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00:16: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熔电气: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熔电气”、“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证监会公告[2020]3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
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
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
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
行新股1,657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
行,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26.78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7月6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上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7月6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5、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年7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


6、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7月5日(T-1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西安中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
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发行人所
处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1年7月1日(T-3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为38.12倍。本次发行价格26.7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的市盈率为37.9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8.12倍(截至
2021年7月1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
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按本次发行价格26.78元/股、发行新股1,657.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44,374.46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4,746.27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9,628.19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
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
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
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
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中熔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5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6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1962号文予以注册。发行人股票简称“中熔电气”,股票代码为
“301031”,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
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
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657万
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
1,65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公
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627.7427万股。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6.7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
率为:

(1)28.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4.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7.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2.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
均市盈率38.12倍(截至2021年7月1日(T-3日))。


4、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7月6日(T日)9:15-11:30、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
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年7月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7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
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
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7月2日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证券账户
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
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
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
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
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
上限。


(4)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
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


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按深
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
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
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
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
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7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7月2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和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
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


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中熔电气/发行人/公司

指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
原证券

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57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
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
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根据创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
人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T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1年7月6日

《发行公告》

指《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
一
)
发行
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7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8.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4.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7.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2.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1年7月1日(T-3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为38.12倍。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性,综合考虑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及应用领域等因素,
选取了主营业务中具有可比性同类业务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市
盈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年
7月1日
前20个
交易日
均价
(元/
股)

2020年
扣非前
EPS(元/
股)

2020年
扣非后
EPS(元/
股)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
(倍)扣非
前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
(倍)扣非
后

0
02729.SZ


好利来


48.18


0.1617


0.2162


297.89


222.82


0
02706.SZ


良信股份


20.67


0.3684


0.3419


56.10


60.45


6
00885.SH


宏发股份


57.36


1.1173


0.9315


51.34


61.58


平均值


135.11


114.95


平均值(剔除市盈率极端值)


53.72


61.01




数据来源:
WIND,数据截至
2021年
7
月
1
日(
T-
3日)。



注:
1、
可比公司前
20个交易日
(
含当日
)
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
2021年
7
月
1
日
(
T
-
3
日)
数据;


2、
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3、
2020年扣非前
/
后
EPS=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后归母净利润
/
T-
3日总股本
;


4
、市盈率极端值指市盈率超过
1
00
倍的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 26.7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7.95 倍,低于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的算
数平均值 61.01 倍(截止 2021 年 7 月 1 日,剔除市盈率极端值),亦低于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 T-3
日),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
做出投资决策。


2、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的优劣势

(1)发行人产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轨道
交通等熔断器中高端市场领域,系国内细分市场领先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支持
发展方向,下游应用领域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市场竞争程度也存
在差异。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熔断器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
力熔断器、电子类熔断器、激励熔断器,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
发电及储能、通信、轨道交通等中高端市场领域,为上述领域中涉及的各类高
低压电源、配电系统、控制系统以及用电设备等提供电路保护。报告期内,电
力熔断器为发行人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根据公司业务的特性,综合考虑主


营业务、主导产品及下游应用领域等因素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有好利来
(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发股份”)。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熔断器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电
力熔断器,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是我国坚定支持的战略性
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及财政补贴政策,推动了新能
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业因其自身产业发展和产品更新速度
快,对上游供应链适配部件的开发周期、产品迭代要求较高。目前在新能源汽
车用电力熔断器领域,国内少数领先企业与国际品牌企业参与竞争。


好利来主营业务为熔断器、自复保险丝等过电流、过温电路保护元器件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电子产品电路中使用的小型熔断器,包括管状
熔断器、径向引线式熔断器、SMD熔断器,此外还有部分电力熔断器及自复保
险丝,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家电、通信、新能源、工业设备等领域。与公司
电力熔断器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相比,好利来主要产品及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较早、
产品标准较成熟、市场竞争相对充分。


良信股份主营业务为终端电器、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等三大类低压电器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小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产品应用领域
主要为通信、建筑、新能源、电力、数据中心、机床、起重、石化、冶金、轨
道交通等。断路器产品应用场景广,市场规模远大于熔断器,行业内生产企业
众多,但集中度不高,其中通用功能、成熟产品标准的断路器竞争相对较为激
烈。


宏发股份主营业务为继电器、低压电器、接触器、自动化设备及相关电子
元器件和组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主导产品为继电器,
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家电、智能家居、智能电网、建筑配电、新能源、新能源
汽车、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通信等。中国目前是全球继电器主要生产基地,
约占到全球总产出的50%,生产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不高,竞争相对较为激
烈。



