部分不动产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益。 供应链、不动产租赁、棚改转贷、融资担保和典当业务收入为发行人主要收入来 源。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不动产租赁业务占总营 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8.33%、26.50%、1.23%和 0.98%;棚改转贷业务占总营业收 入比重分别为 11.87%、4.51%、0.18%和 0.09%;典当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 16.42%、8.63%、0.34%和 0.21%。由于发行人的棚改专项贷款转贷业 务不再有新增业务,该板块收入占比逐年下降。2019 年以来,融资担保、融资租 赁及供应链金融板块的业务收入提升较多,逐渐成为营业收入重要来源。2020 年 度及 2021 年 1-3 月,融资担保业务收入比重分类为 0.56%和 0.24%;供应链业务 收入比重分别为 93.76%和 96.77%。 八、棚改转贷是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一,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市国有 资产营运公司(简称“营运公司”)负责该板块业务。营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5 月,自成立之初至今,营运公司即定位为棚改转贷机构。2018 年 5 月,营运公司 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更为现名,股权全部划转至福州金 控。截至 2021 年 3 月末,营运公司实收资本 5.00 亿元,为福州金控的全资子公 司。棚改转贷的基本业务模式为从政策性开发银行处获取棚改专项贷款,再将款 项投放给三方协议约定的棚改项目公司。营运公司主要的融资方为福州市城乡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总公司,对应资金投向均为棚户区改造项 目,相关委托贷款回收预期较好。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棚改转贷业务的 收入分别为 514.60 万元、456.57 万元、423.46 万元和 70.55 万元,占总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10.43%、4.51%、0.18%和 0.09%。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 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 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55 号)等国家及地方的政策文件规定,融资平 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因此营运公司近年来新增棚改转贷规模大幅下降。 2019 年前三季度已无任何增量业务,预计未来也不再有新增业务,因此该业务 板块的收入规模及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呈现下滑趋势。随着存量棚改转贷业务逐步 到期,以及发行人创业投资、融资租赁、保理和供应链金融等业务规模进一步扩 大,发行人棚改转贷业务收入占比预计将进一步下降。 九、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合并口径下,发行 人分别实现投资收益 1.45 亿元、1.37 亿元、1.06 亿元和 0.15 亿元,分别占利润 总额的 94.70%、92.00%、62.57%和 42.11%,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发行人投 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持有海峡银行股权所对应的净利润以及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其中,来源于海峡银行的部分非实际分派给发行人的现金分红,不体现于现金流 量表中。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对利润影响较大,且投资收益受被投资企业 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影响,存在波动性风险,但随着发行人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重将逐步下降,对发行人利润影响降低,发行人偿债能力 将进一步提升。 十、截止 2020 年末,发行人持有海峡银行 11.44%的股份,计入长期股权投 资 15.42 亿元,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4 亿元;持有福州农商业行 4.91%的股 份,账面价值 0.87 亿元;持有华福证券 1.35%的股份,账面价值 0.63 亿元;持 有金桥财险 17.00%的股份,账面价值 2.55 亿元;持有上海国际信托股权账面价 值 2.00 亿元;持有海峡股交中心 9.52%的股份,账面价值 0.20 亿元。 十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股权投 资以及补充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主要目的在于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增加中长期负债的比例,使得公司 负债与资产的期限结构更加匹配,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同时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符合公司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会用于房地 产业务、信托和担保等金融类业务;不会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或转借他 人;不会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偿还地方债务;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 债务,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 十二、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 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相对收益造 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三、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 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十四、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上 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 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 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五、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 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新世纪资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 评级报告有效期内,新世纪资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 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在发生可能影 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新世纪资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 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新世纪资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新世 纪资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 对象进行披露。新世纪资评将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新世纪资评的网站上公布持 续跟踪评级结果。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新世纪资评将根据 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新世纪资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 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新世纪资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新世纪资评网站(www.shxsj.com)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告。 十八、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AA+,本期债券不满足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 十九、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1,529,120.19万元,主要由 于:①939,010.00万元政府委托贷款被重新分类为受限资产,系发行人子公司福 州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向多家单位转贷国开行的棚改贷款,与长期借款科目 明细一一对应,2020年审计报告中重新归类为受限资产,对本期债券的发行及发 行人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②300,00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 系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注入资产的批复》(榕政综 [2010]258号)由福州市财政拨付的30亿元建设资金,2020年审计报告中重新归类 为受限资产,对本期债券的发行及发行人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十、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预计为 232.56 亿元,相 比 2020 年末基本持平,合并口径净资产预计为 113.95 亿元,相比 2020 年末增 长 2.86%。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预计为 19.87 亿元,同比增长 66.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 0.88 亿元,同比增长 15.81%。 2021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预计为-7.75 亿元,2020 年同期为 -1.51 亿元,主要由于发行人供应链销售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业务发展初期现金 流支出较多。