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骏高控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之第一个季度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的 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對 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 任何責任。 Janco Holdings Limited 駿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035)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之 第一個季度業績公告 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乃為較於聯交所上市之其他公司帶有更高投資風險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上市 之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 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於GEM上市之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 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承受較 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為高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亦無法保證在 GEM買賣的 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公告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的規定而提供有關駿 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或「我們」)的資料。 本公司之董事(「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就本公告負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 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 且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其他事項,以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 告有所誤導。 – 1 – 第一季度業績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之未經 審核財務業績,連同相應比較數字,詳情如下。財務業績已獲董事會批准刊發。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 截至3月31日止三個月 2021年 2020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附註(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收益 4 130,070 105,515 銷售成本 (110,449) (95,960) 毛利 19,621 9,555 利息收入 720 823 其他收入 1 65 其他收益╱(虧損) 58 (179) 行政開支 (12,312) (11,973) 融資成本 (1,286) (1,498) 貿易應收款項撥備的減值虧損 (125) – 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開支 (232) – 應佔合營企業溢利╱(虧損) (100) 125 除稅前溢利╱(虧損) 6,345 (3,082) 所得稅(開支)╱抵免 5 (753) 3 期內溢利╱(虧損) 5,592 (3,079) 除稅後其他全面開支: 可能獲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海外營運的匯兌差額 (49) 72 期內全面收入╱(開支)總額 5,543 (3,007) 以下各方應佔期內溢利╱(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 5,438 (3,080) 非控股權益 154 1 5,592 (3,079) 以下各方應佔期內全面收入╱(開支) 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5,389 (3,008) 非控股權益 154 1 5,543 (3,007) 每股盈利╱(虧損) —基本(港仙) 6 0.91 (0.51) 每股盈利╱(虧損) —攤薄(港仙) 6 0.91 (0.51) – 2 –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 購股權非控股 股本股份溢價資本儲備其他儲備換算儲備儲備累計虧損總計權益總權益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註 i)(附註 ii) 於2021年1月1日(經審核) 6,000 47,755 17,659 4,658 (421) 493 (19,625) 56,519 1,111 57,630 期內全面開支總額 – – – – (49) – 5,438 5,389 154 5,543 以權益結算之購股權安排 – – – – – 232 – 232 – 232 於2021年3月31日(未經審核) 6,000 47,755 17,659 4,658 (470) 725 (14,187) 62,140 1,265 63,405 於2020年1月1日(經審核) 6,000 47,755 17,659 4,658 143 – (30,795) 45,420 261 45,681 期內全面開支總額 – – – – 72 – (3,080) (3,008) 1 (3,007) 成立一間非全資附屬公司 – – – – – – – – 234 234 於2020年3月31日(未經審核) 6,000 47,755 17,659 4,658 215 – (33,875) 42,412 496 42,908 附註: (i) 資本儲備包括(i)運高控股有限公司(一間原先由本集團控股股東鄭漢溢先生(「鄭先生」)全資擁 有的公司,後來將該業務轉讓至本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駿高物流有限公司於 2015年 7月1日前 於香港提供空運及海運服務所產生的溢利,乃由於其法律上屬於運高控股有限公司及為本集團 的非可供分派溢利;及 (ii)本公司於2015年12月 29日完成集團重組後所收購附屬公司的股本總 額的面值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面值之差額。 (ii) 其他儲備指應付鄭先生(為本集團控股股東及前董事)金額為 4,658,000港元的款項透過將相同金 額撥充資本為視作於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注資結算。 – 3 –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 1. 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2015年11月12日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香港 主要營業地點地址為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A座16樓1608室。本公司股份(「股 份」)自2016年10月7日(「上市日期」)起於聯交所GEM上市。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附屬公司主要從事 (i)透過向航空公司、船公司、其他貨運代理 商或總銷售代理(「總銷售代理」)購買貨運艙位,並出售予直接託運人或轉售予代表其託運人客 戶的其他貨運代理商提供貨運代理服務;及 (ii)配套物流服務,包括為源自海外的跨界電子商務 流通及源自中國至全世界的對外流動提供電子商務及履行服務。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本集團之功能貨幣港元(「港元」)呈列。 2. 編製基準 本集團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的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此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載列 GEM上市規則 及香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 622章)規定之適用披露。 