(2)市场优势

①战略布局清晰

在传统工业领域,外资品牌熔断器厂商经营多年,在中高端市场占据较大
市场份额。公司战略布局清晰,注重新兴产业发展,通过快速跟踪新兴市场需
求,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持续开发新产品及迭代产品,不断开拓新市场、新领
域。公司始终聚焦电力熔断器中高端市场,在陆续进入通信、新能源光伏等新
兴工业领域并成为市场主导参与者后,重点布局轨道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市场。

经过十多年发展,公司在部分市场领域取得规模优势,在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市
场领域逐渐形成对外资品牌的竞争优势。


②新兴市场先发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2011年即开发出RSZ307系列产品进入新能源汽
车充电桩领域;2015年开发出RS309-EV和RSZ307-EV车用熔断器进入新能源商
用车领域;2016年开发出EV系列车辆专用熔断器进入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凭借
市场先发优势,以及突出的新品开发、产品迭代能力,在国内市场,公司终端
用户已涵盖国内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及商用车主流车企,并与上汽大众等厂商展
开前期合作;在国际市场,公司已进入特斯拉、戴姆勒供应链。目前公司在国
内新能源汽车用熔断器市场份额排名第一,正加快向国际市场进发。


在轨道交通领域,公司自2010年起陆续获得中国中车旗下多家企业、纵横
机电等国内轨道交通龙头企业合格供应商资质,并逐步获得轨道交通行业对产
品一致性、可靠性的认可,开始与外资品牌Bussmann、美尔森展开竞争,为轨
道交通市场用熔断器实现国产替代奠定基础。目前公司熔断器产品已在国内多
条轻轨、地铁、动车及站台整流变频设备中批量应用。2019年,公司通过
ISO/TS22163轨道交通行业质量管理体系,与国际轨道交通行业龙头企业GE
Transportation、庞巴迪建立合作。轨道交通行业对零部件产品品质要求极高,
一旦纳入供应链后不易被更换,这将巩固和扩大领先者优势,强化市场垄断竞
争格局。


③中高端细分市场前景明朗


公司目前在国内电力熔断器领域具备较明显的市场份额领先优势,并在新
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等中高端细分市场领域占据一定的竞
争优势,未来发展前景明朗。


新能源汽车市场是公司目前主要细分市场,也是电力熔断器最具发展潜力
的应用领域,根据中国电动车百人会2019年研究报告《关注电动汽车安全,聚
焦关键部件与系统-“提链计划”研究报告之一》,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用熔
断器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占比为55%。目前公司终端整车用户已基本涵盖乘用
车及商用车主要国产品牌,并已批量供应特斯拉、戴姆勒、沃尔沃、上汽通用
等国际品牌整车企业,此外公司近期已通过上汽大众MEB平台项目正式定点,
成为上汽大众合格供应商。目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已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
及发展格局,未来该细分市场占有率及规模快速增长可期。


在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市场、通信市场,公司布局该类新兴市场领域较
早,工艺技术、产品迭代、新品开发、业务布局能力已综合构成较强的市场竞
争优势,主要客户已发展为阳光电源、宁德时代、华为、维谛等行业龙头企业
及上市公司群体。在下游光伏、风能、储能、5G通信等良好发展趋势下,公司
近年在该类细分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未来市场占有率及规模进一步提升前
景较为明朗。


(3)技术优势

①技术积累深厚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经多年发展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积累,
2010年即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围绕提升产品竞争
力,公司建立了涵盖产品设计、材料应用、工艺制造、产品检测验证等多方面
的技术体系,掌握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并利用与之相关的关键要素生产适合
市场需求的高品质熔断器产品。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103项国家专利,包括2项发明专利、97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
另有多项发明专利处申请过程中。此外,公司作为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委员单位、低压熔断器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小型熔断器分会委员单位,参
与起草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



②专利地位突出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共拥有103项专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信息
中心-专利之星检索系统的检索结果,从申请人排名情况来看,公司目前拥有与
熔断器相关的有效专利数量65项,排名全国第2位;从近年申请人申请趋势来
看,2017年以来,公司获得专利授权数量分别为4项、14项、25项、21项、1
项,2019年以来排名全国第1位;从申请人性质角度,在熔断器制造商中,公
司目前有效专利数量及近年专利授权数量均排名全国第1位。此外,熔体结构
的设计能力及水平是熔断器技术性能的核心因素,是熔断器专业生产制造商技
术水平先进性的集中体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专利之星检
索系统的检索结果,目前与熔体结构相关的有效专利数量为12项,其中公司拥
有10项。公司在国内熔断器相关专利方面地位突出,目前有效专利数量及申请
趋势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尤其在核心技术专利方面已占据国内优势领先地位。