总体而言,发行人 2021 年 6 月末/1-6 月财务数据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对本期债券偿付能力无负面影响。前述 2021 年 6 月末/1-6 月财务数据请 以发行人拟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开披露的半年报数据为准。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研究集团债务 融资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 46 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研究集团债务融资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 司债券。 2020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股东福州市财政局出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福州 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榕财综 [2020]24 号), 同意发行人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 人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议并作出决议,将按 福州市财政局批复要求执行本次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 公司债券的事宜。 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936 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发行自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 (二) 本期债券 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1榕金 01,债券代码: 149621)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 5亿元) 。 债券期限: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年期。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配售规则: 本期债券具体的配售规则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 不 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首日与起息日: 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1年 9月 2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年 9月 3日。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的 9月 3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9月 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 规定执行。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 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 本 期 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 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 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股权投资以及补充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受托 管理协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在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 银行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湖支行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 与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质押式回购安排: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不满足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三) 本期债券 发行及上市安排 1、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8月31日。 发行首日:2021年9月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3日,共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 年 9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 2、 本期债券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 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债券交易与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 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批复,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 是本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发行, 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股权投资以 及补充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1、 股权投资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对子公司福州市金山 工业 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绿色金融(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州金控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以支持上述子公司发展壮大。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福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 2 绿色金融(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3 福州金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合计 15,000.00 具体拟增资公司信息如下: ( 1) 公司名称:福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8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717385139W 注册地址:福州市金山工业区浦上园宝山路 69 号 经营范围:金山工业区基础设施及厂房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型商业设 施开发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 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园区管理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建筑业的投资;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对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的投资 发行人持有该子公司的股权份额为: 100%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 0.50 亿 元 ( 2) 公司名称:绿色金融(福州)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1544355419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 106 号七层西间 经营范围:从事绿色项目(包括:绿色农业、绿色林业、造林绿化工程、工 业节能减排环保、清洁能源、清洁交通、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绿色 建筑、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投融资及管理业务;根据《担保法》 规定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业务(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发行绿色债券、 绿色产业基金业务;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理财业务、投融 资咨询服务;受政府 委托从事生态自然资源(包括林、水、海、渔、湿地、生态公园、无人岛等)的 收储、租赁、开发、权属交易业务;收购、转让、管理企业资产(包括土地、房 屋等不动产);提供企业破产购并和转轨方案策划和政策咨询 发行人持有该子公司的股权份额为: 100%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 0.50 亿元 ( 3) 公司名称:福州金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2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MA32H1P411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朝阳路 341 号 “临江新天地 ”小区福 江苑第 7 号楼第 3 层第 10 号商铺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订单融资;仓储代理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供 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存货融资服务;有限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无线广 播电视传输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基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云软 件服务;牛的饲养;羊的饲养;鸡的饲养;其他牲畜饲养;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精料补充料、单一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农产品初加工活动; 其他未列 明农副食品加工;肉、禽类罐头制造;其他未列明的牲畜批发;肉类、鲜禽类、 蛋类批发;其他未列明的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国境口岸);其他未列明零售业; 其他未列明批发业;建材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其他金属及金属矿 