本集團已採納於2021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會計期間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新訂或經修訂 準則、準則修訂及詮釋。 編製此等業績所使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賬 目所使用者一致,除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首次應用於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未經審 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的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詮釋以外。 本集團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歷史成本法編製。 綜合財務報表並未經本公司獨立核數師審核,但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 – 4 – 3. 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期間,本集團已採納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所有與其營運相關,並於其 2021年1月1日開 始的會計年度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採納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不 會導致本集團的會計政策、本集團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本期間與過往年度的報告金額出現重大變 動。 本集團並無應用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已開始評估該等新訂香港 財務報告準則之影響,惟目前未能確定該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否對其經營業績及財務狀 況構成重大影響。 4. 收益 截至3月31日止三個月 2021年 2020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空運貨運代理服務收入 38,200 35,320 海運貨運代理服務收入 27,211 19,924 物流服務收入 31,322 32,473 電子商務貿易服務收入 227 1,863 電子商務履行服務收入 33,110 15,935 130,070 105,515 5. 所得稅(開支)╱抵免 截至3月31日止三個月 2021年 2020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香港利得稅: 即期稅項 (753) 香港利得稅就有關期間內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計算。 – 5 – 6. 每股盈利╱(虧損) 有關期間內每股基本虧損乃按於有關期間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未經審核虧損,以及有關期間內 600,000,000股(2020年:6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計算。 每股攤薄盈利金額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截至2021年3月31止三個月未經審核綜合溢利計算。 計算使用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用以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期內已發行普通股數目,並假設購股 權計劃被視作獲行使或兌換時以無償方式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按下 列數據計算: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2021年 2020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盈利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虧損) 5,438 (3,080) 股份數目 2021年 2020年 股份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期內股份加權平均數 600,000,000 600,000,000 攤薄影響 —股份加權平均數: 購股權 97,347 – 600,097,347 600,000,000 7. 股息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概無支付、宣派或建議任何股息(2020年:無)。董事議決不派 付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之中期股息(2020年:無)。 – 6 –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業務回顧 我們是一間在香港創立並以香港為基地的實力雄厚的貨運代理及物流一站式服 務供應商。我們的核心業務由貨運代理服務組成。我們向航空公司、船公司、 其他貨運代理商或總銷售代理購買貨運艙位,並出售予直接託運人或轉售予代 表其託運人客戶的其他貨運代理商。我們大部分客戶為直接託運人客戶。我們 提供空運及海運服務,而我們出售的大部分空運及海運艙位乃針對由香港出口 到亞洲不同目的地的貨物,如孟加拉國、越南、斯里蘭卡、柬埔寨及泰國。 除我們的核心貨運代理服務外,我們策略性地主要在倉庫提供配套物流服務, 以滿足客戶日益需要訂製增值物流服務的需求。我們提供的配套物流服務包括 倉儲、重新包裝、標籤、貨盤運輸及香港本地送遞。我們將配套物流服務整合 至我們的核心貨運代理服務,以策略性地在託運人客戶中建構一個鮮明的公司 形象。 期內,針對源自海外的跨界電子商務流通及源自中國至全世界的對外流動,我 們正擴充我們的電子商務及履行服務。 我們的競爭優勢為我們迄今達致成功的關鍵因素。董事相信本公司日期為 2016 年9月30日的招股章程「業務」一節所載的競爭優勢將繼續提升我們的地位,並 增加我們在貨運代理及物流行業的市場份額。 – 7 – 未來計劃 於未來,我們將繼續擴大我們的電子商務及履行業務。此外,我們亦正在尋找 機會分別通過設置不同倉庫以擴大我們於亞洲的物流業務。 預期電子商務收益將會於未來大幅增長,我們不斷提升向客戶提供的解決方案 的選擇。我們旨在成為區內的主要物流服務供應商。我們亦正在提升我們的能 力,強化我們最後一英里送遞的運送時間,並簡化我們的電子商務程序以提升 效率。我們亦將繼續把握海外的跨境電子商務流量以及中國向全球的出口流量 所帶來日益增長的機會。 財務回顧 收益 本集團的收益由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約105.5百萬港元增加約23.3%至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約130.1百萬港元。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 月收益增加乃歸因於空運貨運代理服務所產生的收益增加約2.9百萬港元,來自 海運貨運代理服務的收益增加約7.3百萬港元,以及來自電子商務履行服務的收 益增加約17.2百萬港元,部分被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來自配套物流服 務所產生的收益減少約1.2百萬港元及來自電子商務貿易服務的收益減少約1.6 百萬港元所抵銷。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空運貨運代理服務所得收益增加。其主要由於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我們現有及新客戶下達訂單的貨運量增加。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來自海運貨運代理服務所得收益增加。其主要 是由於貨運量已回復正常,而於 2020年同期,貨運量因受 COVID-19影響而大幅 下降。 – 8 – 來自電子商務履行服務的收益增加乃主要由於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我 們的新客戶及現有客戶所下的訂單增加。 