③开发周期领先

新兴市场对产品开发周期提出较高要求,尤其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光伏等
因其自身产业发展和产品更新速度快,其对上游供应链适配部件的开发周期、
产品迭代要求日益提升。经多年积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光伏等领域
的新产品及迭代产品在与外资品牌竞争中赢得优势,可达到3-6个月开发新品、
6-12个月批量交付,对比外资品牌厂商新品开发周期大幅领先。公司产品开发
能力赢得市场广泛认可,有助于拓展新项目、新客户、新市场,从而驱动公司
进入良性创新循环。


④技术团队成熟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技术团队由从业20年以上的近10位资深专业人
士领衔,通过项目开发实战、性能因素研究、外部机构合作等方式培养研发人
才,目前已形成一支较为成熟的技术团队,人员近70人。公司制定了相关薪酬
绩效考核制度、科技成果奖励制度,运用薪酬、绩效、奖励、表彰等方式激励
技术人员工作主动性。此外,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以激发核心技术人员
工作积极性,增强团队稳定性。


(4)客户优势


凭借技术创新、产品设计、质量管控、供应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新
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轨道交通等市场领域与众多国内外
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已成为国内电力熔断器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群体。


下游市场

主要客户资源

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及其配套厂商: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普莱德、瑞可
达、顺科新能源、中航光电等

电控系统及其配套厂商:比亚迪供应链、捷普电子、汇川技术、
麦格米特、德尔福、宏舟新能源、威迈斯等

国际乘用车厂商:特斯拉、戴姆勒

国内乘用车厂商:比亚迪汽车、上汽乘用车、上汽通用、北汽新
能源、吉利汽车、广汽新能源、一汽新能源、奇瑞新能源、长安
新能源、东风、长城、江淮、江铃新能源、小鹏、理想

国内商用客车厂商:宇通客车、中通客车、南京金龙、北汽福
田、厦门金龙、厦门金旅、苏州金龙

国内商用专用车厂商:上汽大通、奇瑞商用、吉利商用、湖北新
楚风、重庆瑞驰

新能源风光发电

及储能

光伏领域:阳光电源、华为、上能电气、特变电工、正泰电源、
锦浪科技

风电领域:禾望电气、维谛、远景能源

储能领域:宁德时代、阳光电源

通信

华为、维谛、中恒电气、动力源、台达电子

轨道交通

中国中车、纵横机电、GE Transportation



经多年发展,公司在熔断器行业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曾获得“陕西省
著名商标”、“西安市著名商标”,产品在多个市场领域得到市场和客户的广
泛认可,获得了多家知名企业授予的合作评价奖项。


序号

荣誉/奖项

客户名称

年份

1

优秀供应商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2

优秀供应商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

3

优秀供应商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4

新能源优秀供应商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
车分公司

2020年

5

合作共赢奖

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

6

技术创新奖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7

优秀供应商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最佳合作奖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最佳交付奖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0

合作潜力奖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

11

优质供应商

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最佳合作奖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3

最佳研发支持奖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

14

优秀供应商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5

优秀质量奖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2015年

16

重点合作伙伴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7

技术服务奖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18

最佳研发支持奖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2011年



(5)公司竞争劣势

①装备水平有待提升

公司自成立以来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现有生产场地和设备己较难满足
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公司进一步高效大规模生产
需要扩大生产场地,采购先进设备,组建自动化生产线,提高装备水平,提升
生产制造能力。


②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主要依靠自身利润积累和股东投入获取资金,
相较于上市公司,在资金实力及融资渠道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面对潜在的
巨大市场需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不利于支撑公司后续的大量研发投入、
技术人员补充、生产规模扩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综上,发行人产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轨
道交通等熔断器中高端市场领域,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电子产品、
家电、通信、工控、建筑、传统汽车等领域。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主导
产品电力熔断器定制化程度较高、准入门槛较高,同时电力熔断器作为新能源
汽车高压直流电路保护的核心部件,整车厂商对其质量以及安全可靠性要求高,
公司产品品质及附加值较高,公司下游市场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市
场前景广阔,公司具备市场先发优势,并积累了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客户优
势,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受制于融资渠道单一性,公司生产能力不能全
面满足市场需求,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规模较小。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好利来

