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 1 - 0 5 3 债券代码: 155495 债券简称: 19 东方 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拟 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 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辉澜公司”) 92 % 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因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 92% 股权。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 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 - 04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等相关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1]07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关于 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 048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方就《问询函》问题进行回复。鉴于《问询 函》涉及问题的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为确保回 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 和 2021 年 8 月 10 日 披露 的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 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 049 ) 和《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 - 050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 完成 专项法律顾问 的选聘工作 , 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 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 尽快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 推进 本次交易相关 尽职调查 、审计及评估等 工作 。 二、风险提示 1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尚未完成,且 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方必要的内 外 部相关决策、审批和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 、 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 1 年 8 月 1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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