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培动力:华培动力: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603121 证券简称: 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 20 2 1 - 0 08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 以书面 和邮件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 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 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 218 号 3 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怀磊先生主持, 会议 应出席 董事九名, 实 际 出席 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关于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 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 技术人员,充分调 动其 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海 华培动力科技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上海华培 动力科技(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 草案 )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 2021 - 009 )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 关于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 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海 华培 动力 科技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 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 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 5 、授权董事 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 / 解除限售资格、行权 / 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 解除限售;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 / 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 / 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 / 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的行权 / 解除 限售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行权价格 / 授予价格和授权日 / 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 、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与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 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2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3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 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 1 年 3 月 1 5 日在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 平公路 3938 弄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 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 1 - 0 10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2 1 年 2 月 2 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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