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RAFFLESINTERIOR:须予披露交易 - 终止全权投资管理协议及出售投资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Raffles Interior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376) 須予披露交易 終止全權投資管理協議 及出售投資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21年 3月 23日、 2021年 3月 24日及2021年 3月 31日的公告(「該等公 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全權投資管理協議。 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使用的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終止全權投資管理協議及出售投資 於 2021年 3月 1日, Ngai Chin向麗奧資產管理發出通知(「終止要求」),要求關閉其於麗奧 資產管理存置之全權投資賬戶(「該賬戶」),並提前終止全權投資管理協議。於 2021年 3月 8日,麗奧資產管理向 Ngai Chin發出終止全權投資管理協議(「終止事項」)之正式終止通 知。經過多輪討論及確認各項條款後,終止事項最終於 2021年 6月 30日生效。麗奧資產管 理已透過出售該賬戶下持有的所有投資(「出售事項」)將該組合全面清算,並已於 2021年 7 月 8日向 Ngai Chin轉賬合共 9,571,405.31港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其中一項適用的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超過5%但低於 25 %,故出售事 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根據上市規則第 14章遵守通知及公告規定。 – 1 – 董事會宣佈,於 2021年 3月 1日, Ngai Chin向麗奧資產管理發出終止要求,要求關閉該賬 戶,並提前終止全權投資管理協議。於 2021年 3月 8日,麗奧資產管理向 Ngai Chin發出終止 事項之正式終止通知。經過多輪討論及確認各項條款後,終止事項最終於 2021年 6月 30日 生效。麗奧資產管理已透過出售該賬戶下持有的所有投資(「出售事項」)將該組合全面清 算,並已於 2021年 7月 8日向 Ngai Chin轉賬合共 9,571,405.31港元。 終止全權投資管理協議 終止事項及出售事項的詳情概述如下: 主要訂約方: (a) (b) Ngai Chin 麗奧資產管理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於本 公告日期,麗奧資產管理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 第三方。 終止要求日期: 2021年 3月 1日 來自麗奧資產管理之 終止通知日期: 2021年 3月 8日 該賬戶關閉日期: 2021年 6月 30日 收取麗奧資產管理退還 所得款項日期: 2021年 7月 8日 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 9,571,405.31港元,包括該賬戶內本金 8,300,000港元及自 出售事項獲得之溢利 389,305.31港元,連同於麗奧資產管 理存管的剩餘現金及預付管理費用 932,100港元,減去估 值報告費用 50,000港元。本金及自出售事項獲得之溢利 指基於出售事項時市值之該組合價值。 – 2 – 出售事項的財務影響 根據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管理賬目,投資於2020年 12月 31日之賬面值約為 1,412,000新加坡元 (相當於8,300,000港元()「該賬面值」)。由於出售事項,本集團預期將確認溢利約 66,000新加 坡元(相當於389,305.31港元),乃根據該賬面值 (除稅前及尚未扣減與出售事項相關之開支) 與出售事項所得款項之間的差額計算得出。本集團將錄得的出售事項所得收益或虧損實際 金額須經本公司核數師審閱及最終審核後方可作實。 有關訂約方的一般資料 有關本公司的資料 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室內裝修服務,其包括室內裝修項目的項目管理及施工管理、室內裝 修工程建造及安裝、定製、製造及供應粗 ╱細木器及室內設備,以及在特定情況下維修保 養本公司已承接的項目。 有關 Ngai Chin的資料 Ngai Chin乃於1986年 6月 30日於新加坡註冊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全資附屬 公司。 有關麗奧資產管理的資料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麗奧資產管理為根據香港法例註冊成立 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授權從事第 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 第 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彼亦為全權投資管理協議項下提供全權投資管理服務 的管理人。 進行終止事項及出售事項之原因及裨益 誠如日期為 2021年 2月 18日之盈利警告公告所述,本集團收益受到 COVID -19疫情爆發之不 利影響。本公司開始著手審視其業務表現、收益及開支,其中包括全權投資管理協議。 考慮到 COVID -19疫情目前發展,本公司認為,疫情影響將長時間持續,而本集團營運於不 久將來可能需要更多現金流。 – 3 – 本公司相信,終止與麗奧資產管理之全權投資管理協議及變現該賬戶項下投資屬適當之 舉,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最佳利益,原因是出售事項有助加強本集團之流動資金。本集 團擬將所得款項用作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 由於出售事項,該組合內全部資產已被出售及轉換為現金。合共9,571,405.31港元已於 2021 年 7月8日轉賬予Ngai Chin。 經考慮上述因素後,董事認為,出售事項條款對本公司及其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且出售 事項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最佳利益。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其中一項適用的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超過 5%但低於 25 %,故出售事 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根據上市規則第 14章遵守通知及公告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指 本公司不時之董事會 「本公司」指 Raffles Interior Limited,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其股 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號: 1376) 「全權投資管理指 Ngai Chin(作為客戶)與麗奧資產管理(作為管理人)所訂立日 協議」 期為 2020年 7月23日之全權投資管理協議(經日期為 2020年 8月 21日之經修訂全權投資管理協議所修訂及補充),據此,麗奧 資產管理同意根據該協議(可能由 Ngai Chin向麗奧資產管理發 出書面通知不時修訂)所訂明投資指引及限制提供全權投資管 理服務,惟須遵守適用法律、規則及規例並受其規限。投資金 額最初設定為 12,200,000港元,其後減至 8,925,100港元 「本集團」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 4 –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指與本集團之董事、最高行政人員及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之任何 聯繫人並無關連(定義見上市規則)且獨立於上述各方之人士或 公司 「麗奧資產管理」指麗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間根據香港法例註冊成立之公司, 為全權投資管理協議項下管理人 「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 Ngai Chin」指 Ngai Chin Construction Pte Ltd,一間於 1986年 6月 30日在新加坡 註冊成立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該組合」指根據全權投資管理協議, Ngai Chin於麗奧資產管理存置之全權 投資賬戶所購買及持有之資產組合 「新加坡元」指新加坡元,新加坡法定貨幣 「新加坡」指新加坡共和國 「 %」指百分比 除另有界定外,就本公告而言及僅供說明用途,新加坡元已按新加坡元1.00元兌5.88港元之 匯率換算。有關換算不應被視為表示涉及金額已經、應已或可以按任何特定匯率兌換。 承董事會命 Raffles Interior Limited 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Chua Boon Par 香港, 2021年 7月 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三名執行董事Chua Boon Par先生、陳明輝先生及梁偉杰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 董事謝國成先生、倪順發先生及黃向明先生。 – 5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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