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协鑫新能源: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51)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已 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獲得正式通過。 茲提述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均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有關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的通 函(「通函」)及通告(「通告」)。除非文義另有界定,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應 與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就通告所載的普 通決議案(「決議案」)已提呈及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投票表決結果 如下: 普通決議案 股份數目 (%) 贊成 反對 1. (a) 批准安徽協鑫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及 蘇州協鑫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作為 該等賣方)與徐州國投環保能源有限 公司(作為買方)於二零二零年十一 月二十二日訂立的一系列五份購股協 議(「第二批該等購股協議」),內容 有關買賣該等目標公司的相關股權 (「第二批該等出售事項」);及 (b) 授權本公司任何董事執行第二批該等 出售事項及第二批該等購股協議項下 擬進行的交易以及所有附屬或附帶的 事項,更多詳情載於股東特別大會通 告。 10,563,725,974 (100%) 0 (0.00%) 由於贊成通過決議案票數超過50%,決議案以投票表決方式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 普通決議案。 於股東特別大會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9,073,715,441股,此乃賦予股東 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表決贊成或反對提呈的決議案之股份總數。各股東 在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提呈的決議案投票時不受任何限制。於通函中,概無任何人士 表示擬於股東特別大會上表決反對決議案或放棄表決權。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及轉讓登記分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擔任 投票表決之監票員。 承董事會命 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朱鈺峰 香港,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朱鈺峰先生(主席)、劉根鈺先生及胡晓艷女 士;非執行董事孫瑋女士、楊文忠先生及賀德勇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勃華 先生、徐松達先生、李港衛先生、王彥國先生及陳瑩博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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