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ETF :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化工ETF 基金主代码 1598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中证细 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380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1年2月18日 至2021年2月1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年2月2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7,04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0,006,306.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 100,713.00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000,006,306.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0,713.00 合计 2,000,107,019.00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 认的日期 2021年2月23日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 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 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 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 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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