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碧地01 :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11:55:41 中财网
原标题:21碧地01 :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大道1号碧桂园中心七楼705室)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碧桂园地产”)
已于2021年2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42号文,
注册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139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发行债券面值不超过20亿
元(含2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价格为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公司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1,792.27亿元(合并报表中所
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9.7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7.2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49.75亿元(2017年度、
2018年度及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经合
理估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因此,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
件。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7、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4.0%-4.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3月
10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
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3月10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
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
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1、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
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级,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
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

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
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6、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
露。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碧桂园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
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全称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碧
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宙华投资



佛山市顺德区宙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必胜有限公司



必胜有限公司,Concrete Win Limited(BVI),一家依据英
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碧桂园控股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碧桂园集团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及附属子公司



董事会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簿记管理人、中信建
投、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港证券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持有人



通过认购等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会议召集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住建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央行、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保监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本公司本次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
(含)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期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公司章程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2月修订版)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
理协议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会议
规则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
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



报告期末



2020年9月30日



报告期内各期末、报告期各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
日和2020年9月30日



报告期内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







人民币元





注: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
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审核情况及注册规模

发行人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3日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的
书面决议,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9亿元(含139
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
况确定。


发行人股东宙华投资于2020年10月26日出具了关于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
债券的书面决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39亿元(含139
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1]542号),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9亿元(含
139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
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1碧地01

债券代码:149407.SZ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调整本


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5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
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
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2月修订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进行债券配售。

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21年3月12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
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
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12日,若投资
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
年的3月1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
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3月12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
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不设担保。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交所。


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发行人控股
股东碧桂园控股到期公司债券,或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
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1年3月9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21年3月10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2021年3月11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21年3月12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
人专用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4.8%,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T-1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2021年3月10日(T-1日)14:00至16:00将《碧桂园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购申请表》”)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申购申请
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1年3月10日(T-1日)14:00-16:00将加盖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的《申购申请表》(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
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


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010-89136009转900004、010-89136013转900004
邮箱:bjjd04@csc.com.cn
电话:010-86451556
联系人:王明夏、钱瑞哲。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1年3月10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
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
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
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
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1年3月11日(T日)至2021
年3月12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1年3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投资者应在2021年3月10日(T-1日)14:00-16:00将以下资料传真
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1《申购申请表》(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89136009 转 900004、010-89136013 转 900004

邮箱: bjjd04@csc.com.cn

电话:010-86451556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
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1年3月12
日(T+1)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
全称和“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债券缴款”字样。


收款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0200022319027304625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223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1年3月12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
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承销商

(一)发行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文杰

住 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大道1号碧桂园中心七楼705室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大道1号碧桂园中心

联系电话:

0757-29916436

传 真:

0757-26392370

联 系 人:

周斓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电话:

010-85156382

传 真:

010-65608440

联 系 人:

袁圣文、吴沛智



(三)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住 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

联系电话:

18600146654

传 真:

010-58377893

座 机:

010-58377839

联 系 人:

张欣、马方明



(四)联席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亚良

住 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
融大厦16/22/23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
融大厦16/22/23楼

传 真:

021-20639696

座 机:

021-20639670

联 系 人:

樊英瑛、陈扬、张天毅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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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2年期

(利率区间:4.0%-4.8%)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
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21碧地01,代码:149407.SZ。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2021年3月12日;缴款日:2021年3月12日。申购
利率区间为:4.0%-4.8%。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1)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2021年3
月10日14:00-16:00传真至010-89136009 转 900004、010-89136013 转 900004;备用邮
箱:bjjd04@csc.com.cn;咨询电话: 010-86451556。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
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
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
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
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
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10、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
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
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2月修订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
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
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
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
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
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专业投资者的
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
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2月修订版)第十二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
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
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
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
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
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
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
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
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
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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