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核心资产A : 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A 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7月6日 送出日期:2021年7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核心资产 基金代码 006193 下属基金简称 鑫元核心资产 A 下属基金代码 006193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 11 - 14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 未上市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丁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8 - 11 - 14 证券从业日期 2009 - 07 - 01 林启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0 - 09 - 14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 02 - 20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审议,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持有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 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在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 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 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 定时,从 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秉承价值投资理念的前提下,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并 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 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 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权证、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 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 - 95% (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其中投资于核心资产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资产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 - 3% 。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 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跟踪 宏观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等多方面因素,评估中国 A 股、港股、债券及货币市 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并利用上述大类资产之间 的相互关联性进 行灵活的资产配置,制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 1.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 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 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 1.2% - 100 万 ≤M < 500 万 0.8% - M≥500 万 1000 元 / 笔 - 赎回费 N < 7 天 1.5% - 7 天 ≤N < 30 天 0.75% - 30 天 ≤N < 180 天 0.5% - N≥180 天 0% - 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其申 购金额递减。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 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赎回费: 对于持续持有 A 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 A 类基金份额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9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 A 类基金份额不少于 90 日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 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变 化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 为如下三类:一是国内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等;二是本基金因投资标的的不同而特 有的风险;三是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等。 其中本基金因投资标的的不同而特有的风险包括: 1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特有风险 ( 1 )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于港股的部分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景气循环周期、货币政策、财政政 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 面临潜在风险。此外,香港 证券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 A 股证 券市场可能有诸多不同,从而带来市场风险的增加。 ( 2 )交易规则风险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与 A 股市场交易规则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参与香港股票投资可能面临以下因交易 规则差异而导致的风险: 1 )香港市场的证券交易价格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且实行 T+0 回 转 交易机制,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 2 )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交所将可能 停市,本基金 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沪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沪深 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 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3 )本基金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 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港股 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并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 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 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 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 3 )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 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 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 4 )港股通额度限制 港股通业务设有每日额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面临不能通过港股 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 5 )税务风险 香港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基金投资香港市场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 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香港地区的税 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可能导致本基金向香港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 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2 、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或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其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 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 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3 、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 本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 业私募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 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4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 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 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 损失。 5 、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 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 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6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 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 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 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 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 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 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它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 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yamc.com][ 客服电话 :021 - 68619600 或 400 - 606 - 6188 (免长途 话费) ]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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