熔断器

40.93%

38.84%

37.26%

良信股份

配电电器

42.72%

44.23%

41.56%

宏发股份

继电器

39.37%

38.21%

38.00%

同行业平均

-

41.01%

40.43%

38.94%

中熔电气

电力熔断器

44.28%

43.89%

46.82%

其中:新能源汽车用电力熔断器

44.57%

48.52%

51.83%

非新能源汽车用电力熔断器

44.03%

38.20%

35.99%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熔断器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产品类别、
下游应用领域、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所致。


发行人主导产品为电力熔断器,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
用电力熔断器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其收入占比较高,导致公司毛利率高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新能源汽车是我国坚定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
来国家出台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及财政补贴政策,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
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业因其自身产业发展和产品更新速度快,对上游供应
链适配部件的开发周期、产品迭代要求较高。目前在新能源汽车用电力熔断器
领域,国内少数领先企业与国际品牌企业参与竞争,市场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


好利来与公司电力熔断器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相比,好利来主要产品及下游
应用领域发展较早、产品标准较成熟、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因此毛利率水平与
公司相比相对较低。


良信股份主导产品断路器应用场景广,市场规模远大于熔断器,行业内生
产企业众多,但集中度不高,其中通用功能、成熟产品标准的断路器竞争相对
较为激烈。此外,良信股份经销模式收入占比较高,通常情况下,经销毛利率
低于直销毛利率。因此,良信股份配电电器毛利率总体略低于公司。


宏发股份主导产品为继电器,中国目前是全球继电器主要生产基地,约占
到全球总产出的50%,生产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不高,竞争相对较为激烈。



宏发股份继电器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多、营收规模较大,其中家电、工控、传
统汽车市场领域的收入占比较高,毛利率较高的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市场收入占
比较小,故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相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电力熔断器毛利率分别为46.82%、43.89%和
44.28%,因定制化程度较高、准入门槛较高以及价格敏感度不高等原因,毛利
率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强。


4、与可比公司估值定价差异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参考了行业及可比公司的静态平均市盈率水平,发行
市盈率低于三家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61.01倍(截止
2021年7月1日,剔除市盈率极端值)。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具备较为全面的竞争优势,毛利水平
较高

发行人产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轨道交通
等熔断器中高端市场领域,系国内细分市场领先企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应用
领域主要为电子产品、家电、通信、工控、建筑、传统汽车等领域。与可比上
市公司相比,公司主导产品电力熔断器定制化程度较高、准入门槛较高,同时
电力熔断器作为新能源汽车高压直流电路保护的核心部件,在车辆安全设计中
处于重要地位,具有高度重要性,整车厂商重视熔断器的技术及安全性能测试、
供应商遴选及稳定供应,熔断器厂商进入整车厂供应链体系后将保持较强粘性,
不易被其他供应商替代,公司产品品质及附加值较高,公司下游市场属于国家
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具备市场先发优势,并积累了技术
优势、产品优势、客户优势,具有较为全面的竞争优势。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是上述竞争优势的综合体现。


(2)市场占有率较高,细分市场领先

熔断器行业存在安规认证壁垒和市场壁垒和规模壁垒,由于是电气安全器
件,安全可靠的质量需经过大批量、长期应用等证实,具有大批量、长期良好
的安全保护历史的企业,才能逐步形成品牌效应,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熔断
器行业成为寡占竞争市场。目前公司在熔断器行业全球市场份额中约占1.3%,


市场占有率排名基本可迈入全球前十位,在熔断器行业工业领域全球市场份额
中约占4%、国内市场份额中约占10%-13%。目前全球熔断器行业市场集中度高,
全球市场及国内市场主要份额仍由美日欧等国际品牌企业所占据,公司现已成
长为我国熔断器行业领先企业,尤其在国内电力熔断器领域具备较明显的市场
份额领先优势。


新能源汽车市场是公司目前主要细分市场,也是电力熔断器最具发展潜力
的应用领域,在全球汽车电动化加速趋势下,该细分市场规模未来高速增长的
前景较为明朗。根据中国电动车百人会2019年研究报告《关注电动汽车安全,
聚焦关键部件与系统-“提链计划”研究报告之一》,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用
熔断器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占比为55%(调研口径为新能源汽车主流整车企业,
且从销量角度出发),Bussmann占比为30%,Mersen占比为10%。


(3)市场前景广阔,发展前景可期

发行人产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轨道交通
等熔断器中高端市场领域,下游市场系国家重点支持发展领域,市场前景广阔。

