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詹谏醒女士、王宇杰先生、詹任宁先生、王竞达女士,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 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推举詹谏醒女士、王宇杰先生、詹任宁先生、王竞达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曾庆民先生、高新会先生、姚作 为先生三人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和能力。曾庆民先生、高新会先生、姚作为先生三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等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因此,我们同意推举曾庆民先生、高新会先生、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敏红 __________________ 高新会 __________________ 姚作为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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