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21:01:59 中财网
原标题:欣龙控股: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8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
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8号《关于
核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121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48元。截至2012年3月29日,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42,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934,900.00元,募集资
金净额520,145,100.00元。2012年3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12]第111527号”的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擅自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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