銷售成本及毛利 銷售成本由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約96.0百萬港元增加約15.0%至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約110.4百萬港元。銷售成本增加乃主要歸因於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海運成本增加約7.6百萬港元及電子商務履行服務成本 增加約12.1百萬港元,部分被倉庫直接成本減少約 6.2百萬港元所抵銷。 毛利由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約9.6百萬港元增加約104.2%至截至2021 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約19.6百萬港元。毛利率由截至 2020年3月31日止三個月 的約9.1%增加至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約15.1%。 毛利及毛利率增加主要歸因於電子商務快遞服務收入的增幅超過電子商務快遞 服務成本及倉庫直接成本跌幅超過物流服務收入跌幅。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由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約12.0百萬港元增加約2.5%至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約12.3百萬港元。行政開支增加乃主要由於我們於截 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折舊費用、法律及專業費用增加所致。 所得稅抵免╱(開支) 所得稅開支指分別就於截至2020年及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估計應課稅溢 利按16.5%計算的香港利得稅撥備。 – 9 – 擁有人應佔溢利╱(虧損)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本集團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 5.4百萬 港元,而截至 2020年3月31日止三個月則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3.1百 萬港元。擁有人應佔溢利增加乃主要由於我們的電子商務履行業務及物流業務 於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毛利率增加所致。 其他資料 中期股息 董事並不建議派付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之中期股息(2020年:無)。 重大收購及出售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聯 營公司或合營企業。 購買、銷售或贖回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贖回或出 售任何股份。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就董事進行證券交易採納不較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規定 交易準則寬鬆的操守守則(「標準守則」)。本公司對各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並 不知悉董事於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出現任何不遵守規定交易準則及有 關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之情況。 – 10 – 根據標準守則第5.66條,董事亦要求由於其在本公司或附屬公司的職位或職務 可能擁有有關本公司證券內部消息的本公司任何僱員或本公司附屬公司的董事 或僱員,在標準守則禁止其買賣本公司的證券時停止買賣,猶如其為董事。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的 權益及淡倉 於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 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 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 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有關條文彼等被當作或 視為擁有的權益或淡倉);或(i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錄於該條所述 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或 (iii)根據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 如下: 於本公司的權益 於股份的好倉 佔本公司 董事╱主要已發行股本 行政人員姓名身份 ╱權益性質所持股份數目概約百分比 戴景峯先生實益擁有人 100,000 0.02% – 11 – 本公司股本衍生工具的相關股份的好倉 根據下文「購股權計劃」一節所述的本公司購股權計劃,已向下列董事授出的購 股權以使彼等有權認購股份。有關彼等於 2021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購股權的 詳情如下: 於2021年 於2021年 3月31日3月31日 可予行使每股股份佔已發行 身份 ╱購股權的的行使價股份權益的 董事姓名權益性質授出日期行使期股份數目(港元)概約百分比 吳展鴻先生 鄭德源先生 實益擁有人 實益擁有人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6月24日至 2030年6月23日 2020年6月24日至 2030年6月23日 3,000,000 1,500,000 0.2066 0.2066 0.5% 0.25% 總計: 4,500,000 0.75%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 2021年3月31日,概無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 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或債 權證中,擁有 (i)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會本公司及聯交 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 的權益及╱或淡倉);或(ii)須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予存 置的登記冊的任何權益或淡倉;或 (iii)根據標準守則須另行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 的任何權益或淡倉。 – 12 – 主要股東於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的權益及淡倉 於2021年3月31日,就董事所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除外) 於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或被視為或當作擁有按證券及期貨條 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條文須予披露的權益及╱或淡倉,或須記錄在本公司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之登記冊內的權益及╱或淡倉: 於股份之好倉 佔本公司 已發行股本 股東姓名╱名稱身份╱權益性質所持股份數目百分比 Million Venture Holdings實益擁有人 306,000,000 51% Limited(「Million Venture」) 鄭先生受控制法團權益306,000,000 51% (附註 1) 戴彩雲女士配偶權益(附註 2) 306,000,000 51% 附註: 1. 有關股份由鄭先生全資擁有的Million Venture所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鄭先生被視為於 Million Venture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2. 