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宏基资本:购回股份及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重选退任董事之建议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9:15:40 中财网
原标题:宏基资本:购回股份及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重选退任董事之建议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請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
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的全部宏基資本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和年報
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YKADAN CAPITAL LIMITED

宏基資本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288)

購回股份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
重選退任董事之建議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宏基資本有限公司(「本公司」)召開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之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3至17頁。無論 閣下是
否出席該大會,敬請將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照其指示填妥,並儘快及無論如何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
何續會之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
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大會
及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代表委任表格將會被視為被撤回。


股東週年大會之預防措施
為保障股東的健康安全及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擴散,以下預防措施將於本公司二零二一年股東週
年大會上實施:


(i) 強制體溫篩查╱檢查
(ii) 佩戴外科口罩
(iii) 不派發禮物及不提供飲料及點心
另外,出席者須於全程注意及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在法例許可範圍內,本公司保留權利拒絕任何人
士進入股東週年大會會場,或要求任何人士離開股東週年大會會場,以確保股東週年大會出席者之健
康安全。

本公司謹此強烈建議股東(尤其是身體不適、須遵守有關
2019冠狀病毒病隔離或未能前往出席股東週年

大會的股東),可委任股東週年大會主席作為代表,以就股東週年大會將予提呈的決議案投票,取代親
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頁次
股東週年大會之預防措施............................................. ii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4
附錄一-說明函件 .............................................. 7
附錄二-擬膺選連任之董事之個人履歷詳情
.......................... 10
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 13


– i –


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爆發及蔓延、以及對預防及控制疫情傳播之規定趨
嚴,為保障可能親身出席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之股東的健康安全,本公司將於股
東週年大會上實施以下預防措施。


於股東週年大會前預先委派代表投票表決:

本公司無論如何均不希望降低股東行使其權利及投票之機會,但意識到有迫切需
要保障股東免於可能暴露於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之風險。為股東之健康安全著想,本
公司謹此強烈建議股東(尤其是身體不適、須遵守有關
2019冠狀病毒病隔離或未能前
往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的股東),可委任股東週年大會主席作為代表,以就股東週年大會
將予提呈的決議案投票,取代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行使股東權利毋須股東親身出
席。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
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提交填妥之代表委任表格的期限為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
分。填妥之代表委任表格必須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
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


為保障可能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之股東的健康安全,本公司亦將於股東週年大
會上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i)
會場主要入口將對每名出席者進行強制體溫篩查╱檢查。凡體溫高於衛生署
引用的參考範圍或出現類似流感症狀者,均會被拒絕進入並被要求離開大會
會場。

(ii)
每名出席者須在股東週年大會整個期間佩戴外科口罩,並與其他出席者保持
一定座位距離。務請注意股東週年大會會場將不提供口罩,而出席者應佩戴
自己的口罩。

(iii)
股東週年大會將不會向出席者派發禮物及提供飲料及點心。

另外,出席者須於全程注意及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在法例許可範圍內,本公司
保留權利拒絕任何人士進入股東週年大會會場,或要求任何人士離開股東週年大會會
場,以確保股東週年大會出席者之健康安全。


– ii –


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香港的情況不斷演變,本公司或須在短通知期內更改
股東週年大會安排。股東應瀏覽本公司網站以取得股東週年大會安排之日後公告及最
新資訊。


倘股東就股東週年大會有任何疑問,請聯絡以下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54樓

電話:+852 2980 1333

傳真:+852 2810 8185

電郵:is-enquiries@hk.tricorglobal.com

– iii –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指本公司之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
「細則」指本公司現行之組織章程細則
「董事會」指董事會
「英屬處女群島」指英屬處女群島
「陳一致行動集團」指
Tiger Crown, Rykadan Holdings及陳先生
「緊密聯繫人」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本公司」指宏基資本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零九年四月

二十七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2288)
「一致行動集團」指陳一致行動集團及李一致行動集團
「核心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控股股東」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發行授權」指將授予董事之一般及無條件授權,以發行、配發
及處理不多於本公司於有關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
行股本20%之未發行股份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指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為確定
其中所載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李一致行動集團」指
Scenemay Holdings、李先生及李女士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1 –



