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18湘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 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 2020 - 5 3 债券代码: 112638 债券简称: 18 湘电 0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8 湘电 01 ”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 三 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根据《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年票面利率为 5.95 %,在 本期债券的第 3年末, 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 后 2年票面利率为 4.2%。 2、 根据《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 在作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2020年 12月 15日 4、 回售价格: 100.00元 /张(回售可能带来损失的风险) 5、 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会回售等同于以 100元 /张(不含利息) 卖出持有的 “18湘电 01”。截止至 2020年 12月 14日, “18湘电 01” 收盘价 100.55元 /张 。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 注意。 6、 回售登记期: 2020年 12月 18日至 2020年 12月 24日 7、 回售资金到账日: 2021年 2月 1日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 2、 债券简称: 18湘电 01 3、 债券代码: 112638 4、 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亿元 5、 债券期限: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 起息日: 2018年 1月 30日 8、 付息日: 2019年至 2023年每年的 1月 3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9年至 2021年每年的 1月 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9、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 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 有票面利率不变。 1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日起 5个 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 上述调整。 11、 债券担保:无。 12、 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年 3月 6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年 (2018年 1月 30日至 2021年 1月 29 日 )票面年利率为 5.9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 券的第 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后 2 年 (2021年 1月 30日至 2023年 1月 29日 )票面利率为 4.2%。 本期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回售登记期: 2020年 12月 18日至 2020年 12月 24日。 2、 回售价格:面值 100元人民币。 3、 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 当日申报成功的债券 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 售实施完毕后相应 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 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 (限申报登记期内 )。 4、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 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0 年 12月 21日至 2020年 12月 24日内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 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如当日申请撤销 的合计数量超过已回售登记余额的,按照已回售申报登记余额进行撤 销回售处理。 6、 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 部责任。发行人经营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由转售债券受让方自行 承担。发行人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售业务,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 转售债券。 7、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21年 2月 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 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 回售资金到帐日: 2021年 2月 1日。 2、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0年 1月 30日至 2021年 1月 29日期间 利 息,票面年利率为 5.95%。每 1手 “18湘电 01”(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59.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7.60元,扣税后非 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9.50 元。 3、 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 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 售资金到帐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 当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 [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 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 [2009]3号 )、《关于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等规定, 2018年 11月 7日至 2021年 11月 6日期间,本次债 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大桥东 联系人 :刘昱 电话: 0731-84252333-8307 传真: 0731-84251888 2、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岩 电话: 0755-22624418 传真: 010-66160590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2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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