戴彩雲女士為鄭先生的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被視為或被當作於鄭先生之同等股份中擁有 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 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並無接獲任何其他人士(本公 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員除外)或實體通知,表示其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 有或被視為或當作擁有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須予披露的權益 或淡倉,或須記錄在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條存置之登記冊內的權益 或淡倉。 – 13 –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於2016年9月23日有條件採納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 的條款符合GEM上市規則第23章的條文。購股權計劃的主要條款於本公司的 2020年年度報告中概述。 於2020年6月24日,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合共 10,500,000份購股權(「購股權」)。 於2021年3月31日,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之合共 10,500,000份購股權尚未行使。 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之購股權於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之變動情況按照 GEM上市規則第23.07條列示如下: 購股權數目 類別授出日期歸屬日期(附註) 於2021年 1月1日 尚未行使已授出已行使已失效 於2021年 3月31日 尚未行使 行使價 港元行使期 1. 董事 吳展鴻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6月24日 2021年6月24日(50%) 2022年6月24日(50%) 1,500,000 1,500,000 – – – – – – 1,500,000 1,500,000 0.2066 0.2066 2021年6月24日至 2030年6月23日 2022年6月24日至 2030年6月23日 鄭德源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6月24日 2021年6月24日(50%) 2022年6月24日(50%) 750,000 750,000 – – – – – – 750,000 750,000 0.2066 0.2066 2021年6月24日至 2030年6月23日 2022年6月24日至 2030年6月23日 2. 僱員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6月24日 2021年6月24日(50%) 2022年6月24日(50%) 3,000,000 3,000,000 – – – – – – 3,000,000 3,000,000 0.2066 0.2066 2021年6月24日至 2030年6月23日 2022年6月24日至 2030年6月23日 總計: 10,500,000 – – – 10,500,000 附註:就購股權的歸屬時間表而言, 50%的購股權將於2021年6月24日歸屬於各自的承授人;而餘下 50%的購股權將於2022年6月24日歸屬於各自的承授人。 購買股份或債權證的安排 除上文披露之購股權計劃外,於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內任何時間及直 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訂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藉購 買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的股份或債權證而獲得利益。 – 14 – 董事於重大合約的重大權益 於2021年3月31日底或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內任何時間,概無存續本 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為訂約方,且董事在當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的重 大合約。 競爭權益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董事並不知悉董事、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彼等各 自之緊密聯繫人(定義見 GEM上市規則)之任何業務或權益與本集團的業務構成 或可能構成競爭,亦無知悉任何該等人士與本集團具有或可能具有任何其他利 益衝突。 企業管治 期內,本公司已遵守 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 項下守則條文(守則條文 A.2.1除外)。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 A.2.1條規定, 主席及主要行政人員的職責應予區分,且不應由同一人兼任。吳展鴻先生(「吳 先生」)為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鑒於吳先生已從事貨運代理、物流及 供應鏈行業超過36年,故董事會認為由吳先生兼任該兩個職位可以實現有效管 理及業務發展,符合本集團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認為偏離企業管治守則守 則條文第A.2.1條就此情況而言屬恰當。 董事會相信,董事會由經驗豐富及優秀人才組成,當中三名成員為獨立非執行 董事,故董事會之運作足以確保權力及職權取得平衡。 報告期後重大事項 於2021年5月5日,戴景峯先生辭任執行董事,彭中輝先生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 – 15 – 行董事、提名委員會主席、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陳非非先生辭任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於2021年5月7日,本公司委任關志康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 會主席、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袁靖波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 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分別為2021年5月5日及2021年5月7日的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於 2021年3月31日之後直至本公告日期有 任何須作出披露的重大事件發生。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2016年9月23日成立審核委員會,並遵守 GEM上市規則第5.28及5.33 條所載之規定採納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其中包括)審閱及 監察本集團的財務申報系統、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提名及監察外聘核數 師,並負責本公司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所有事宜。審核委員會目前由三名獨立 非執行董事(即李廣澤先生、袁靖波先生及關志康先生)組成。李廣澤先生為審 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 務報表,並認為該等報表之編製符合適用會計準則,並已據此作出充分披露。 承董事會命 駿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吳展鴻 香港, 2021年5月7日 – 16 –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吳展鴻先生及鄭德源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 廣澤先生、袁靖波先生及關志康先生。 本公告將由刊登日期起最少七天於GEM網站www.hkgem.com「最新公司公告」 網頁及本公司網站www.jancofreight.com刊登。 – 17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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