「陳先生」指陳偉倫先生,為執行董事、主席、行政總裁及控
股股東之一

「李先生」指
李柱坤先生,控股股東之一及李女士之胞兄

「李女士」指
李穎妍女士,控股股東之一及李先生之胞妹

「中國」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購回授權」指將授予董事之一般及無條件授權,以行使本公司
所有權力在聯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之任何
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不多於本公司於有關決議案
通過當日已發行股本10%之股份

「Rykadan Holdings」指
Rykadan Holdings Limited,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
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全部已發行股本由陳先
生擁有

「Scenemay Holdings」指
Scenemay Holdings Limited,一間於英屬處女群
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全部已發行股本由李
先生及李女士各自擁有一半

「證券及期貨條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之證券及期貨條例,其經不時
修改、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訂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港元的普通股,或倘
本公司股本其後進行拆細、合併、重新分類或重
組,則指組成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一部分的股份

「股東」指
股份之註冊持有人

「聯交所」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購守則」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頒佈之香港公司
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

– 2 –



「Tiger Crown」指
Tiger Crown Limited,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
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全部已發行股本由Rykadan
Holdings擁有

「港元」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 3 –



RYKADAN CAPITAL LIMITED

宏基資本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288)

執行董事:註冊辦事處:
陳偉倫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Cricket Square
葉振國先生(首席營運官)Hutchins Drive
勞海華先生(首席財務官)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非執行董事:Cayman Islands
吳德坤先生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獨立非執行董事:香港
何國華先生九龍觀塘
杜景仁先生海濱道135號
黃開基先生宏基資本大廈
2701室及2801室

敬啓者:

購回股份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
重選退任董事之建議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閣下提供將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三)舉行的股東週年
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的相關資料。該等決議案包括有關(i)授予董事購回授權及發行授
權;及(ii)重選各退任董事之普通決議案。


– 4 –



購回授權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建議授予董事購回授權,以行使本公
司所有權力在聯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不多於本公司
於有關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本10%之股份。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向股東發出有關購回授權的說明函件載於本通函之附錄一。該
說明函件載有一切合理所需資料,以便股東能夠在股東週年大會上就是否對有關決議
案投贊成或反對票作出知情決定。


發行授權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亦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建議授予董事發行授權,以發行、
配發及處理不多於本公司於有關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本20%之未發行股份。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股份之總數為
375,447,000股。若授出發行授權的
決議案獲通過及於股東週年大會前並無發行或購回任何股份,則本公司將可發行最多
75,089,400股股份。


此外,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將根據購回授權而購回之任何
股份數目加入發行授權。除非購回授權及發行授權於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獲延
續,否則兩項授權的有效期將於該大會結束時屆滿,或直至股東於本公司下屆股東週
年大會舉行前之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為止。


重選退任董事

關於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中第3項、第4項及第5項,陳偉倫先生、杜景仁先生及勞海
華先生將在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董事,惟彼等均符合資格,並將根據細則膺選連任。


根據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A.4.3條,杜景仁先生擔任本
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超過九年,其續任應以獨立決議案形式由股東批准。


儘管杜景仁先生已為本公司服務超過九年,惟並無情況顯示可能對其作為獨立非
執行董事之獨立性有任何影響。杜景仁先生並不參與本公司任何管理職務,亦不涉及

– 5 –



任何會干預其行使獨立判斷之關係。董事會認為,儘管杜景仁先生之服務年期已達九
年,彼仍屬獨立人士,且相信彼有能力繼續履行其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董事會認為
杜景仁先生應於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


根據上市規則之披露規定,上述擬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之退任董事之個人
履歷詳情載於本通函之附錄二。


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3至17頁。委任代表所用之代表委任表格隨本通函
寄發,並刊載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與本公司網站(www.
rykadan.com)。無論 閣下是否有意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務請將代表委任表格按照其指
示填妥,並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
54樓。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
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代表委任表格將會被視為被撤回。


於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投票

依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及細則,股東在股東大會所作的全部表決必須以股數投
票方式進行。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本公司將會依據上市規則第13.39(5)條訂明的方式
就投票結果刊發公佈。


推薦意見

董事認為,建議授予董事購回授權及發行授權以及重選退任董事乃符合本公司及
其股東之整體最佳利益,故董事建議股東投票贊成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之有關決議
案。


