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黄河实业: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VONGROUP LIMITED 黃河實業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18)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佈 財務摘要 在集團過去幾年提供科技服務和解決方案的穩步增長的基礎上,我們已經完善和發展了作為「科技服務 和解決方案提供商」的主要業務,主要專注於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支付,雲科技和企業解決方案。 在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實現扭虧為盈後,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集團的 收入和利潤與去年同期相比有了顯著增長。在新冠疫情大流行導致的「新常態」期間,企業的數字化轉 型需求加速了這種增長。 1. 營業額較二零一九年同期的約17,200,000港元大幅增加176%至約47,500,000港元。 2. 淨利潤較二零一九年同期的約2,700,000港元大幅增加363%至約12,500,000港元。 3. 營業額大幅增加主要是由於科技業務營業額大幅增加,較二零一九年同期約 15,300,000港元增加 196%至約45,300,000港元。 4. 利潤率增長至26.3%,而二零一九年同期為 10.9%。 5. 每股盈利為0.065港元,較二零一九年同期的 0.014港元大幅增加364.3%。 1 首席執行官的聲明 親愛的股東, 自從本公司在十三年前於二零零七年從事與科技相關的業務以來,我們將主要業務發展為「科技服務和解 決方案提供商」,主要側重於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支付,雲科技和企業解決方案。我們還致力於提供企業 架構,科技轉換,定制平台和解決方案,包括由虛擬實境 (VR)科技提供支持的解決方案。現在,我們為香 港和來自中國大陸,韓國,日本,澳門和東南亞等地區的多元化客戶群提供服務。他們的範圍從本地的中 小企業到全球性的組織,其中許多服務於金融服務,財富管理,電子商務,教育,媒體和娛樂行業。 展望未來,我們將努力進一步提高我們提供的科技服務和解決方案範圍的廣度和深度。我們打算通過內部 研發以及收購和運營業務合作夥伴關係來實現這一目標,以便成為「新常態的數碼生態系統合作夥伴」,以 便企業需要重新審視或以數碼方式轉變其業務運營時,鑑於新冠疫情大流行導致的消費者和市場行為的 「新常態」,本公司將成為他們應考慮與之討論的潛在合作夥伴之一。同時,由於這些科技轉換需求幾乎遍 布世界各地,因此我們將尋求進一步的國際擴張,包括利用我們的經驗提供諮詢服務,以改善或開發客戶 以技術為中心的商業模式。憑藉十三年的技術經驗,再加上更長的商業運營經驗,我們對我們將繼續在香 港和地區擴大業務表示樂觀。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集團業務顯著改善的主要原因有兩個: (1) 我們的科技收入與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長了196%。 (2) 我們的技術利潤率由去年同期的約10, 700,000港元增加至約25,800,000萬港元。 受到這兩個原因的驅動,本集團於本期間錄得經營溢利港幣 12,700,000元,而本期間錄得全面收益總額港 幣13,200,000元,分別較去年同期增長 380%及684%年。 隨著我們發展並發展到現在的狀態,我們早期的技術挑戰更大。正是從這種取得顯著增長的有利位置,在 我們擁有競爭優勢的市場中可以持續發展,我們現在期望在今年餘下的時間以及未來幾年內將繼續實現 進一步的增長。 香港的科技服務和解決方案提供商市場 第一個問題是,我們的競爭優勢是什麼? 香港市場競爭激烈,還有許多其他經驗豐富的資訊科技提供商-但是,以集團為客戶提供的一站式科技服 務和解決方案,涵蓋了企業體系結構,科技諮詢,企業解決方案和完全託管的資訊科技服務業務,與許多 其他資訊科技提供商提供的業務概念和價值主張完全不同。 在過去的十年中,許多企業很自然地會專注於科技。根據 Innotas在二零一六年進行的一項調查,一半的 受訪者承認,他們專注於按時交付科技項目,而不是關注如何從這些資訊科技計劃中最大化業務價值。 Innotas調查還強調,無法使業務目標與資訊科技目標保持一致的問題導致 55%的業務需求無法滿足。 實際上,客戶的科技架構經常會混亂發展。這意味著更改可能已在一段時間內偶爾應用,並且級別不同。 雖然它們的系統在科技上可能是可靠的,並且可能已按時交付,但它們可能缺乏足夠的業務評估或缺乏彼 此之間的最大化連接,或者兩者都沒有。並且,在遇到問題後,經理們很自然地可以決定臨時應用自己的 技能來改善當前的狀況。這些經理中的許多人可能缺乏足夠的科技知識,而資訊科技專業人員可能未充分 理解這些業務考慮因素。這是我們在許多企業中經常看到的當前位置。 相比之下,集團來自業務和科技的融合進化。多年來,我們一直在評估作為機構投資者的業務。我們現在 仍然這樣做。因此,除了銷售渠道合作夥伴提供的服務外,我們還取得了許多行業的認可和業務關係,這 有助於我們為科技業務產生客戶。這意味著我們將利用我們的科技研發能力,再加上業務團隊的業務經驗 以及在業務管理和運營,電子商務,金融科技和其他信息科技,金融服務和業務服務方面的專業知識。因 此,該集團現在為本地和國際客戶提供一站式企業架構,科技諮詢,企業解決方案和全面管理的資訊科技 服務業務,包括金融服務,教育科技,電子商務,遠程業務,虛擬事件科技,智慧城市科技等。 2 我們強調商業績效指標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是基於許多客戶的觀點,即他們的科技基礎設 施應該是商業增長的機會。本公司不僅可以簡單地完成科技工作,而且事實上,我們可以幫助客戶最大程 度地利用該技術,從而在新常態下保持領先地位,從而提高彈性並應對變化。 第二個問題是,本公司的業務能否長期可持續發展? 大流行是整個企業技術變革的加速器。