批发;水产品批发;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原油批发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 相同用途的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发行人持有该子公司的 股权份额为: 100%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 0.50 亿元 2、偿还有息债务 本 期 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股权投资的部分后,剩余部分中的 5,000 万元拟用于偿还子公司有息债务, 拟偿还 明细如下: 单位:元 借款主体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福州市金控商 业保理有限公 司 海峡银行台 江支行 50,000,000 14,173,700 5.00% 2021-3-5 2021-9-5 海峡银行台 江支行 13,826,300 13,826,300 5.00% 2021-3-15 2021-9-15 海峡银行台 江支行 20,000,000 20,000,000 5.00% 2021-3-26 2021-9-26 中行福州市 分行 30,000,000 30,000,000 3.85% 2021-5-14 2022-5-13 福州金控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 司 海峡银行晋 安支行 72,000,000 14,000,000 5.00% 2021-4-29 2021-10-29 厦门银行福 州分行 28,707,469 28,707,469 3.85% 2021-5-8 2022-5-8 合计 - - 120,707,469 - - - 因本 期 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 虑 本期 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 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 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 明细 。 3、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股权投资的部分 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本部及供应链等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 , 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 使用需求,公司未来可能调 整部分流动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 以上资金使用安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增 强公司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根据偿还公司债务及股权投资的进度安排,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公司债务 偿还及股权投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拟用于上述用途 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债券的各项法律法规,将募集资金用于法律法规允许的 用途,承诺不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转借他人。公司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不会用于房地产业务、信托和担保等金融类业务;不会用于弥补亏损、非生 产性支出或转借他人;不会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偿还地方债务;本期债券不 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仅 用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 。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 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 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 措施如下: 1、募集资金的使用 (1)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违规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公司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 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 正当利益。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1)公司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 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 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3)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承 销机构或受托管理机构;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1)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 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4)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地方债以及交易所债券 逆回购以外的任何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 5)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5)公司需在使用募集资金后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提供包括资金调用内 部审批、募资资金使用银行回单、转账凭证以及专项账户银行流水等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凭证。 2、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1)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 更的,应当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持有人会议决议履行变更程序及 信息披露等义务。 (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应投向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方向。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1)公司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履行的 程序、年末余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并说明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 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公司设置专项偿债账户的,应披露该账户资金 的提取情况。 2)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应当与定期报告披露一致。 (2)承销机构或受托管理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及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公司将予以 配合。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一般账户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 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 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 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 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 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 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场 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 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用于偿还子公司债务, 15,000.00 万元用 于对子公司增资,其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且募 集资金运用后,流动资产合计将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 409,077.96 万元增加至 454,077.96 万元(假设子公司增资款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非流动负债合计 由 1,152,364.54 万元增加至 1,197,364.54 万元,资产负债率由 51.69%上升至 52.60%,涨幅较小且仍保持在合理水平 。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随着公司近年来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且利于提升 发行人短期资产抵御风险的能力。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 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合并口径下公司流动比率将从 7.96 倍 进一步提升 ,债务结构得到改善,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综上,通过发行本期债券,公司可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调整资产负债 结构,有效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营 运资金支持,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对下列事项作出承诺: “(一)本期募集资金将用于约定用途,不会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不会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或转借他人; (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偿还地方政府债务, 也不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四)本期债券的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建立 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和隔离机制,确保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 台。 ”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 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2、本期债券最大发行规模为 5 亿元,计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公司资 产负债表;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0.5 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1.50 亿元用于增加资本 金(假设子公司增资款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剩余 3 亿元用于增加补充发行 人本部及子公司流动资金; 4、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为 5 亿元;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合并口径) 本期债券发行后( 模拟 )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 409,077.96 454,077.96 45,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19,947.67 1,919,947.67 - 资产合计 2,329,025.63 2,374,025.64 45,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1,409.24 46,409.24 -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52,364.54 1,202,364.54 50,000.00 其中:应付债券 99,976.07 149,976.07 50,000.00 负债合计 1,203,773.77 1,248,773.78 45,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5,251.86 1,125,251.86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2,329,025.63 2,374,025.64 45,000.00 流动比率 7.96 9.78 1.82 速动比率 7.96 9.78 1.82 资产负债率 51.69% 52.60% -9bps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 “20榕金 01”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芝玲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500,000.00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5MA2YBKQB1U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 号 1#楼 2-58N 室(自贸试验区内) 邮政编码: 350004 联系电话: 0591-83332854 传真: 0591-83332854 办公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 106 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王建豪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0591-83332854 所属行业: 综合行业 经营范围: 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1、 2017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设立 ( 1) 2017 年 4 月 17 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市十五届政府 2017 年第 12 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福州市财政局提出的市金融控股集团组建方案,即新设立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并将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 1、福州市国有资产营 运公司 2、福州市担保公司 3、福州隆达典当公司 4、福州市创业投资公司 5、福州市 企业托管营运公司 6、福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公司 7七家公司的资产注入,集团公 司为市政府直属企业,授权市财政局管理。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注册 地为福州自贸区。 1 现为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现为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3 现为福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4 现为福州市隆达典当有限公司 5 现为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 现为绿色金融(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现为福州市金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公司 8 同脚注 3,现为福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2) 2017 年 5 月 3 日,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召开市委 2017 年第 12 次 常委会,原则同意由福州市财政局提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市金融控 股集团组建方案和提请审定的相关事项。组建方案主要内容:在福州市自贸区新 设立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将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七家子公司 的资产注入,成为市金控集团的一级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管理 ;七家子公司分别 为: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福州市担保公司 8、福州隆 达典当公司、福州市创业投资公司、福州市企业托管营运公司、福州市金山工业 区开发公司。 ( 3) 2017 年 5 月 12 日,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榕)登记内名预核 字( 2017)第 14072 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由福州市财政局出 资,注册资本(金) 500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设在福州市马尾区的企业名称 为: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4) 2017 年 6 月 12 日,福州市财政局向福州市政府出具 “榕财综 [2017]50 号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金控集团等办理工商注册有关问题的请示》,建议: 1、批准同意金控公司《章程》和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2、批准同 意韩芝玲任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包括更名后的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并兼任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3、同 意先进行 “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的工商注册,注入子公司后予以更名为 “福 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先进行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工商注册。 上述两家公司工商注册后,待市委研究确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层等领导班 子成员,再向市 场监督管理局补齐相关人员名单。 ( 5) 2017 年 6 月 19 日,福州市财政局印发的 “榕财综 [2017]51 号 ”《福州市 财政局关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股权划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州市财 政局同意将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由福州市财政局变更为福州市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将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无偿划转给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划转资产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账面 价值为准;将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福州市企业托管营运公司分别持有的福 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81.67%、 18.33%股权无偿划转给福州市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划转资产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准。 ( 6) 2017 年 6 月 20 日,福州市财政局做出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股 东决定:股东福州市财政局拟独资设立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决定委派韩芝 玲、林斌担任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委派江杰担 任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任期三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 (编号 GZ2017JH00295 号)精神,决定韩芝玲担任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包 括更名后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 人。同日,通过《福州市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章程》,并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 记手续。 ( 7) 2017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办理完成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 得统一信用证代码为 “91350105MA2YBKQB1U”的《营业执照》。 2、 2017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企业名称变更 ( 1) 2017 年 6 月 23 日,投管公司、创投公司、金山公司向发行人出具《出 资证明书》,证明发行人系该三家公司的唯一股东,持有该三家公司 100%股权。 ( 2) 2017 年 6 月 23 日,投管公司、创投公司、金山公司均向福州市金融 控股集团筹备组出具《关于申请加入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 ”的决定》,自愿加入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 ”,成为集团成员,承认集团章程,承担集团章程规定的义 务,享受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同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投管公司、创投公司、金 山公司通过《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章程》。 ( 3) 2017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取得出具的 “(榕)登记内名变核字( 2017) 第 19117 号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核准发 行人企业名称变更为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4) 2017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股东福州市财政局签署 《福州市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司的名称由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市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 6) 2017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就企业名称变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颁发编号 “350105N1015”《企 业集团登记证》。 截至 本 募集说明书 摘要 签署之日,发行人持有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颁发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 500,000.00 万元 。 (二)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17]15 号及福州 市财政局榕财综 [2017]51 号文件组建,福州市财政局划入了如下公司股权: ( 1) 2017 年 4 月,根据《福州市政府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17]15 号, 福州市政府同意新设立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 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福州市担保公司、福州隆达典当公司、福州市创业投 资公司、福州市企业托管营运公司、福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公司 7 家公司的资产 注入。福州金控为市政府直属企业,授权市财政局管理,首期注册资本 50 亿元 人民 币。 ( 2) 2017 年 6 月,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 [2017]51 号《福州市财政局关 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股权划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州市财政局出资 将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州市金山工业区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福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3) 2017 年 10 月,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7]396 号,福州 市企业托管营运公司更名为绿色金融(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 亿 元,由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设立资金池予以统筹解决。 ( 4) 2018 年,根据公 司榕金 [2018]76 号及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 [2018]27 号, 同意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从全民所有制改制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改制 后出资人由市财政局变更为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上述重组事项为市政府及市财政局统筹下的资产重组,严格按照有关 部门的批复进行,并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除 初次设立阶段的资产重组外,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除上述事项以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 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上述重组事项进入发行人的资产(包 括股权)和业务已持续运营满三年, 且持续运营期间业务经营、会计核算均具有独立性,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 司设立时间、经营及财务概况详见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 三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之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主要部门情况 ”之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016 年度,发行人尚未设立,在假设上述股权划拨行为已于报告期初(即 2016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前提条件下,以划拨后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历史财务报 表为基础,编制了 2016 年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在使用 2016 年模拟财务报表数据 的前提下,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为 15,531.79 万元 ( 2016 年、 2017 年及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经合理估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符合发行条件。 相应企业股权被注入发行人之后,由发行人进行实际控制,发行人获取该等 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相关资料及了解该等子公司报告期内的合规情况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上述股权划转后,相应企业亦有效存续、业务板块正常运营,并由发行 人进行有效管理。经自查,发行人所涉业务板块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因资产重组所并入主体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 违法行为,最近三年亦不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综上,相关主体发行条件的合规核查基础具有可操作性 。 三、发行人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是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福州市财政局履行出资职责的国有独 资公司。福州市财政局是经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州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福州市 人民政府内设部门。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其股东,福州市财政局。截至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签署 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州市财政局,未发生变 化。 (三)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 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其股东,福州市财政局。截至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签署 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州市财政局,未发生变 化。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计 19家,其中一级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共 7家,二级及三级公司共 12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级次 注册地 注册 资本 (亿元) 合计持 股 比例 ( %) 经营范围 1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2 福州 25.50 100% 受福州市财政局委托:从事金融投资控股业务;股权投资业务;理财业务;参 与管理、经营财政性资产;负责财政投资项目股权管理;承办市政府及市财政 局批准的其他业务;承继原福州市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的追索权,依法清收 金融资产业务;承继原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全部债权债务。 2 福州市国有资产营 运有限公司 2 福州 5.00 100% 从事对本市国有企业投资, 技改 , 资产经营 , 国有企业参股 , 控股业务;参与企 业管理、经营财政性资产;负责财政投资项目股权管理;市政府指定的产业园 区的投资及管理、资产收购;金融业、类金融业股权投资业务。 3 福州市金控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3 福州 0.60 10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本并购、供应链金融 业务。 