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宜华木业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 根据《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二分之一 以上的表决权同意方为有效。 2.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 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 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3.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 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 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 表决。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于2021年7月6日收到发行人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华生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召开“15宜华01”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函》,要求受托管理人召集本期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要 求将《关于变更15宜华01债还本付息安排的议案》提交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受托管理人决定召开“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会议召开方式:非现场会议 3、 投票方式: (1)通讯(电子邮件)投票表决。拟采用通讯(电子邮件)投票表决的债券持 有人,应在投票时间内将表决票(附件二)、证明材料发送至接收邮箱15yhgsz @gf.com.cn,送达时间以邮件进入接收邮箱的时间为准。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 盖公章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法人债券持有 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扫描件);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包括 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营 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扫描件);债券持有人 为自然人的,证明材料包括自然人身份证(本人签名扫描件)、证券账户卡(持 有人签名扫描件)。 (2)网络投票表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通过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h ttps://inv.chinaclear.cn/)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https://inv.chinaclear.cn/) 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 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 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https://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 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网上 业务平台-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 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为确保各位投资者 能在网络投票时能够顺利投票,建议各位债券持有人在网络投票开始前3天完成 网络注册和身份认证。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 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4、 投票时间: (1)通讯(电子邮件)投票表决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9:00至2021年 7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表决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9:00至2021年7月14日15:00。 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网络投票结果为准。 5、 债权登记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最新 要求,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3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 人名册为准)。 6、 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2021年7月13日下午收市(15:00),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均 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2)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 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② 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变更15宜华01债还本付息安排的议案 议案全文参见附件一。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发行人: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荀 电话:0754 -85100989 传真:0754 -85100797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1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15宜华公司债后督工作小组 会务常设联系人电话:020-66335405 传真:020-66335406 四、 表决程序和效力 1、表决程序见前述第一点“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中的“投票方式”。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3、每一张未偿还“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同意 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相关监管部 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 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会议召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 行会议决议。 五、 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 人会议召开日的2日以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 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关于变更 15 宜华 01 债还本付息安排的议案 基于发行人实际情况,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对“15 宜华 01”公司债券 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 排的议案》作出以下变更,未变更部分仍以《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的议案》为 准: 1、对于本期债券给予一次性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在到期日一 次性还本付息。 2、延期期间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 3、资产处置计划 广州南沙项目及汕头莲下总部项目,除政府收储变现途径外,公司亦与数家 实力较强的地产公司沟通协商项目合作事宜。预计 2021 年年底前可确定处置方 案,开始推进资产变现方案。 梅州汇胜项目,公司正在加紧寻找合适的合作方协同开发运作,尽快推进处 置进程。 汕头宜华家具项目,公司继续跟进合作地产商后续的付款事宜,推动地产商 尽快付款交割。资产处置具体时间计划如下: (1)2021 年 12 月底,确定处置方式及合作方,确定处置方案; (2)2022 年 3 月底,完成合作方或政府内部审批流程; (3)2022 年 6 月底,完成项目处置变现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4)2022 年 9 月底,完成项目解除抵押手续; (5)2022 年 10 月底,完成项目交割手续及资金回笼。 4、发行人承诺: 在此期间,宜华生活公司范围内,如有资产处置的大额资金回笼,在保证公 司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偿还该笔债券。 5、发行人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将于三个月内采取以下必要 的增信措施之一: (1)以发行人、发行人母公司、发行人子公司的资产为本期债券设立抵押、 质押担保,包括以已经设置担保的资产为本期债券设立第二顺位及后顺位抵押、 质押担保; (2)由外部第三方为“15 宜华 01”、“15 宜华 02”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 (3)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公司为“15 宜华 01”、“15 宜华 02”提 供资产的抵押或质押担保以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附件二: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本企业/本人已经按照《关于召开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 议,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15宜华01债还本付息安 排的议案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 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持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一张): 证券账号: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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