儘管許多公司仍在評估其未來計劃,但顯而易見的是,在大流行後 的時代,包括我們自己在內的所有企業都必須變得更加數碼化。決定性的企業將立即增強其數碼系統,並 使用數據分析來改善如何為「新」客戶提供服務,這些新客戶最有能力保持領先地位並長期保持可持續發 展。 這意味著我們可以並且必須利用我們當前的競爭優勢來繼續保持領先地位。變革性科技的發展和數據的 可用性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客戶的需求,同時不斷擊敗競爭對手。 在了解客戶需求的同時,讓我們的許多競爭對手保持距離的話,我們最好的進攻和最強大的防禦策略有哪 些?我們強調以下幾點: . 找出並抓住有利可圖的增長點 . 擴展我們的服務和解決方案產品 . 與競爭對手區分開 . 與領先公司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和聯盟 . 通過銷售渠道夥伴關係擴大增長 . 充分利用數據分析 因此,我們正在積極協商並採用許多先進的,商業驅動的技術服務和解決方案,以增加我們的「穩定」,以 創造進一步的協同效應並為本公司創造更大的商機。 第三個問題是,大流行結束後,這種數碼化轉型是否會繼續下去? 人們普遍承認,大流行帶來的「新常態」並不是消費者和商業行為的改變。取而代之的是,許多企業都認為 大流行已經加速了這些變化,而這些變化無論如何都是不可避免的。科技和使用行為將我們帶到那裡只是 時間問題。我們期望企業將繼續加快對數碼轉型的投資,以解決這一「新常態」。例如,引用瑞士再保險公 司的高級經濟學家的觀點,他認為數碼工具的日益使用正在模糊工作,生活方式和社會互動之間以及交 通,健康和金融等領域之間的界限,這是可以預期的在後新冠疲情世界中繼續前進。大流行結束後,本公 司也分享了對後新冠疲情世界的看法。目前,我們已經與客戶簽訂了長達 __年的合同。 (HK$'000) Technology revenue 55,000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 Actual technology revenue by quarter Technology revenue under average growht rate between Apr 2018 to Apr 2020 如果我們對過去幾年的技術收入增長進行線性預測,我們將看到上述直線增長,到二零二 [.]年半年收入 達到[.]百萬港元。但是,大流行使這一預期的時間段縮短了 [.]年。 3 Apr 2018 Oct 2018 Apr 2019 Oct 2019 Apr 2020 Oct 2020 Apr 2021 Oct 2021 Apr 2022 數碼生態系統合作夥伴為「新常態」 本公司的目標是成為「新常態的數碼生態系統合作夥伴」。這意味著我們希望將更多的服務和解決方案納 入我們的頻譜,以便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更廣泛的服務。 這將包括將香港領先的SaaS平台以及我們正在進行的收購或合作夥伴關係添加到我們的產品中。 展望未來 管理層預計,本集團將在截至 2021年4月30日的六個月內實現估計收入(反映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變動)該收入將與截至2020年10月31日的六個月相似或更高。截至 2021年4月30日止年度的1億港元(未反映投資(,) 物業的公允價值變動)。 我們相信,鑑於新冠疫情和預期的後疫情時代, 2020年是許多客戶正在或正在評估的科技改造的真正起 點。新冠疫情已經喚醒了越來越多的公司和服務提供商,提醒他們更多地關注遠程和虛擬科技,金融科 技,雲端科技等。在過去的幾年中,我們的科技業務面臨挑戰,而且我們扭虧為盈。在截至 2018年4月30日 的一年中,本集團已發展成為一家強大的業務及科技服務與解決方案提供商。我們將繼續朝著成為「新常 態」的數碼生態系統合作夥伴的方向邁進。 在業務模型,研發,市場營銷和宣傳,運營策略,科技系統開發,以業務為導向的科技推動的商業績效指 標,銷售渠道合作夥伴方面,我們積累了許多傳統科技提供者所缺乏的豐富知識和經驗。我們相信,這是 本集團在香港和地區內繼續擴展和擴展的強大商機。 最後,我們要衷心感謝所有團隊成員,銷售渠道合作夥伴以及其他業務夥伴的努力不倦與專注。 Vong Tat Ieong David Chief Executive Director Hong Kong, 31 December 2020 4 黃河實業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或「董事」)謹此呈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及去年同期之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附註 二零二零年 千港元 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 營業額 其他收益及盈利淨值 員工成本 短期租賃項下確認之開支 折舊 行政及經營開支 就按攤銷成本列賬之金融資產確認之減值虧損淨額 投資物業之公平值變動 4 4 47,542 339 (5,754) (392) (381) (22,662) (4,255) (1,724) 17,227527(3,545) (311) (385) (8,160) – (2,381) 經營溢利 財務成本 5 6 12,713 (209) 2,972(368) 除稅前溢利 所得稅抵免 7 12,504 1 2,60447 本期間溢利 12,505 2,651 其他全面收入╱(開支) 換算海外業務產生之匯兌差額 666 (971) 本期間全面收益總額 13,171 1,680 本期間溢利 本公司擁有人 12,505 2,651 下列者應佔本期間全面收益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13,171 1,680 每股盈利 基本及攤薄 9 0.065港元 0.014港元 5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註 二零二零年 十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未經審核) 二零二零年 四月三十日 千港元 (經審核)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投資物業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之金融資產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12,403 243,704 23,808 1,550 12,334245,42823,8081,550 281,465 283,120 流動資產 應收賬款 應收貸款 按金、預付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銀行結餘及現金 10 45,513 28,325 49,642 6,644 32,524 38,01428,47646,51711,30319,600 162,648 143,910 流動負債 應付賬款 應計款項及已收按金 銀行借貸 應付稅項 11 4,242 10,407 23,217 567 – 9,68624,267567 38,433 34,520 流動資產淨值 124,215 109,390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405,680 392,510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 859 860 資產淨值 404,821 391,650 股本及儲備 股本 儲備 7,688 397,133 7,688383,962 總權益 404,821 391,650 6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1. 編製基準 本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按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 (「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附錄十六之適用披露規定而編撰。 2. 主要會計政策概要 本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慣例而編製,並已就按公平值計量之投資物業重估 及按公平值以損益列賬之財務資產(如適用)作出修訂。 本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所採納之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止年 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者一致,惟本集團就本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首次採納以 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於下文內統稱「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除外: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之修訂業務之定義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利率基準改革 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會計準則重大之定義 第8號之修訂 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性質及影響載述如下: (a)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之修訂本澄清業務定義並提供額外指引。修訂澄清,對於一系列被視 為業務的綜合活動及資產,其必須至少包括一項投入及實質性過程,共同對創造產出的能力作 出重大貢獻。業務可以在不包含創建輸出所需的所有投入及過程的情況下存在。修訂取消了對 市場參與者是否有能力獲得業務並繼續產出產出的評估。相反,重點乃獲得的投入及獲得的實 質性過程是否共同對創造產出的能力作出重大貢獻。修訂亦還縮小產出的定義,重點關注向客 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投資收入或日常業務過程中的其他收入。此外,修訂提供了指導,以評 估獲得的過程是否具有實質性,並引入可選的公平值集中測試,以便簡化評估所獲得的一系列 活動及資產是否並非為一項業務。本集團已對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或之後發生之交易或其 他事件按未來適用基準應用該等修訂。該等修訂對本集團的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並無任何 影響。 (b)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涉及銀行同 業拆息改革對財務報告之影響。該等修訂提供可在替換現有利率基準前之不確定期限內繼續 進行對沖會計處理之暫時性補救措施。此外,該等修訂規定公司須向投資者提供有關直接受該 等不確定因素影響之對沖關係之額外資料。由於本集團並無任何利率對沖關係,故該等修訂對 本集團之財務狀況及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c)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訂提供新的重大之定義新的定義指出,倘可合 理預期省略、錯誤陳述或模糊資料將影響通用財務報表的主要用戶以該等財務報表為基礎所 作出的決策,該資料即屬重大。該等修訂釐清重大性將取決於資料的性質或程度。該等修訂對 本集團的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並無任何影響。 7 3. 分類資料 本集團按分部管理其業務,而分部則以業務線(產品及服務)而分類。本集團已按以下六項須予申報 分類呈列,與向本集團之執行董事,即本集團之主要經營決策者(「主要經營決策者」)作出內部呈報 資料之方式一致,以作分配資源及表現評估之用途。