4 福州市创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2 福州 2.50 100%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 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5 绿色金融 (福州 )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2 福州 2.00 100% 从事绿色项目(包括:绿色农业、绿色林业、造林绿化工程、工业节能减排环 保、清洁能源、清洁交通、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绿色建筑、节能 减排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投融资及管理业务;根据《担保法》规定从 事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业务(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发行绿色债券、绿 色产业基金业务;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理财业务、投融资咨询服务;受政府 委托从事生态自然资源(包括林、水、海、渔、湿地、生态公园、无人岛等) 的收储、租赁、开发、权属交易业务;收购、转让、管理企业资产(包括土 地、房屋等不动产);提供企业破产购并和 转轨方案策划和政策咨询。 6 绿金 (永泰 )乡村产 业发展投资有限公 司 3 福州 0.30 60% 对乡村生态资源、农业文化、特色小镇、生态康养、休闲旅游、农村田园综合 体项目的开发管理及投资;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 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金融);林业综合项目开发、投资、建 设;碳汇项目开发;受政府委托从事林权(林地、林木)赎买、置换(补 偿)、转让、租赁、收储、流转;苗木花卉培育种植、销售、租赁;林木、蔬 菜、水果种植;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综合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园林 序 号 公司名称 级次 注册地 注册 资本 (亿元) 合计持 股 比例 ( %) 经营范围 绿化工程;绿化管理服务;人工造林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设计管理 与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粮油零售(不含国境 口岸);果品、蔬菜零售; 肉、禽、蛋零售;水产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不含国境口岸);其他 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国境口岸);其他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国境口岸);互 联网零售。 7 福州市金控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 3 福州 0.60 100% 从事商业保理服务。 8 绿金(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 4 深圳 0.50 60% 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及其他限制项目);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 类)。 9 福州金控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 3 深圳 0.48 100% 供应链管理服务;订单融资;仓储代理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供应链金融;应 收账款融资服务;存货融资服务;有限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无线广播电视传输 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基 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云软件服 务;牛的饲养;羊的饲养;鸡的饲养;其他牲畜饲养;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精料补充料、单一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其他未 列明农副食品加工;肉、禽类罐头制造;其他未列明的牲畜批发;肉类、鲜禽 类、蛋类批发;其他未列明的预包装食品批 发(不含国境口岸);其他未列明 零售业;其他未列明批发业;建材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其他金 属及金属矿批发;水产品批发;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不含易制毒化学 品);原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 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 10 榕金(福州)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4 福州 0.98 100% 供应链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仓储代理服务;信息服务业务;建材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水产品批发; 序 号 公司名称 级次 注册地 注册 资本 (亿元) 合计持 股 比例 ( %) 经营范围 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批发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其他未列明农副食 品加工;肉、禽类罐头制造;肉类、鲜禽类、蛋类批发;其他未列明零售业 (以上加工、制造、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11 福州绿金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 4 福州 0.98 100%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 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成品油批 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鲜蛋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 12 福建海峡区块链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3 福州 0.10 51% 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 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日 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母婴用 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鲜肉零售 ;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 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豆及薯类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 福建闽东北两翼基 础设施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 3 福州 9.00 60% 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 序 号 公司名称 级次 注册地 注册 资本 (亿元) 合计持 股 比例 ( %) 经营范围 14 福建闽东北两翼股 权投资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 3 福州 6.00 60% 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非证券股权投资。 15 福州市金山工业区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福州 1.50 100% 金山工业区基础设施及厂房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型商业设施开发服务; 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其他未 列明房地产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建筑业的投资;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的投资。 16 福州市金控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3 福州 3.00 100% 融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 17 福州市金控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3 福州 0.03 100% 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 专业停车场服务;停车场(库)信息系统服务;专业保洁服务;其他未列明新 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绿化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通讯 设备修理;其他办公设备维修;广告咨询服务;工程材料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餐饮管理(不含 餐饮经营);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 福州市融资担保有 限责任公司 2 福州 5.25 76.19%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 业务和其它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为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 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 资。 19 福州隆达典当有限 公司 2 福州 0.80 57.69%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 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典当业务。 以上纳入合并范围的 7 家一级子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 1)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管公司于 1986 年 8 月成立,于 2017 年 6 月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 [2017]51 号文件将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投管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投资 控股,股权投资业务,理财业务,管理、经营财政性资产业务。