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请做好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员会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原标题:高鸿股份: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请做好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员会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请做好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发审委员会准备工作的函 ] 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 21 年 2 月 23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 出具了《 于请做好大 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员会准备工作的 函 》(以下简称 “ 告知 函 ” )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告知 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一 : 关于房地产业务清理 申请人 反馈回复称,申请人房地产业务已整改清理 ,请申请人说明:贵州高 鸿剩余房产由存货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