概無合併計算經營分類以組成以下呈報分類。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釐定有三個可報告經營分部,載列如下。比較數字 已相應進行重列。 1.科技:科技相關業務 2.物業:房地產及相關活動 3.金融:消費者融資、證券買賣、其他金融╱業務服務及相關活動 (a) 分類收益及業績 就評估分類表現及在分類間分配資源而言,本集團之主要經營決策者乃按以下基準監察各項 須予申報分類之收益及業績: 收益及開支乃參照該等分類所產生之銷售額或融資活動及該等分類所產生之開支或因該等分 類之資產折舊或攤銷而產生之其他開支分配予各須予申報分類。 分類收益及業績 下表按須予申報分類分析本集團之收益及經營業績: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科技物業金融綜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類收益 45,342 2,386 (186) 47,542 分類業績 25,782 125 (664) 25,243 未分配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339 未分配企業開支 (12,869) 財務成本 (209) 除所得稅前溢利 12,504 所得稅抵免 1 本期間溢利 12,505 8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科技物業金融綜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類收益 15,278 2,479 (530) 17,227 分類業績 10,677 (297) (1,145) 9,235 未分配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506 未分配企業開支 (6,769) 財務成本 (368) 除所得稅前溢利 2,604 所得稅抵免 47 本期間溢利 2,651 (b) 地域分類 下表載列按地域市場劃分之本集團分類收益分析。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千港元 曼谷 1,800 – 香港 32,096 16,810 日本 900 – 韓國 2,100 – 中國大陸 8,666 249 澳門 1,500 168 美國 480 – 總計 47,542 17,227 (c) 有關主要客戶之資料 本集團擁有廣泛之客戶基礎,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並無單一客戶佔本集 團收益超過10%(二零一九年:無)。 9 4. 營業額、其他收益及盈利淨值 本集團本期間之營業額、其他收益及其他盈利淨值乃源自以下業務活動: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千港元 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之來自客戶合約之收益 提供科技相關活動 45,342 15,278 來自其他來源之收益 提供物業租賃服務 -投資物業之總租金收入 2,386 2,479 提供金融相關活動 -利息收入 552 328-上市股本證券之股息收入 163 441-透過損益按公平值列賬之上市股本證券之虧損淨額 (附註) (901) (1,299) (186) (530) 47,542 17,227 附註: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千港元 透過損益按公平值列賬之上市股本證券之虧損淨額 -公平值變動 (1,102) (2,248) -已變現收益* 201 949 (901) (1,299) * 該金額指出售上市股本證券之所得款項約3,873,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約 30,994,000港元)減所 售上市股本證券之相關成本及賬面值約3,672,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約30,045,000港元)。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收益及盈利淨值 銀行利息收入 20 40 匯兌收益淨額 – 4 管理費收入 108 108 其他利息收入 – 375 其他 211 – 339 527 10 5. 經營溢利 經營溢利乃經扣除╱(計入)下列各項: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千港元 員工成本 5,754 3,545 來自投資物業之總租金收入減直接支出約150,000港元 (二零一九年:約74,000港元) (2,236) (2,405) 6. 財務成本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千港元 銀行借貸利息 209 7. 所得稅抵免 截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千港元 利得稅: 撥回遞延稅項 1 (47) 本期間所得稅抵免 1 (47) 本集團於本期間內並無在開曼群島、英屬處女群島、中國及香港賺取任何應課稅收入,因此並無就 該等司法權區之利得稅作出撥備(二零一九年:無)。 8. 股息 董事會決議不宣派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任何中期股息(二零一九年:無)。 9. 每股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按以下資料計算: 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經審核) 期內盈利 就計算每股基本及攤銷盈利而言的盈利 12,505 2,651 股份數目 就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而言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目 192,189,833 192,189,833 11 10. 