公司经营范围为: 受福州市财政局委托:从事金融投资控股业务;股权投资业务;理财业务;参与 管理、经营财政性资产;负责财政投资项目股权管理;承办市政府及市财政局批 准的其他业务;承继原福州市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的追索权,依法清收金融资 产业务;承继原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全部债权债务。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543,431.40 万元,净资产 515,993.16 万元, 2020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1,920.92 万元,实现净 利润 7,902.17 万元,利润绝大多数来自于 投资收益, 2020 年投资收益为 6,715.42 万元,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为 5,241.92 万元。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854,808.11 万元,净资产 830,562.47 万元,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006.19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22.29 万元。 ( 2)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营运公司于 1993 年 5 月成立, 2018 年进行全民所有制单位企业化改制,股 权划转至福州金控。营运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业务,财政投资项目股权管理 业务。公 司经营范围为从事对本市国有企业投资,技改 ,资产经营 ,国有企业参股 , 控股业务;参与企业管理、经营财政性资产;负责财政投资项目股权管理;市政 府指定的产业园区的投资及管理、资产收购;金融业、类金融业股权投资业务。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1,406,479.88 万元,净资产 389,466.61 万元, 2020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1,054.75 万元,实现净利润 1,736.69 万元,利润主要来自于投资 收益, 2020 年投资收益为 1,170.86 万元,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1,085,669.65 万元,净资产 89,672.23 万元,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94.60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5.61 万元,利润主要来自于 投资收益, 2021 年 3 月投资收益为 3.31 万元,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及分红款。 ( 3)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创投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成立,于 2017 年 6 月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 [2017]51 号文件将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创投公司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公司经营范围 为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 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86,803.07 万元,净资产 64,669.50 万元, 2020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527.75 万元,实现净利润 519.30 万元,利润主要来自于投资收益, 2020 年投资收益为 354.33 万元。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87,367.41 万元,净资产 65,169.79 万元,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812.35 万元,实现净利润 620.34 万元。 ( 4)绿色金融(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绿金公司于 1997 年 11 月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396 号专题会议纪要由发行人注资 2 亿元成立,发行人持股 100%。绿金公 司主营业务为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基金、绿色 PPP 项目、绿色供应链金融、商 业保理、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绿色项目(包括:绿色农业、绿色林业、 造林绿化工程、工业节能减排环保、清洁能源、清洁交通、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污染防治、绿色建筑、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投融资及管 理业务; 根据《担保法》规定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业务(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发行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业务;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理财业务、投融资咨 询服务;受政府委托从事生态自然资源(包括林、水、海、渔、湿地、生态公园、 无人岛等)的收储、租赁、开发、权属交易业务;收购、转让、管理企业资产(包 括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提供企业破产购并和转轨方案策划和政策咨询。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178,153.99 万元,净资产 85,848.22 万元, 2020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223,984.72 万元,实现净利润 3,808.96 万元。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213,200.89 万元,净资产 87,380.87 万元,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76,255.18 万元,实现净利润 425.59 万元。 ( 5)福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公司于 2001 年 7 月成立,根据福州市十五届政府 2017 年第 12 次常务 会议纪要( [2017]15 号 )指示,将典当公司资产注入福州金控。担保公司主营业 务为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中介服务、自有资金投资,主要客户为本地区 的中小企业及自然人。公司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它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 为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 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59,134.63 万元,净资产 54,342.06 万元, 2020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302.75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1.69 万元,其中投资收益 464.35 万 元。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59,502.57 万元,净资产 54,313.03 万元,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09.69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4 万元。 ( 6)福州隆达典当有限公司 典当公司于 1991 年 12 月成立,根据福州市十五届政府 2017 年第 12 次常务 会议纪要( [2017]15 号 )指示,将典当公司资产注入福州金控。典当公司主营业 务为黄金珠宝首饰等物品的质押典当业务、抵押典当业务及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为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 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典 当业务。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9,327.99 万 元,净资产 9,221.88 万元, 2020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949.53 万元,实现净利润 414.99 万元。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总资产 9,270.63 万元,净资产 9,265.95 万元,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5.49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06 万元。 ( 7)福州市金山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金山公司于 2000 年 8 月成立,于 2017 年 6 月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 [2017]51 号文件将合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金山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 产开发运营、融资租赁等业务,其中融资租赁业务由金山公司的子公司金控 租赁 开展。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山工业区基础设施及厂房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型 商业设施开发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 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园 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建筑业的投资;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对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的投资。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43,219.18 万元,净资产 25,921.71 万元,(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