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13日 16:41:13 中财网
原标题:莱克电气: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7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苏州立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投资”)持有莱克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4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9%,立达投
资的一致行动人莱克(苏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投资”)持有
公司14,68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3%,立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GOLDVAC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金维”)持有公司11,230万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28.00%,立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倪祖根先生持有公司
6,548.994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00%,立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33,906.994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5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
司IPO前取得以及通过增持和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股东立达投资计划自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立达投资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告知
函》,获悉立达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40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845%。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2020年9月3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



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立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
从84.55%减少至82.7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立达投资

5%以下股东

14,400,000

3.59%

IPO前取得:14,400,000股

莱克投资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46,880,000

36.63%

IPO前取得:146,880,000股

香港金维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2,300,000

28.00%

IPO前取得:112,300,000股

倪祖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5,489,949

16.33%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999,949股

协议转让取得:60,49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立达投资

14,400,000

3.59%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莱克投资

146,880,000

36.63%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香港金维

112,300,000

28.00%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倪祖根

65,489,949

16.33%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合计

339,069,949

84.55%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暨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区间(元/
股)

减持总
金额
(元)

当前持
股数量
(股)

当前持
股比例

立达投资

7,400,000

1.845%

2020/9/8 ~
2020/9/11

大宗交易

25.85
-26.76

193,565,000

7,000,000

1.746%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后,立达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立达投资将及时告知具体实施进展,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立达投资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
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实施减持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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