應收賬款 二零二零年二零二零年 十月三十一日四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經審核) 應收賬款 51,350 43,850 減:虧損備抵 (5,837) (5,836) 45,513 38,014 基於發票日期之應收賬款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二零年二零二零年 十月三十一日四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經審核) 30日內 7,580 2,801 31日至60日 7,525 10,171 61日至90日 6,560 1,402 91日至180日 18,196 4,414 超過180日 5,652 19,226 45,513 38,014 本集團通常向其客戶授出之平均信貸期介乎30日至180日。並無逾期或減值之應收賬款與概無違約 記錄之客戶有關。已逾期但並無減值之應收賬款與信譽良好之客戶有關。根據過往經驗,管理層認 為毋須作出減值,原因為該等結餘之信貸質素並未發生重大變動,且仍被視為可悉數收回。本集團 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 本集團設有明確之信貸政策,其中含有嚴謹之信貸評估。本集團定期審閱其應收款項,並密切監控, 藉以將任何相關之信貸風險減至最低。 11. 應付賬款 以下為按發票日期呈列之應付賬款之賬齡分析: 二零二零年二零二零年 十月三十一日四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經審核) 30日內 1,180 – 31日至60日 1,132 – 61日至90日 1,930 – 4,242 – 供應商授出之平均信貸期介乎30至90日。 12. 批准中期財務報表 本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經由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閱,成員對此並無分歧,本中期財 務報表亦已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董事會批准及授權刊發。 12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整體表現 感謝我們團隊的努力,我們在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中實現了顯著更高的收入和利潤。自 本集團於二零零七年十三年來從事與科技相關的業務以來,我們將主要業務完善及發展為「科技服務和解 決方案提供者」,主要專注於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支付、雲端科技和企業解決方案。我們還致力於提供企 業架構、科技轉換、定制平台和解決方案,包括由虛擬實境 (VR)科技提供支持的解決方案。現在,我們為 香港和來自中國大陸、韓國、日本、澳門和東南亞等地區的多元化客戶群提供服務。他們的範圍從本地的 中小企業到全球性的組織,其中許多服務於金融服務、財富管理、電子商務、教育、媒體和娛樂行業。 在本集團過去幾年提供科技服務和解決方案的穩步增長的基礎上,我們看到新冠疫情造成的「新常態」正 在加速其增長。 於回顧期間內,主要由於我們科技業務的表現,本集團錄得收益約 47,5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約 17,200,000港元)(增長176%)及期內溢利約12,500,000港元(增長363%) (二零一九年:約 2,700,000港元)。 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扭虧為盈後,維持本集團成功連續第四年錄得溢利之記錄。 人們普遍認為,新冠疫情帶來的「新常態」並不是改變了消費者和商業的行為。取而代之的是,許多企業都 認為新冠疫情是加速了這些變化,而這些變化無論如何都是不可避免的。科技和使用行為將我們帶到那裡 只是時間問題。我們期望企業將繼續加快對數碼轉型的投資,以解決這一「新常態」。例如,引用瑞士再保 險公司的高級經濟學家的觀點,他認為數碼工具的日益使用正在模糊工作、生活方式和社會互動之間以及 交通、健康和金融等領域之間的界限,並預期在後新冠疫情世界中持續。大流行結束後,本公司也分享了 對後新冠疫情世界的看法。目前,我們已經與客戶簽訂了長達 [.]年的合同。 業務回顧 香港市場競爭激烈,還有許多其他經驗豐富的資訊科技提供商,但是,以本集團為客戶提供的一站式科技 服務和解決方案,涵蓋了企業體系結構、科技諮詢、企業解決方案和完全託管的資訊科技服務業務,與許 多其他資訊科技提供商提供的業務概念和價值主張完全不同。 在過去的十年中,許多企業會很自然地會專注於科技。根據 Innotas在二零一六年進行的一項調查,一半的 受訪者認為,他們專注於按時交付科技項目,而不是關注如何從這些資訊科技計劃中最大化業務價值。 Innotas調查還強調,無法使業務目標與資訊科技目標保持一致的問題導致 55%的業務需求無法滿足。 實際上,客戶的科技架構經常會混亂發展。這意味著更改可能已在一段時間內偶爾應用,並且級別不同。 雖然它們的系統在科技上可能是可靠的,並且可能已按時交付,但它們可能缺乏足夠的業務評估或缺乏彼 此之間的最大化連接,或者兩者都沒有。並且,在遇到問題後,經理們很自然地可以決定臨時應用自己的 技能來改善當前的狀況。這些經理中的許多人可能缺乏足夠的科技知識,而資訊科技專業人員可能未充分 理解這些業務考慮因素。這是我們在許多企業中經常看到的當前位置。 相比之下,本集團來自業務和科技的融合進化。多年來,我們一直在評估作為機構投資者的業務。我們現 在仍然這樣做。因此,除了銷售渠道合作夥伴提供的服務外,我們還取得了許多行業的認可和業務關係, 這有助於我們為科技業務產生客戶。這意味著我們將利用我們的科技研發能力,再加上業務團隊的業務經 驗以及在業務管理和運營,電子商務、金融科技和其他信息科技,金融服務和業務服務方面的專業知識。 因此,本集團現在為本地和國際客戶提供一站式企業架構,科技諮詢,企業解決方案和全面管理的資訊科 技服務業務,包括金融服務、教育科技、電子商務、遠程業務、虛擬事件科技、智慧城市科技等。 