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生: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无法按期兑付
证券代码:400099 公告编码:临2021-076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无法按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5宜华01 3、债券代码:122397 4、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5、发行主体: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原期限为5年。根 据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在2021年7月16日前,支付债券 40%本金及相应延期期间利息。公司未在上述期限足额兑付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有权通过决议宣布全部未付本金、利息立即到期;公司在2022年7月16日前, 兑付剩余本金及相应延期期间利息。 7、债券利率:6.88% 8、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9、起息日:2015年7月16日 10、付息日: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1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 11、兑付日:2021年7月16日前,支付债券40%本金及相应延期期间利息, 2022年7月16日前,兑付剩余本金及相应延期期间利息。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2021年6月,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公司的主 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公司的信用评级结果。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1)实际控制人刘绍喜为本期债券兑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广州宜华以广州市南沙区广生路13号地块政府收储项目未来产生的应 收账款(扣除解除银行抵押所需偿还贷款额度、拆迁费等土地收储支出)为债券 兑付提供质押担保,“15宜华01”占出质财产份额的三分之二; (3)公司以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汕头莲下总部项目”,公 司全资子公司梅州市汇胜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位于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黄沙村“梅 州汇胜工厂”三旧改造项目未来的净收益权为债券兑付提供担保,“15宜华01” 占出质财产份额的三分之二; (4)广州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和梅州市汇胜木制品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兑 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以出售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99.95%股权所得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解除银行抵押所需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税费等费用以及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后,以不低于3,000万元专项用于偿付债券本息,其中,偿付“15 宜华01”债券本息不低于2,000万元。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15、登记托管和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应在2021年7月16日前, 支付本期公司债券40%本金及相应延期期间利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 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40%本金及相应延期期间利息。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发出《宜华生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召开“15宜华01”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函》,要求受托管理人召集本期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要求将 《关于变更15宜华01债还本付息安排的议案》提交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021年7月14日,广发证券召开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了三项议 案:议案1《关于变更15宜华01债还本付息安排的议案》;议案2《关于不同意 变更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的议案>》;议案3 《关 于债券持有人有权提起诉讼维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议案1未获审议通过;议案2和议案3获得审议通过。 由此,公司无法按期履行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所规定的相关 义务,本期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16日全部提前到期。 三、后续安排 为了尽快偿付“15宜华01”对应的债券本金及利息,公司将加大对应收账 款的催收力度、加快对公司资产的处置进度,同时,公司还在积极与债券持有人 沟通就解决本期债券问题达成和解方案,后期公司将根据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的实 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偿债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就本期债券无法按期兑付事宜向“15宜华01”公司债券的全体债券持 有人致以最诚挚歉意。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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