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环01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9:25:48 中财网
原标题:19中环01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债券简称:
19
中环
01
;债券代码:
112860
)本次
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3

5
日,凡在
2021

3

5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1

3

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21

3

8
日支付
2020

3

6
日至
2021

3

5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
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债券简称:
19
中环
01




3
、债券代码:
112860




4
、发行总额:
4.50
亿元。



5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6
、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6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及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6.00%




8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3

6
日起至
2025

3

5
日止。如第
2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
息期限为自
2019

3

6
日起至
2021

3

5
日止;如第
4
年末投
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9

3

6

起至
2023

3

5
日止。



9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
、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3

6
日。



11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第
2
年末投
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

3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
个交易
日);如第
4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3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2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

3

6
日(如遇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第
2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
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1

3

6
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第
4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3

3

6
日(如遇非交易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
、受托管理
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5
、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
“19
中环
01”

票面利率为
6.00
%,每手(面值
1,000
元)
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6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48.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
)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60.0
0
元。



三、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
、债权登记日:
2021

3

5
日。



2
、债券付息日:
2021

3

8
日。



3
、债券除息日:
2021

3

8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3

5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
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
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
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
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
债券利息
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
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
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8

108

)
等规定,自
2018

11

7
日起至
2021

11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
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
发行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浩平


咨询地址: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
(
环外
)
海泰东路
12



邮政编码:
300384


咨询联系人:
秦世龙、蒋缘


咨询电话:
022
-
23789787


传真电话:
022
-
23789786


2.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
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2



邮政编码:
100010



咨询联系人:
桑雨


咨询电话:
010
-
86451454


传真电话:
010
-
65608445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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