此 致

列位股東 台照

代表董事會

宏基資本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陳偉倫

謹啓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6 –



本附錄乃按上市規則規定載列說明函件,以向 閣下提供若干資料供 閣下考
慮購回授權。



1. 股本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為375,447,000股。


若授出購回授權的決議案獲通過,及於股東週年大會前並無進一步發行或購回
其他股份,則本公司將可購回最多
37,544,700股股份,佔本公司於有關授出購回授
權的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10%。



2. 購回之原因
董事相信,徵求股東授出一般授權以使本公司能在聯交所購回本身股份乃符合
本公司及股東之最佳利益。有關購回可提高本公司每股資產淨值及╱或每股盈利,
惟須視乎當時之市場狀況及資金安排而定。購回僅會在董事相信該項購回將對本公
司及其股東有利之情況下行使。



3. 購回之資金
根據購回授權進行購回而動用之資金,必須為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大綱及組
織章程細則與開曼群島適用法例下可依法撥作此項用途之資金。


於建議之購回期間內任何時間全面行使購回授權,可能會對本公司之營運資金
或資產負債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與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
報所載經審核財務報表所披露的情況比較)。然而,倘本公司之營運資金或資產負債
水平會因行使購回授權而受到重大不利影響,董事則不會建議行使購回授權。



4. 股份價格
下表列示在聯交所買賣之股份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十二個月各月之最高及最
低價格:


– 7 –



每股股份價格
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

月份

二零二零年

七月
0.45 0.40
八月
0.45 0.40
九月
0.64 0.425
十月
0.60 0.57
十一月
0.66 0.57
十二月
0.67 0.57

二零二一年

一月
0.67 0.60
二月
0.63 0.58
三月
0.67 0.57
四月
0.63 0.58
五月
0.62 0.57
六月
0.69 0.60
七月(截至及包括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0.78 0.65

附註: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刊發一份公告,內容有關有條件要約按每股股份0.68
港元購回註銷最多102,000,000股股份,佔該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1.36%。要約於二
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獲悉數接納並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完成。更多詳情,請參閱本
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的公告,
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的通函。



5. 一般事項
概無任何董事或(經彼等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彼等之任何緊密聯繫人士目
前有意於股東批准購回授權後,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董事已向聯交所承諾,彼等僅會根據上市規則、開曼群島適用之法例及本公司
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規定行使購回授權。


目前概無任何核心關連人士知會本公司,倘購回授權獲股東批准,表示有意出
售或承諾不會出售股份予本公司。


倘因購回股份致使股東於本公司投票權之權益比例增加,就收購守則第
32條而
言,有關增加可視為一項收購事項。因此,股東或一組一致行動之股東(視乎股東權

– 8 –



益之增加程度而定)可因取得或合共取得本公司之控制權,而須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
之規定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據本公司所深知及所確信:
(i)Tiger Crown實益擁有本
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5.86%及陳先生實益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8.98%;及
(ii)
Scenemay Holdings(由李先生及李女士各自擁有
50%)實益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4.83%。因此,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陳一致行動集團實益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34.84%,及一致行動集團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39.67%。基於(i)本公司全部已
發行股本(即
375,447,000股)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維持不變,及
(ii)陳一致行動集團
及李一致行動集團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後各自於本公司的股權維持不變,倘董事全
面行使根據購回授權建議授出的購回股份權力(假設除上述全面行使購回授權引起已
發行股本減少,則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並無其他變動),陳一致行動集團的股權將增加
至本集團已發行股本約
38.71%,一致行動集團總股權將增加至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約44.08%。董事認為該項增加將導致一致行動集團成員須根據收購守則第26條之規
定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董事現時無意行使購回授權,以致產生收購責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董事現時並不知悉根據購回授權進
行任何購回股份會出現收購守則所指之任何情況。


本公司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最近六個月內,概無在聯交所或其他證劵交易所
購回任何股份。


– 9 –



擬於股東週年大會膺選連任之董事之個人履歷詳情如下:


1. 陳偉倫先生
陳偉倫先生,現年四十六歲,為本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及主席。陳先生亦
出任提名委員會主席。陳先生於二零零八年加入本集團。彼主要負責本集團之總體策
略、規劃、業務發展及執行策略。彼亦於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出任其他董事職位。陳先
生畢業於美國加州University of La Verne,並於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二年先後取得工商
管理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為東華三院(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度)及仁
濟醫院(第三十五屆董事會(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度)
))之董事,及香港政府民政事
務總署中環及西營盤區委員會委員(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兩年)。


