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 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 能源 公告编号: 临 2021 - 1 3 江苏林洋 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 、准确 性 和完整 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林洋”) ●本次担保金额: 1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00万 元 (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定位以及业务发展 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南京林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南 京林洋拟在 该额度范围内申请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一年 期最高额保证。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 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南京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 总部园 1 幢 法定代表人: 陆健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的研制、销售和技术服务;通 讯设备(不含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发和销售;仪器仪表的研发、 销售和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咨询;能源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与销售 及技术服务;节能设备、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及技术服务;照明控制设备及照 明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中央空调、 暖通设备、热泵设备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 9月 30日 资产总额 15,718.51 15,096.59 负债总额 5,182.67 3,742.57 净资产 10,535.84 11,354.02 银行贷款总额 - 1,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182.67 3,742.57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 1-9月 营业收入 6,395.02 3,917.20 净利润 770.39 646.35 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南京林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南 京林洋拟在该额度范围内申请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一年 期最高额保证。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先生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女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 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 事 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南京林洋申请 基本授信额度,并在该额度范 围内申请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一年期最高额保证,有利于 促进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良好,公司能实时监控南京林洋的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南京林洋申请基本授信额度,并在该 额度范围内申请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一年期最高额保证, 有利于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和 新 能源业务快速发展需要,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 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 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 为 4 4.81 亿元人民币(含 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 201 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 3.55 % ,公司 无逾期担 保情况,且全部为对公司和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 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 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3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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