我們知道,我們必須通過增加我們運營的科技服務和解決方案的廣度和深度來繼續加強我們的業務模型。 因此,我們正在積極協商並採用多種先進的,商業驅動的科技服務和解決方案,以增加我們的「穩定」水 平,以創造進一步的協同效應並為集團創造更多的商機。下面概述了此功能以及其他增強本公司數碼解決 方案和服務範圍的功能。 13 科技服務業務錄得收益約45,3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約 15,300,000港元)及本期間溢利約 (增長196%) 25,8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約 10,700,000港元)。由於集團採取了新的舉措,尋求探索和擴 (增長141%) 大是項業務,我們預計,是項業務的收入及溢利將在來年持續增長。 為了進一步發展我們的科技業務並迅速擴展以利用變化中的經濟中的機會之窗以及「新常態」帶來的範式 變化,我們目前正在進行討論,以使與已建立的業務夥伴有可能進行收購或建立業務夥伴關係,信譽卓著 且增長迅速的科技服務和產品,將與我們現有的科技服務和解決方案呈現協同增值作用,並將增加及加 深我們的業務範圍。有關這些可能增加的內容的詳細信息,請參見我們的公告,內容涉及 (a)收購Claman Global Limed的控股權,該公司擁有領先的 SaaS平台,其企業客戶包括大型國際活動,虛擬商業展覽和 貿易展覽,並具有數據庫約 200,000名交易客戶,以及 (b)除戰略合作聯盟以發展我們的科技解決方案業務 外,還可能收購企業團隊協作軟件和電子商務業務。我們還在 [.]菲律賓馬尼拉灣為可能的重大發展提供 智慧城市科技服務。如果這些措施得以實現,則有望進一步加強本集團的科技和管理業務,並且本集團期 待我們的科技業務業績進一步增長。 其他業務 我們的物業業務在雙管齊下同時著重增值收益與租金收入的管理下,為我們股東優化了價值創造。我們繼 續優化我們的業務,根據政府關於改造九龍東的 CBD 2.0政策,尋求合適的機遇去收購、管理和運營被低估的物業,包括 (i)商用物業(零售和辦公室)(二)低停車場密度的地區。該等物業處於我們認為對物業質 素需求較高的區域,主要位於香港,同時亦有位(,) 於中國及澳門的。收購、管理、經營及出售該等物業的策略 旨在為增值以及租金收入。因此, (a)我們的物業收入可來自出售所得款項以及租金收入,以及 (b)我們物業 的公平值收益入賬並為期內溢利作出貢獻。 回顧期間的租金收入一直相當穩定,約 2,4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約 2,500,000港元)。由於香港的許多物 業價值都受到近期社會動蕩的嚴重影響,我們欣然錄得投資物業於回顧期間內的未實現公平值僅略減少, 即減少約1,7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虧損約 2,4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投資物業公平 價值2.454億港元,輕微下跌約 0.7%。我們的物業業務於回顧期內錄得收益約 1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 虧損約300,000港元),其反映投資物業公平值的非現金影響。倘撇除投資物業的公平值變動後,我們的物 業業務於回顧期內錄得穩定溢利:溢利1,8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約2,100,000港元)。 鑒於市場環境,我們認為未來十二個月可能是出售一些物業的最佳時間及價值,同時我們亦相信香港以外 地區可能會有物業被低估的投資機會。 金融服務業務提供消費金融服務,證券交易及其他金融相關服務。於回顧期間內,我們錄得負收入約 2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約負 500,000港元),從而錄得虧損約 700,000港元(二零一九年:虧損約 1,100,000 港元)。相比科技分部的增長,我們預期將繼續減少此分部的比重。 風險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團面臨負面、波動及不明朗發展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全球及地區經濟體以及金融及物業市場之負 面、波動及不明朗發展,以及消費模式的轉變。該等發展可能減少收益或導致本集團投資物業之估值下降 或本集團不能達成其策略目標或對其財務狀況產生負面影響。本公司將繼續採取審慎的財務政策以應對 不明朗因素的影響。 集資活動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並無進行任何股本集資活動。 14 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 (1) 收購於Claman Global Limited之額外股權 Claman為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Claman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金融科技業,包括有關眾 籌及尋求提高網上財務交易效率的科技與服務。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Vongroup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VIHL」)與 Claman訂立一份認購協議,據此, VIHL有條件同意認購而Claman有條件同意發行及配發Claman的29%已 發行股本(Claman約22.48%的經擴大已發行股本),代價為 29,000,000港元,透過按發行價每股 1.242港元配 發及發行23,349,436股本公司股份而支付。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VG Investment Assets Holdings Limited(「VG Investment」)與Allyk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就以代價15,698,250港元收購Claman約17.8%的股權訂立股 權買賣協議,並將透過按發行價每股 0.45港元配發及發行34,885,000股本公司新股份之方式支付代價。 