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1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20:45:27 中财网
【20:43 艾可蓝: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方式、原因、数量
序号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原因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1广发信德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自身经营 需要不超过 4,113,360不超过5.14
2池州南鑫集中竞价自身经营 需要不超过 59,657不超过0.07
2ZHU QING (朱庆)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个人资金 需求不超过 2,900,000不超过3.63
3朱弢集中竞价个人资金 需求不超过 564,540不超过0.71
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间:
(1)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朱弢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1年3月17日至 2021年9月16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池州南鑫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20:23 中装建设: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来源: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陈一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538,500股,占中装建设总股本比例1.5994%。

鼎润天成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9,685股,占中装建设总股本比例0.7290%。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两股东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承诺履行情况
陈一女士和鼎润天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及计划减持时所做承诺如下:
(1)自中装建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数量的 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

(2)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中装建设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中装建设的部分股票。其中,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 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自违约之日起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中装建设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3)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截止目前,陈一女士和鼎润天成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减持的情况及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18:23 赛福天: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有限”)持有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7,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杰昌有限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 4,41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18:23 荃银高科: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姓名拟减持 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股份 后股本的比例股份来源减持 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 原因
张从合630,0000.1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 份、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获得的股 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 6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自身 资金 需求
特别说明:
1、公司于 2020年 8月 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张从合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从合先生已减持 255,900股,减持计划期间(2020年 9月 4日至 2021年
3月 3日)尚未届满。

本次公告的减持计划将于上期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后实施。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8:23 星期六: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化解股东债务压力,减少股票质押融资风险,大幅降低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比例;剩余减持所得用于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期间、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云南兆隆、新加坡力元及北京迈佳计划减持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769,7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6、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8:23 嘉元科技:嘉元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平鑫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阳投资”)(曾用名:深圳市鑫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430,2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83%。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7月22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鑫阳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55,697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3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鑫阳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7:53 长缆科技: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拟减持股份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薛 奇不超过 660,00024.83%0.34%
郭长春不超过 440,00024.90%0.23%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 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决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薛奇先生、郭长春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 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2)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其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情形。

2. 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17:13 东方精工: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第 1页/共 4页
(一)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1、拟减持原因:唐灼林、唐灼棉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东方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其上述股份在公司上市后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而孳生的股份;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唐灼林、唐灼棉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15,451,26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合计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30,902,53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唐灼林、唐灼棉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减持比例合并计算,并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规定。

若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公司有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股份变动或除权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 6个月内(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控股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上述股东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的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在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作出自愿性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本人承诺不放弃东方精工的实际控制权。

2、为持续分享东方精工的经营成果,本人具有长期持有东方精工股份之意向。在此前提下,本人进一步承诺,在确保东方精工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本人自有资金的持有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选择适当时机对东方精工实施增持或减持,相关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2页/共 4页
3、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得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唐灼林、唐灼棉联合出具的《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向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申请豁免履行其在东方精工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作出的上述自愿性承诺,主要理由如下:
鉴于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所收购的资产已经全部出售,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东方精工主营业务的影响已经不复存在,唐灼林、唐灼棉在2017年因公司实施重组而作出的自愿性承诺的商业基础、客观事实也已不复存在;
2020年1月8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5家普莱德原股东所持东方精工股份的合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注销前的27.86%变为12.84%,唐灼林、唐灼棉两位股东所持东方精工股份的合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由22.11%变为26.31%,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已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稳定;
截至临时提案出具之日,东方精工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情形。综上所述,唐灼林、唐灼棉继续履行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作出的、客观上对作为股东的合法权利构成一定限制的自愿性承诺,已不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规定:“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承诺人可以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2020年5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唐灼林、唐灼棉申请豁免履行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关自愿性承诺的议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出具了法律意见,认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2020年5月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2019年年第 3页/共 4页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上述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除上述承诺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灼林、唐灼棉不存在此前已作出、东方精工已公开披露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与股份变动有关的承诺。

综上所述,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唐灼林、唐灼棉此前已作出、东方精工已公开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16:58 晨曦航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星控科技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为了满足自身资金需要,但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持续看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 5,152,800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减持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股东汇聚科技、航天星控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承诺方:汇聚科技、航天星控
承诺时间:2016年 12月 20日
承诺有效期:3年
2
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承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现象。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承诺内容:股东汇聚科技、航天星控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2)股份减持承诺
承诺方:汇聚科技、航天星控
承诺时间:2016年 12月 20日
承诺有效期:3年
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承诺方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现象。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承诺内容:股东汇聚科技、航天星控分别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3
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3)其他承诺
承诺方:汇聚科技、航天星控
承诺时间:2016年 12月 20日
承诺有效期:长期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方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现象。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承诺内容:
①股东汇聚科技承诺,如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其将采取如下措施: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汇聚科技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②股东航天星控承诺,如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其将采取如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4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3、如未履行减持意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减持。


【16:58 华锋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530,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广东科创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2)在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发行人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其在所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日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50%;转让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00:28 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 式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拟减持股份 来源拟减持原因
金元荣泰投资管 理(宁夏)有限公 司不超过: 41,482,000 股不超过: 2%大宗交 易减 持,不 超过: 41,482 ,000股2021/2/26~ 2021/8/24按市场 价格公司IPO前 持有的股份自身资金需 求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减持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嘉泽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金元荣泰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也不由嘉泽新能回购该等股份。

2、金元荣泰所持嘉泽新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嘉泽新能上市后6个月内如嘉泽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金元荣泰持有嘉泽新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3
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

5、金元荣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
金元荣泰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6、金元荣泰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
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金元荣泰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金元荣泰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金元荣泰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7、若违反上述承诺的,金元荣泰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
益上缴公司享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4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