发行人已与相关领域的主要用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发展前景可期。


从新能源汽车市场看,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以
来,国家陆续出台包括补贴平缓退坡、免征购置税等多项重要政策措施,继续
支持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
2019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比例约为4.7%,根据2020
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预计
未来5年国内电动车年均复合增速有望超过35%,新能源汽车市场中长期增长趋
势明朗。公司熔断器产品主要通过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普莱德、比亚迪供应
链、捷普电子等主流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及其配套厂商进入新能源汽车供应链,
由于熔断器产品的安全保护属性,公司产品通过验证进入供应链后,与主要客
户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终端整车用户已基本涵盖乘用车及商用
车主要国产品牌,并已批量供应特斯拉、戴姆勒、沃尔沃、上汽通用等国际品
牌整车企业,此外公司近期已通过上汽大众MEB平台项目正式定点,成为上汽


大众合格供应商,因大众体系内共用MEB平台,公司进入一汽大众、德国大众
供应链体系亦将加速推进。目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已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
及发展格局,未来该细分市场占有率及规模快速增长可期。


从新能源风光发电市场看,2020年全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48.2GW,同比增
长60%。光伏行业协会大幅上调“十四五”期间新增装机预期。根据光伏行业
协会2020年12月10日最新报告预期,“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装机
在70GW-90GW,2025年新增装机或达120GW左右;预计全球2021-2025年年均
新增装机达222GW-287GW,2025年当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有望达400GW,较2019
年增长250%。在客户方面,发行人已与阳光电源、华为、上能电气等知名企业
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从通信市场看,随着5G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2G、3G开始进入退网议程,
4G网络逐渐承担基础的通话功能,未来新建5G宏基站的数量将不断增加。截至
2019年末我国4G基站数量为544万个,根据市场机构的预测,5G宏基站建造
数量将为4G的1.5倍,未来5G宏基站建造数量将达到816万个,微基站的数
量约为宏基站的2-3倍。在通信市场,公司与华为、维谛、中恒电气、动力源
等知名企业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目前正与华为积极对接应用于5G微
基站的电子类熔断器新产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智能产业基
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电子类熔断器产能的大幅提升。


得益于上述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经审阅的2021年1-3月经营业绩较上年
同期大幅度增长,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122.87万元,同比增长
202.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2.58万元,同比增长765.89%;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8.01万元,同比增长
950.08%。


公司预计2021年1-6月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2021年1-6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6,076.00万元至16,376.00万元,同比增长86.96%
至90.4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47.53万元至3,702.85万元,
同比增长112.58%至121.88%;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3,365.46万元至3,520.77万元,同比增长111.77%至121.54%。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细分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
优势,公司拥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业绩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公司本次发
行的定价参考了行业及可比公司的静态平均市盈率水平,发行市盈率低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8.12倍(截止2021年7月
1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创业板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57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627.7427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1,657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100%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78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1,657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根据本次发行
价格26.78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4,374.4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
费用4,746.2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9,628.19万元。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六)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八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1年7月2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招股
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T-1日

2021年7月5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7月6日

(周二)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7月7日

(周三)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1年7月8日

(周四)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1年7月9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T+4日

2021年7月12日

(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
1、
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




三、网上发行

(一)
网上
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7月6日(T日)9:15-11:30、13:00-
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
理。


(二)
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657万股。主
承销商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7月6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将
1,657万股“中熔电气”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
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6.78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中熔电气”;申购代码为“30103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
7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
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
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1年7月2日(T-2日)(含T-2日)前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
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
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
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
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发行
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
额度上限。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
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
五
)
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
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
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


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500股,同时不
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7月2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7月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7月6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
年7月8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
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6,5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
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
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
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
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
六
)
网上
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21年7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
(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万
元以上(含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7月6日(T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
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年7月6日(T日)9:15-11:30、13:00-
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
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七
)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
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
八
)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
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7月6日(T日),深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
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
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7月7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7月7日(T+1日)将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西安中熔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中公告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7月7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
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
7月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告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
九
)
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7月8日(T+2日)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7月8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
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
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
十
)
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的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
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1年7月
9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1年7月9日
(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


在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
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如果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如果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
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1
年7月12日(T+4日)刊登的《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四、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承销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
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中止发行后,
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措施

2021年7月9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
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
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7月12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
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
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广文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A区12号现代企业中心
东区3-10303室

联系人:刘冰

电话:029-6859065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月坛金融街中心7号楼1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二部

电话:010-57058348




发行人: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
本页
无正文,为《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
公告
》
之
盖章页)















发行人: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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