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VG Investment與Claman就以代價約14,100,000港元認購Claman約20.2% 的股權訂立認購協議,並以現金支付代價。 本集團目前持有Claman約22.48%的股權,且將於上述收購及認購完成後將持有 Claman約50.32%的股權。 Claman將成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且 Claman的賬目將綜合計入本公司財務報表。上述詳情已於本公司 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二十七日的公告中披露。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收購及認購 Claman尚未完成。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作為本集團透過其他 全面收入按公平值列賬之金融資產之Claman之賬面值約為23,800,000港元(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約 23,8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公平值並無變動。 (2) 可能收購智慧城市的物業發展權及擬提供科技服務 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本公司與賣方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之諒解備忘錄,內容涉及有關可能收購菲律賓 馬尼拉灣馬尼拉國際金融中心總部市中心城市的若干階段,融合智能科技及生態系統之智慧城市的物業 發展權。本公司目前正與賣方就本公司擬為該項目物業發展的若干階段提供之智能科技和管理服務進行 商榷。於本公告日期,尚未就上述訂立正式協議。上述詳情已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二零 二零年十月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之公告內披露。 除上文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進行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 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 未來展望 展望未來,我們將進一步努力提高我們所提供的數碼和解決方案服務範圍的廣度和深度。我們打算通過內 部研發,以及併購和運營業務合作夥伴來實現這一目標,從而成為「新常態的數碼生態系統合作夥伴」,因 而當鑑於新冠疫情對消費者和市場行為造成的「新常態」,企業需要重新審視或以數碼方式轉變其業務運 營時,本集團將成為他們應考慮與之討論的潛在合作夥伴之一。同時,由於這些轉變的需求幾乎遍布世界 各地,我們將尋求進一步擴張至全球,包括利用我們的經驗提供諮詢服務,以改善或開發客戶以科技為中 心的商業模式。憑藉 13年的科技經驗,再加上更長的商業運營經驗,我們對於我們將繼續在香港和地區性 擴張表示樂觀。 如前所述,在未來的幾個月和一年中,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打算擴展科技服務和解決方案,以推出包 括在線平台在內的若干軟件和領先服務。這些舉措旨在使集團更加接近「新常態的數碼生態系統合作夥 伴」。這將使我們的服務和解決方案不斷擴展,甚至擴展到香港和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將令人振奮。我們 有理由估計,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的下半年(在反映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變化之前)的收入將與截 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收入相約或更好,從而得出全年的收入估計(反映投資物業公平值 變動前)約為或超過一億港元。 15 財務回顧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維持現金及銀行結餘約 32,500,000港元(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約 19,600,000港元)。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之流動比率為 4.23(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4.2)。本 集團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之總權益404,800,000港元(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391,700,000港元)。 負債比率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之負債比率(作為銀行借貸對總權益之比率)為0.06(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0.06)。 匯率風險 本集團之資產、負債及經營現金流主要以人民幣及港元列值。本集團現時並無任何相關外匯對沖,然而, 本公司監控其外匯風險並將於需要時考慮對沖。 庫務政策 本集團一般依靠內部產生資源及銀行貸款為其經營業務提供所需資金。借貸之利率(如適用)乃一般參照 現行市場利率計算。