陳先生與本公司簽訂為期三年的服務協議,可於任何一方提出不少於三個月之書
面通知予以終止。陳先生須根據細則規定至少每三年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接
受重選。陳先生享有薪金及董事袍金每月800,000港元以及酌情花紅。於截至二零二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陳先生自本集團共收取酬金10,000,000港元。陳先生的酬金乃
由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其承擔、責任及表現以及本集團之業績及現行市場狀況而釐定。



2. 杜景仁先生
杜景仁先生,現年六十一歲,於二零零九年八月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
事,亦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委員。彼於一九八三年獲取倫敦大學法律
學士學位,自一九八六年起為香港高等法院的執業律師。此外,彼亦擁有英格蘭及威
爾斯及澳洲執業資格,並為中國委託公證人。彼現時出任一間香港律師事務所周啟邦
律師事務所之合夥人,專職於財產轉讓、訴訟及企業融資。杜先生目前為威誠國際控
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07)(其證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板上市)的獨立
非執行董事。


杜先生與本公司簽署一份為期三年的委任函件,可由任何一方提出不少於三個月
之書面通知予以終止。彼須根據細則規定至少每三年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接
受重選。杜先生合資格享有董事袍金每月18,000港元(於委任函件中載明),乃由薪酬委

– 10 –



員會經參考市場慣例釐定。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杜先生自本集團共
收取酬金224,100港元。


杜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亦無出任本集團任何職位。


鑑於上述情況,儘管杜先生已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超過9年,董事認為,杜
先生具備有效履行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所需之獨立性,其長期服務並未對行使
獨立判斷構成影響。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杜先生並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所指於本公司任何
股份中擁有權益。



3. 勞海華先生
勞海華先生,現年三十八歲,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首席財務官。勞先生於二零
一二年加入本集團。彼負責監管本集團之財務策劃、會計、銀行業務及合規事宜、管
理新業務單位增長及開拓各類業務。彼亦於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出任其他董事職位。

勞先生於建築材料、物業發展及酒店領域擁有逾十五年財務會計經驗。於加入本集團
前,彼任職於一家國際核數師事務所及於一家私人公司擔任高級財務及管理職務。勞
先生於二零零五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獲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勞先生亦於二零一三年
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獲企業融資碩士學位。勞先生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


勞先生與本公司簽訂為期三年的服務協議,可於任何一方提出不少於三個月之書
面通知予以終止。勞先生須根據細則規定至少每三年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接
受重選。勞先生享有薪金及董事袍金每月150,000港元以及酌情花紅(自委任日期起生
效,即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勞先生的酬金乃由薪酬委員會經參考其承擔、責任及表
現以及本集團之業績及現行市場狀況而釐定。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勞先生自本集團共收取薪金及酬金1,912,100港元。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勞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所指於本公司
64,166股
股份中擁有權益。


– 11 –



4. 一般事項
除上文披露者外,上述各位擬膺選連任之退任董事已確認概無任何根據上市規則
第13.51(2)(h)至13.51(2)(v)條須予披露之資料,亦無參與任何須予披露之任何事宜,且
並無其他有關上述董事之重選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


– 12 –



RYKADAN CAPITAL LIMITED

宏基資本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288)

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宏基資本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下
午三時正假座香港金鐘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10樓1室舉行二零二一年股東週年大會(「大
會」),藉以處理下列事項:


1.
省覽及採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
核綜合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2.
宣派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3港仙。

3.
重選陳偉倫先生為董事。

4.
重選杜景仁先生為董事。

5.
重選勞海華先生為董事。

6.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7.
續聘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核數師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8.
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
「動議
(a)
在下文(b)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及授權本公司董事於相關期間
(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根據一切適用法例及香港證券及期
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或

– 13 –



任何上述其他證券交易所不時修訂之規則及規例,於聯交所或任何本公
司股份可能上市並獲證監會及聯交所就此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購
回本身之股份;


(b)
本公司於相關期間內根據上文
(a)段之批准而購回或同意購回之股本總面
值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面值之10%,而根
據(a)段所作之批准亦須受此數額限制;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
「相關期間」乃指本決議案通過日期起至下列任何一項最早發生之日期止
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所授
權之日;及
(iii)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必須舉行下屆股東
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
9.
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
「動議


