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彼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838288 证券简称:艾彼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发布了《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1-015】),由于该公告存在 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932,000 股,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83% 。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9,93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 ;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上传文件疏忽,该公告涉及股份总数的部分内 容存在错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 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836,800 股,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83% 。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5,836,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 ;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1 - 0 1 5 )。公司今 后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由此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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