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以港元計值之銀行借貸約為 23,200,000港元(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約 24,300,000港元)。所有銀行借貸按一個月至三個月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加 0.7厘至1.5厘之年利率計息,而年 利率上限為最優惠利率減2.45厘至2.7厘。該等銀行借貸毋須於報告期末起一年內償還,但載有按要求償還 條款,因此所有銀行借貸分類為本集團之流動負債。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無)。 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銀行借貸以本集團總賬面淨值約 120,800,000港元(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121,300,000港元)之投資物業以及總賬面淨值約11,400,000港元(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11,600,000港元) 之租賃土地及樓宇作抵押及擔保。 承擔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資本承擔(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無)。 僱員及酬金政策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於香港及中國共聘用 41名(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30名)僱員。本集 團從未與其僱員發生任何重大問題或因勞工糾紛而令營運受阻延,亦從未於聘請富經驗員工及人才流失 問題上遇到困難。本集團乃根據業內慣例向其僱員發放酬金。本集團之員工利益、福利、購股權及法定供 款(如有)乃根據個人表現及經營實體之現行勞工法例而作出。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之標準守則,作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經向全體董事作出具 體查詢後,本公司確認全體董事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均已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規定 標準。 16 中期股息 董事會決議不宣派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任何中期股息(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無)。 購買、出售或贖回上市證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 市證券。 審核委員會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馮嘉 強、林家禮及王文雅。審核委員會與管理層已審閱本集團所採納之會計原則及常規,並商討審核、內部監 控及財務申報事宜(包括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 報表)。 遵守企業管治常規守則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規則附錄 14所載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企 業管治守則」)及定期檢討其企業管治常規,以確保其持續符合企業管治守則之規定,惟就以下所述之企業 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A.1.8、A.2.1、A.4.1及A.6.7有所偏離。 根據守則條文A.1.8,本公司應就針對其董事之法律行動作適當投保安排。然而,本公司並無就有關針對董 事之法律行動投購保險,原因為相信對董事之此法律風險相當低。 根據守則條文A.2.1,主席與行政總裁(「行政總裁」)之職務應由不同人士擔任。自二零零五年九月起,黃達 揚(本公司之董事兼行政總裁)亦已一直履行本公司主席之職責。董事會認為目前之架構較適合本公司,因 為此架構可提供強勢而貫徹之領導,並可讓本公司更有效制訂及落實發展策略。 根據守則條文A.4.1,非執行董事須有特定任期並應接受重選。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並無特定任期,須按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之條文所列明最少每三年一次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 值告退及膺選連任。因此,董事會認為已採取足夠措施以確保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之嚴謹程度不遜於企 業管治守則之有關規定。 根據守則條文第A.6.7條,獨立非執行董事應出席股東大會,對股東之意見有均衡之了解。馮嘉強及王文 雅,即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因處理彼等之其他公務而未能出席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舉行之本公司 二零二零年股東週年大會。 承董事會命 執行董事 黃達揚 香港,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兩名執行董事,為黃達揚及徐斯平;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馮嘉強、林家禮及王文雅。 * 僅供識別 1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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