(a)
在下文(b)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授予本公司董事(「董事」)一般授
權,於相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發行、配發及處理
本公司股本中之未發行股份,包括在相關期間內或其後作出或可能購入
將予發行及配發本公司股份之收購建議、協議及購股權的權力;
(b)
於相關期間內根據上文
(a)段之批准所發行、配發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
發行、配發或處理之股本總面值,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本公司
已發行股本總面值之20%,而上述之批准亦須受此數額限制,惟下列情
況則除外︰–
14 –



(i)
供股(定義見下文);
(ii)
購股權計劃下已授出或將授出的購股權獲行使;
(iii)
行使任何可兌換為本公司股份之任何證券隨附之認購或換股權利或
可認購本公司股份之認股權證;
(iv)
任何以股代息計劃或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而實行之類似安
排;或
(v)
股東已經或將於股東大會授出的指定授權;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
「相關期間」乃指本決議案通過日期起至下列任何一項最早發生之日期止
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本決議案所授
權之日;及
(iii)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必須舉行下屆股東
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

「供股」指於董事指定的期間內,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股東名冊的本公
司股份持有人按彼等當時所持的本公司股份的比例提呈發售本公司股份
或發行購股權、認股權證或賦予權利認購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證券(惟須受
董事就零碎股權或於考慮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的任何法律限制或責任
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後認為必要或權宜之豁免
或其他安排所規限)。」


10.
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
「動議可待本大會通告所載之第
8及9項普通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根據第
9項
決議案授予本公司董事之一般授權可行使本公司權力以發行、配發及處理本

– 15 –



公司股本中的未發行股份,方法為加入本公司根據第8項決議案授出之授權將
購回之本公司股本面值總額,惟該數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
日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之10%。」

承董事會命

宏基資本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呂文傑

香港,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註︰


1.
大會上所有決議案將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以股數投票方式表
決,投票表決結果將會按上市規則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和本公司網站公佈。

2.
凡有權出席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倘彼持有一股以上之股份)代表代為出席及
投票。倘委任超過一名委任代表,須註明每名委任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數目及類別。委任代表毋須為
本公司股東。

3.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人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之核證副本,必
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送達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方為有效。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
司股東仍可親身出席大會並在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所述代表委任表格將會被視為被撤回。

4.
為釐定股東出席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資格,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一
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三)(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符合資格出席大會及於
會上投票,投資者務必將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
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
號合和中心54樓。

5.
倘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三)正午十二時正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
信號在香港生效,則股東週年大會將休會。本公司將於本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刊發公告,通知股
東續會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在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上述大會將會如期舉行。於惡
劣天氣情況下,股東應因應自身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出席上述大會。

6.
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近期發展,本公司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主要會議地點實施下列預防措施以
保障出席股東免受感染風險:
i.
會場主要入口將對每名出席者進行強制體溫篩查╱檢查。凡體溫高於衛生署引用的參考範圍或
出現類似流感症狀者,均會被拒絕進入並被要求離開大會會場。

– 16 –



ii.
每名出席者須在股東週年大會整個期間佩戴外科口罩,並與其他出席者保持一定座位距離。務
請注意股東週年大會場地將不提供口罩,而出席者應佩戴自己的口罩。

iii.
股東週年大會將不會向出席者派發禮物及提供飲料及點心。

另外,出席者須於全程注意及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在法例許可範圍內,本公司保留權利拒絕任何
人士進入股東週年大會會場,或要求任何人士離開股東週年大會會場,以確保股東週年大會出席者
之健康安全。



7.
本公司謹此強烈建議股東(尤其是身體不適、須遵守有關
2019冠狀病毒病隔離或未能前往出席股東週
年大會的股東),可委任股東週年大會主席作為代表,以就股東週年大會將予提呈的決議案投票,取
代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8.
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香港的情況不斷演變,本公司或須在短通知期內更改股東週年大會安
排。股東應瀏覽本公司網站以取得股東週年大會安排之日後公告及最新資訊。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陳偉倫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葉振國
先生(首席營運官)及勞海華先生(首席財務官);及非執行董事吳德坤先生;以及獨立
非執行董事杜景仁先生、黃開基先生及何國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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